2008-01-29 03:12:53飄揚的落葉
看電影--下
看電影--下 2002.05
老大︰
有一段時間我實在很害怕跟你講話,因為你對我的價值判斷把我刺的很難受。今天,聽到你不用「錯」這個詞,而用「傾向」這詞。我實在感到很高興。
我不喜歡被人價值判斷跟我從小的經驗有關。從小我就一直活在父母親的價值判斷中,一直到現在都是。這種價值判斷是沒有道理的,某些行為是對,某些就是錯。小時候我就一直想問︰為什麼這樣做就是錯?可是並沒有人告訴我。即使當我犯了「錯」也沒有人願意去同理我的心情,問我為什麼這樣做?大人如果一接受到某些訊息(如︰有人來告狀、今天被老師打,或人家打我),大人也不會想知道前因後果,有的就直接打罵,有的會問問你為什麼?而我不用高興的太早,它們只是想在我敘述的過程中挑出我理應被打被罵的原因,最後還免不了一頓冷嘲熱諷,你這樣做根本達不到你想要的目的,你要麼這樣要麼那樣,你這樣根本是全盤皆輸。更慘。
沒有,完全沒有道理可言。我們都相信最後的選擇權在於自己,但即使我們認為小孩子這樣做有點不妥,但我還是願意去同理他為什麼那樣做?讓他說說他的想法,我再說說我的想法,相信他會做出最好的判斷。也許我的意見不能改變他什麼,但至少我做了,如同你去體檢般。有時小孩需要不是問題的解決,只是同理而已。而在當她們做出決定時,也不是在意這樣會不會成功,只是支持而已。在他們失敗時也不是需要檢討對錯,只是需要安慰。而這些又往往是使他們更充滿了力量,面對下次的挑戰。但能做到這樣的大人又有多少了?如果你願意同理angela以外的人,相信你也會同意我的說法的。
我說︰我寫很多信的人都沒有好下場。這句話的意思是說︰我跟她們便不會如你或多多般的熟悉。而這也證明了信與談話各有各的優缺點,除非不能其中一項,否則常理來說,應該是會兩者同時進行的。呂心如因為一直沒有回應,也不知她的想法,而學妹我被拒之後,我也就算了。藍鳳凰的例子最有趣,她寫信來拒絕我後。我想也許她誤會了我寫信給她的意思,所以,我也大書特書五千字去表達我真正的目的。如你去體檢般,至少讓我試試,行或不行再說嘛!然後呢!她並沒有回應。如果你去申請複檢後一直沒有答案,因為這事關重大我一定會去問個明白,至少,心理比較踏實。而藍不回應,也許她真的誤會我了而感到羞愧,無顏見我。也許跟她想的沒錯,也沒什麼好講。我實在很想好好跟她談一下這件事。對錯這種事,實在很難說。看看我以下的說法︰
我改變了我寫信的方式去給某人,她可能還是覺得不好,於是,我又找你談,你比較之我前後的方式,必定會找得出相同之點,因為在一個盲點變化可能還是不變的,或者說同中之異,異中之同,一定有相同之處。當然也有可能她反而適應我不變之前的方式,因為我變了而使她反而覺得不好。除非我真的有徹底的改變。但這個方式她是否真的不能接受?不接受的原因?那裡不能接受?又是否不適合其她人呢?真是一連串的問題啊!
也許也不是方式的問題,畢竟我的信,除了藍鳳凰外對呂賴陳學妹NIKI她們並沒有覺得什麼不好。也許如你的極端方式,要麼不在意,要麼很在意,反正也沒有很喜歡也沒什麼好難過的,就算難過也只有一下子而已。其實,也對。所以,也沒什麼對錯的問題,只是這個方式不適合於她,我應該找的是適合的人。而我又想知道說為什麼不適合?也許這事沒什麼好講的,就是不適合。當然我很希望想上次去你家談藍鳳凰這件事,如你對我緊緊邀約,邀約理由的質疑。倒也提供我另外一個思考的面向。還是沒有價值判斷喔!因為這種方式可能適用於其他女生。當然也不能說沒約到就是因為方法不好。沒有價值判斷喔!只是要引發我更深的思考。我說說我的目的,我有我的困難,我們看看能不能解決這個困難。當然我這樣說,實在已經超過你對朋友的界限。因為我只是你的朋友而已,我也沒有權力要求你如 angela的同理我,只是表達我一些感受罷了。
對藍鳳凰等人的事,我是又錯又沒錯,或者說這事也不在錯不錯的問題。如果她覺得因為我的信傷害到了她,就算我有理由解釋我也願意道歉的。我好像不太肯認錯,也許我認為這不一定錯,只是找錯人了!也許我認為這不重要,要我道歉也可以,只是想把事情搞清楚。
大人總會希望小孩認錯,認錯這件事實在超乎錯的事情本身。大人除了處罰小孩子錯的事情外,更喜歡處罰不認錯的小孩。只是問題又在於為什麼不認錯呢?或為什麼要認錯呢?不認錯就不會改進,下次還會犯同樣的錯,不認錯小時偷牽牛長大搶銀行,所以,一定要認錯,以免擴大。而真的是這樣子嗎?還是要回到原因的探究。
老大,你看待我對女生的標準,實在如你對待angela的標準。這對我來說實在太高了。而我反省我對你的要求,也如同你對angela的標準,也實在是太高了。Angela不約而同成為你我的標準,真是有意思呀!
