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2-11 18:02:44台灣女生
叫魂:乾隆盛世的妖術大恐慌之二
叫魂---乾隆盛世的妖術大恐慌2[第六-十章]
妖黨在哪裡?
弘曆相信,叫魂事件是一樁用妖術作為表象的謀反事件,而割辮妖術從江南延及山東、河南、直隸,連天子腳下的北京城都出現了割辮事件。但是深入追查之後,這些事件卻只是各種不同內涵的冤枉事件,或是重刑下的偽證。
舉列如下:
1. 報案被生人偷剪了辮子,檢查後卻無被剪辮的痕跡。
2. 十二歲學童因為貪玩誤了上課,怕先生責罰,便謊告母親辮子被剪。
3. 有人因恐[被割受者],便叫剃頭匠為他割辮避禍。
4. 因孩童吵鬧便恐嚇用剃刀割去孩童的少許辮稍,純粹玩笑取鬧。
5. 運糧船的侍女被老乞婆剪去衣角一塊,被逮捕的老乞婆聲稱知道所有割衣襟的勾當,並嘗試用過迷藥,問起迷藥的來源,一開始是隨口混供,後來又說是本村廟裡兩個和尚給的,但是因其供帶來的和尚審問卻是完全不知,最後乞婆還將衙役其一指為其同犯[證明證詞子虛烏有],最後乞婆被巡輔重新審訊,乞婆翻供說去糧船上乞討,但侍女卻突然叫起來說自己的衣襟被剪掉了,人們於是把她當作嫌疑犯抓起來。最後乞婆死於獄中,調查結果乞婆身上的破衣布與侍女的衣服也不吻合。
6. 和尚通元行跡可疑[似痴非痴],身上刺有文字,化緣貼內寫著難以理解的[山東禮佛嫩搜搜]。訊問過和尚說明,[山東]是[三冬]的錯寫,[嫩]則是[冷]的錯寫,正確應是[三冬禮佛冷嗖嗖],(南方人發音沒有翹舌音,故三、山不分,嫩、冷同音),而他寫這句話的目的為使人憐其苦志,樂於施捨。但是令人懷疑的是,和尚說是自己寫的字,當場寫又不會寫,而這些錯字都是不難的常用字,難以相信會出現這樣的錯誤。對於官員來說,誰能說這不是用來掩蓋妖術和反叛的密語暗號?
這件事曝露出這些流浪漢與審判他們的官員們有著多大的文化差距?![這點後面再提]。
7. 和尚明遠靠化緣與看病維生,被拿獲時搜出一個木偶、一塊寫有符咒的布、兩枚可疑的木戳、一個奇怪的招牌和一把剪刀,沒有髮辮。他到出外化緣到村莊因口渴要在井邊打水,但是沒有水桶,到村屋借水桶時有三個小孩玩耍,並無人理會他,他隨手拍了一個小孩的頭,忍渴趕路,後來被村民逮住指控他割了小孩的辮子。
在一個江湖郎中來說,袋裡這些玩意本就是謀生所需,但對官員來說,這就是邪術的證據。但重刑之下,明遠仍舊維持他並非剪辮妖人的証供,一個星期後官員未得到有利証供下明遠死亡。
8. 姜姓男子因剪掉鄒姓男子的辮子被羈押,稱剪辮原因乃是要在隨後的騷動中
趁機偷竊錢袋。
9. 據報有位姜姓男子將一位老農婦[近身一碰]造成她的[昏迷],當場被眾人毆斃。
10. 王姓男子藏匿在灌木叢中,趁人夫妻講話時剪去了那妻子的一片衣襟,王姓男子後因被追逐而自殺。
11. 流民提供消息說有一個雇人割辮子的朱石匠,但根本找不到這個人。
12. 生員張庭瑞因家產細故,捏造逆辭指控其叔,赴京具控。後張生被處極刑。
13. 關德麟因借錢給張二所討無門,多次與張吵鬧並要求與其妻同宿,張二因而心懷怨恨,趁關不備將自編的髮辮與剪刀放置在關的包袱內,然後投案誣告。張二後來被弘曆判處絞刑。
從以上這些例子可以看出,當妖術的恐懼與清剿的氛圍蔓延開來時,官員們為了貫徹皇帝的意志,只能用刑求去得到渾淆不清的偽證,沒有頭緒的瑣碎細節,和許多死的不明不白的疑犯。而民眾在恐懼之下的行為,確實如皇帝所預期的狀況:大眾是極為輕信的,一旦有了政治危機或是天下大亂的跡象,人們就會驚恐的作出暴力的回應。最重要是出現利用叫魂事件的人,以逞私利。
我們不用去看叫魂案是否真有其事,無論是真的有陰謀叛變依托著妖術來禍亂人心,還是真的有人能叫魂,而是”皇帝”、”官僚”、”民眾”,如何對[叫魂]事件建構屬於他們個人信念[世界觀]的事實[意義]。而又如何為了滿足其想追求的事實,所付出的作為。
從叫魂案看清代官僚體制
在弘曆心中最大的隱患是:謀反、漢化和江南文化對官員的腐蝕。總體來看,漢化與江南文化對官員的威脅,是長期有效影響的。除此之外,官僚體制本身的運作方式,也讓弘曆每天都要與很懂得以無聲的方法保護自己、維護自身利益的官僚體制打交道,鬥智鬥力。
行省官僚:指省以上的行政長官
一七六八的中國的行省官僚,是一個由六十三個人組成的很小的精英圈子。
責任包括:第一,總覽一省(巡撫)或兩三省(總督)的全部行政事務;第二,專司一省的特別政務(如布政使和按察使);第三,無守土之責的特任官員,如漕運總督和河道總督。這無疑世界上最為排外的圈子,這個圈子的人是得到皇帝的特別寵信,並且能與之直接對話。他們除了有考績保存在吏部,更重要的是與皇帝間維繫著效忠盡責的個人紐帶,有一種以忠誠和依靠為特徵的特殊關係。
中國的法律制度核心的一個陰暗環節:一個官員在自己轄區內同時是警察、檢察官和法官。
這個制度中,司法權只是屬於行政權的一個方面,而行省官僚圈內的官員們,在司法上並不具備足夠堅定的自我意識,以抗衡其職位相隨的政治壓力,取悅皇帝是貫徹司法的中心環節。
通訊系統:政府對資訊流動的掌控:常規管道[常規奏摺]和機要管道[朱批奏摺]。
常規奏摺:常規事務的資訊,有嚴格規定的格式,違反格式可以成為被彈劾的理由。體現了官僚制的形式,是官與官之間的對話。
朱批奏摺:處理敏感而急迫的資訊,是皇帝與各省長官間直接的個人通訊熱線,格式簡單,奉告者透過向主人遞送機要情報來表達忠誠和感恩,皇帝則應之以父執般的嚴厲(偶有溫暖),反映了個人間的禮數,是人與人之間的交流。
官僚體制的自我監督方式
A、 對瀆職和犯罪就事論事的彈劾
B、 對所有官僚三年一次的定期考績(從這考績也是對劣等官員彈劾的依據)
三年考績
京察:對上三品以外所有京官的考察
大計:對除總督、巡撫、布政使、按察使以外的所有地方官考察
在京察和大計這兩項制度中,最為吃重的程序是上級官員每年對其屬下的定級考試。這種考成構成了三年考績的原始材料。
三年考績的格式
呆板的[四柱冊]:[操守]、[政事]、[才具]、[年力]共四個項目。每個項目下又分為三等。
下 中 上 項目
濁 平 清 操守
怠 平 勤 政事
短 平 優 才具
各省的三年大計格式基本相同,而每個官員會得到一個總結他們表現的四字或八字評語。這些評語通常是從一些[標準詞彙]中選用出來的。例如:
财 才情敏練,精詳慎重
财 清慎勤謹,治政有方
财 精敏強幹,辦事幹練
财 沉穩持重,辦事敏練
财 實心任事,辦事幹練
從官僚制度的運作方式得知,拘謹呆板的程序是官僚生態的自然產物,也反映出運用這些程序的人們的心態,首先,人需要迴避風險。考評的標準愈是嚴格狹窄,官員在推荐別人的時候所承擔的風險愈大,所以話應該要愈少愈好。其次,考評或許適宜用於官僚們自己認為是[好的]官員,在一個受規則束縛的環境裡,最好的官員就是不惹事的官員,也就是能規避麻煩,將消極應付視為美德的人。因此,在日常的考評中,謹慎、小心、勤勉成為最為突出的品德。
而各省的巡撫既是現任的行政首長又是考察官,因此,他們在行動上會因職務有身不由己之處,例如,樹立某種個人形象的強烈慾望,官場話即是[寬大],這是好長官的基本品質,代表著對部屬個人需要的關切。如果長官將部屬當作官僚機器中的一個錯置齒輪來斥責,而非一個血肉之軀的話,他的形象就會受到損害,甚至上司的尊嚴和下屬的前程都會受到損害。