總之,我對你今天的「停止價值判斷」改為「傾向」要給予最大的肯定。而你今天提出的問題,恰如多多回應我的問題,簡直是不約而同,就是「只是寫信會讓我跟這人不能熟悉(或說深入交往)」。我們把這個設為正題,反題是「只是寫信會讓我跟這人更熟悉」。反題就如你今天講的寫信的好處,我很非常贊同,我形容寫信是架空出一個時空出來,在這個時空中我們可以很真誠的相對。正題的理由,可能是我寫的方式,可能是對方不習慣書信,因為要真的很熟悉的話,那對方恐怕要像你回信給我那樣勤,且有寫信的習慣。那合題是什麼呢?老大,當你思考正題與反題時,你是否會想到合題呢?如果有合題出現可統一正反意見那不是一個更有價值的決定嗎?你覺得呢!
老大,我跟你不是最好的例子嗎?第一次去你家促膝長談到五點耶!就算我對你有什麼不滿,不一定你會同意,但至少可以「談」嘛!我如果能跟女孩們講到五點,什麼誤會都可以消解了啦!如果我跟一個女孩能在三日沒講話,而一能講話就講十個小時,那就算我們不是男女朋友,我也覺得很甜蜜了,很幸福ㄚ。
PS寫了這麼長的信其實是心理有委屈,當時感情遇到一些瓶頸,回過頭來問老大的意見,結果還被罵的更慘,心理更覺得難受,我不是你好朋友嗎?為什麼妳不挺我呢?取名看電影可之連電影好看與否這種主觀的問題都可以講那麼多,可見老大是如此好辯之人。
老大︰
有一段時間我實在很害怕跟你講話,因為你對我的價值判斷把我刺的很難受。今天,聽到你不用「錯」這個詞,而用「傾向」這詞。我實在感到很高興。
我不喜歡被人價值判斷跟我從小的經驗有關。從小我就一直活在父母親的價值判斷中,一直到現在都是。這種價值判斷是沒有道理的,某些行為是對,某些就是錯。小時候我就一直想問︰為什麼這樣做就是錯?可是並沒有人告訴我。即使當我犯了「錯」也沒有人願意去同理我的心情,問我為什麼這樣做?大人如果一接受到某些訊息(如︰有人來告狀、今天被老師打,或人家打我),大人也不會想知道前因後果,有的就直接打罵,有的會問問你為什麼?而我不用高興的太早,它們只是想在我敘述的過程中挑出我理應被打被罵的原因,最後還免不了一頓冷嘲熱諷,你這樣做根本達不到你想要的目的,你要麼這樣要麼那樣,你這樣根本是全盤皆輸。更慘。
沒有,完全沒有道理可言。我們都相信最後的選擇權在於自己,但即使我們認為小孩子這樣做有點不妥,但我還是願意去同理他為什麼那樣做?讓他說說他的想法,我再說說我的想法,相信他會做出最好的判斷。也許我的意見不能改變他什麼,但至少我做了,如同你去體檢般。有時小孩需要不是問題的解決,只是同理而已。而在當她們做出決定時,也不是在意這樣會不會成功,只是支持而已。在他們失敗時也不是需要檢討對錯,只是需要安慰。而這些又往往是使他們更充滿了力量,面對下次的挑戰。但能做到這樣的大人又有多少了?如果你願意同理angela以外的人,相信你也會同意我的說法的。
我說︰我寫很多信的人都沒有好下場。這句話的意思是說︰我跟她們便不會如你或多多般的熟悉。而這也證明了信與談話各有各的優缺點,除非不能其中一項,否則常理來說,應該是會兩者同時進行的。呂心如因為一直沒有回應,也不知她的想法,而學妹我被拒之後,我也就算了。藍鳳凰的例子最有趣,她寫信來拒絕我後。我想也許她誤會了我寫信給她的意思,所以,我也大書特書五千字去表達我真正的目的。如你去體檢般,至少讓我試試,行或不行再說嘛!然後呢!她並沒有回應。如果你去申請複檢後一直沒有答案,因為這事關重大我一定會去問個明白,至少,心理比較踏實。而藍不回應,也許她真的誤會我了而感到羞愧,無顏見我。也許跟她想的沒錯,也沒什麼好講。我實在很想好好跟她談一下這件事。對錯這種事,實在很難說。看看我以下的說法︰
我改變了我寫信的方式去給某人,她可能還是覺得不好,於是,我又找你談,你比較之我前後的方式,必定會找得出相同之點,因為在一個盲點變化可能還是不變的,或者說同中之異,異中之同,一定有相同之處。當然也有可能她反而適應我不變之前的方式,因為我變了而使她反而覺得不好。除非我真的有徹底的改變。但這個方式她是否真的不能接受?不接受的原因?那裡不能接受?又是否不適合其她人呢?真是一連串的問題啊!