在這樣的情況下,官場上出現相互庇護以對抗常規性紀律的情況,一個巡撫一旦為某官員舉薦了一個職位,要他承認錯誤是很難的,舉薦通常是一以貫之的作為,沒有一個巡撫願意輕易改變對所舉薦的屬下的意見。叫魂案中官官相護的權力網絡阻擋了彈劾屬下的情況,又加上整飾官僚體制的局限:對於隱匿下情的官員懲罰只會導致為嚴重的隱瞞──沒有人會再肯報告自己之前因為失職而發生的事件。
規章制度對官僚的保護
官僚本身確實受到細瑣的規章條約的制約,包括形式、時效、文牘、財政和司法上的限制,以及上司和下屬間的關係。他們若對這些規章條例有任何的違反,便會受到彈劾、罰俸、調職或撤職的處分。但是這些規章條例相對的給了他們一定的保護:為他們的職責劃定的邊界,使他們可以對抗上司或軍主本身的專制要求。
以地方官來說,任何保護都不比轄區的邊界來得確切。他對自己轄區內發生的一切負有全責,換言之轄區外的任何事情,當然都是別人的問題了。但是叫魂案給了他們一個大巴掌,讓他們失去被保護的權力。
常規的轄區邊界和行省官僚的非常規權力發生了衝擊,主子的公務是不分區域的,當發生的事件危及王朝的安全,作為其主子的個人臣僕,並不能以轄區界限為由來逃避責任。
叫魂案來就是這樣的情況。當江蘇巡撫報奏因為宿州不在江蘇,超出其管轄範圍,所以他並沒有越界緝捕。也因此遭受弘曆的苛責,認為其推諉卸責。
所以在[政治罪]的情況下,官僚們可以發現職務的界定並不比轄區的邊界能未他們提供更多的保護。
官僚對君主的迎合與抵制
官員對君主的迎合
[迎合]表現在人事考評制度上就是:官員們經由修飾自己的評語來迎合揣摩到上司的意圖並加以討好。使得官員們根據皇帝的喜好對自己的考評標準加以修飾,從而對日常的考評制度造成了可笑的扭曲。表面上看來像是順從著皇帝的意思做到風行草偃,對君主的權威的必要敬畏,實際上對弘曆而言卻是一種不識大體的妄為揣度,不顧是非對錯想獲得昇官進爵的低級手法。
在叫魂案上,一個認為有首惡正犯意圖利用叫魂事件挑起種族問題動搖大清國統治的正統性的皇帝-弘曆,自始至終都是這場叫魂事件的原告,由於他對官員們的大肆施壓、加重刺激,對他們辦案的速度和力度層層加碼,對行動遲緩的官員則刻薄訓斥,官員們為了迎合皇帝的要求,有的人無能的製造冤獄以獲取使皇帝滿足的供詞,也有人只能藉由處決奄奄一息的疑犯,來傳達國家決心鎮壓妖術的信息,以正視聽。以我們發現流浪漢與審判他們的官員間有著巨大的文化差異[通元和尚的山東禮佛嫩搜搜]來看,究竟是竟有這樣大的知溝落差?還是對於官員來說,不管如何,這個落差都是必須忽略過去,以達成官員們抓到妖徒的事實?
官員們意圖討好迎合的舉動,在叫魂案過程中,也鬧出許多可惡的笑話。
在朱批奏摺裡我們可以窺見一個被官僚們氣死的皇帝與拍馬屁拍到馬腿上的官員們的景況。例如,江蘇巡撫因為不敢跨省追緝被弘曆認為是瀆職,為了奪回皇帝的信任,他興奮地向弘曆報告揚州的鹽務舞弊案已查出明顯的證據,不久當可結案,意圖轉移皇帝的焦點,卻被弘曆大罵主次不分。河南巡撫居然告訴皇帝全省的搜捕都沒辦法收到效果,乃是因為這些叫魂的罪犯的的確確是會妖術的妖人,能夠隱身逃緝追捕,被弘曆大罵因有此心乃至他的屬下可以緝拿不力並且有欺瞞的藉口。這個河南巡撫還接著告訴暴跳如雷的皇帝,他在省科舉考試的時候(當考官)例用藍筆,但他帶著墨筆以[備繕摺奏],隨時報告妖術案情。(朱批:有何關係!)。
官員們的無能與推諉,成為叫魂事件清剿無效後,讓皇帝能有台階下、維持住尊嚴的卸責對象。因為當皇帝為了叫魂事件已經押上個人的威望,甚至是整個王朝的尊嚴,抓不到妖黨、引起無數冤獄的惡果,就必須讓整個官僚機器承擔,皇帝是不能說[叫魂案的陰謀是不存在的],恰恰相反,叫魂案必須是存在的,只是因為各省的失職,讓惡犯逍遙法外。
妖黨在哪裡?