也許也不是方式的問題,畢竟我的信,除了藍鳳凰外對呂賴陳學妹NIKI她們並沒有覺得什麼不好。也許如你的極端方式,要麼不在意,要麼很在意,反正也沒有很喜歡也沒什麼好難過的,就算難過也只有一下子而已。其實,也對。所以,也沒什麼對錯的問題,只是這個方式不適合於她,我應該找的是適合的人。而我又想知道說為什麼不適合?也許這事沒什麼好講的,就是不適合。當然我很希望想上次去你家談藍鳳凰這件事,如你對我緊緊邀約,邀約理由的質疑。倒也提供我另外一個思考的面向。還是沒有價值判斷喔!因為這種方式可能適用於其他女生。當然也不能說沒約到就是因為方法不好。沒有價值判斷喔!只是要引發我更深的思考。我說說我的目的,我有我的困難,我們看看能不能解決這個困難。當然我這樣說,實在已經超過你對朋友的界限。因為我只是你的朋友而已,我也沒有權力要求你如 angela的同理我,只是表達我一些感受罷了。
對藍鳳凰等人的事,我是又錯又沒錯,或者說這事也不在錯不錯的問題。如果她覺得因為我的信傷害到了她,就算我有理由解釋我也願意道歉的。我好像不太肯認錯,也許我認為這不一定錯,只是找錯人了!也許我認為這不重要,要我道歉也可以,只是想把事情搞清楚。
大人總會希望小孩認錯,認錯這件事實在超乎錯的事情本身。大人除了處罰小孩子錯的事情外,更喜歡處罰不認錯的小孩。只是問題又在於為什麼不認錯呢?或為什麼要認錯呢?不認錯就不會改進,下次還會犯同樣的錯,不認錯小時偷牽牛長大搶銀行,所以,一定要認錯,以免擴大。而真的是這樣子嗎?還是要回到原因的探究。
老大,你看待我對女生的標準,實在如你對待angela的標準。這對我來說實在太高了。而我反省我對你的要求,也如同你對angela的標準,也實在是太高了。Angela不約而同成為你我的標準,真是有意思呀!
總之,我對你今天的「停止價值判斷」改為「傾向」要給予最大的肯定。而你今天提出的問題,恰如多多回應我的問題,簡直是不約而同,就是「只是寫信會讓我跟這人不能熟悉(或說深入交往)」。我們把這個設為正題,反題是「只是寫信會讓我跟這人更熟悉」。反題就如你今天講的寫信的好處,我很非常贊同,我形容寫信是架空出一個時空出來,在這個時空中我們可以很真誠的相對。正題的理由,可能是我寫的方式,可能是對方不習慣書信,因為要真的很熟悉的話,那對方恐怕要像你回信給我那樣勤,且有寫信的習慣。那合題是什麼呢?老大,當你思考正題與反題時,你是否會想到合題呢?如果有合題出現可統一正反意見那不是一個更有價值的決定嗎?你覺得呢!
老大,我跟你不是最好的例子嗎?第一次去你家促膝長談到五點耶!就算我對你有什麼不滿,不一定你會同意,但至少可以「談」嘛!我如果能跟女孩們講到五點,什麼誤會都可以消解了啦!如果我跟一個女孩能在三日沒講話,而一能講話就講十個小時,那就算我們不是男女朋友,我也覺得很甜蜜了,很幸福ㄚ。
PS寫了這麼長的信其實是心理有委屈,當時感情遇到一些瓶頸,回過頭來問老大的意見,結果還被罵的更慘,心理更覺得難受,我不是你好朋友嗎?為什麼妳不挺我呢?取名看電影可之連電影好看與否這種主觀的問題都可以講那麼多,可見老大是如此好辯之人。
飄揚,我對不起你,我如果早點認識你老大,應該會阻止他繼續敗壞下去~~這裡跟你陪不是~~~飄著逃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