弘曆相信,叫魂事件是一樁用妖術作為表象的謀反事件,而割辮妖術從江南延及山東、河南、直隸,連天子腳下的北京城都出現了割辮事件。但是深入追查之後,這些事件卻只是各種不同內涵的冤枉事件,或是重刑下的偽證。
舉列如下:
1. 報案被生人偷剪了辮子,檢查後卻無被剪辮的痕跡。
2. 十二歲學童因為貪玩誤了上課,怕先生責罰,便謊告母親辮子被剪。
3. 有人因恐[被割受者],便叫剃頭匠為他割辮避禍。
4. 因孩童吵鬧便恐嚇用剃刀割去孩童的少許辮稍,純粹玩笑取鬧。
5. 運糧船的侍女被老乞婆剪去衣角一塊,被逮捕的老乞婆聲稱知道所有割衣襟的勾當,並嘗試用過迷藥,問起迷藥的來源,一開始是隨口混供,後來又說是本村廟裡兩個和尚給的,但是因其供帶來的和尚審問卻是完全不知,最後乞婆還將衙役其一指為其同犯[證明證詞子虛烏有],最後乞婆被巡輔重新審訊,乞婆翻供說去糧船上乞討,但侍女卻突然叫起來說自己的衣襟被剪掉了,人們於是把她當作嫌疑犯抓起來。最後乞婆死於獄中,調查結果乞婆身上的破衣布與侍女的衣服也不吻合。
6. 和尚通元行跡可疑[似痴非痴],身上刺有文字,化緣貼內寫著難以理解的[山東禮佛嫩搜搜]。訊問過和尚說明,[山東]是[三冬]的錯寫,[嫩]則是[冷]的錯寫,正確應是[三冬禮佛冷嗖嗖],(南方人發音沒有翹舌音,故三、山不分,嫩、冷同音),而他寫這句話的目的為使人憐其苦志,樂於施捨。但是令人懷疑的是,和尚說是自己寫的字,當場寫又不會寫,而這些錯字都是不難的常用字,難以相信會出現這樣的錯誤。對於官員來說,誰能說這不是用來掩蓋妖術和反叛的密語暗號?
這件事曝露出這些流浪漢與審判他們的官員們有著多大的文化差距?![這點後面再提]。
7. 和尚明遠靠化緣與看病維生,被拿獲時搜出一個木偶、一塊寫有符咒的布、兩枚可疑的木戳、一個奇怪的招牌和一把剪刀,沒有髮辮。他到出外化緣到村莊因口渴要在井邊打水,但是沒有水桶,到村屋借水桶時有三個小孩玩耍,並無人理會他,他隨手拍了一個小孩的頭,忍渴趕路,後來被村民逮住指控他割了小孩的辮子。
在一個江湖郎中來說,袋裡這些玩意本就是謀生所需,但對官員來說,這就是邪術的證據。但重刑之下,明遠仍舊維持他並非剪辮妖人的証供,一個星期後官員未得到有利証供下明遠死亡。
8. 姜姓男子因剪掉鄒姓男子的辮子被羈押,稱剪辮原因乃是要在隨後的騷動中
趁機偷竊錢袋。
9. 據報有位姜姓男子將一位老農婦[近身一碰]造成她的[昏迷],當場被眾人毆斃。
10. 王姓男子藏匿在灌木叢中,趁人夫妻講話時剪去了那妻子的一片衣襟,王姓男子後因被追逐而自殺。
11. 流民提供消息說有一個雇人割辮子的朱石匠,但根本找不到這個人。
12. 生員張庭瑞因家產細故,捏造逆辭指控其叔,赴京具控。後張生被處極刑。
13. 關德麟因借錢給張二所討無門,多次與張吵鬧並要求與其妻同宿,張二因而心懷怨恨,趁關不備將自編的髮辮與剪刀放置在關的包袱內,然後投案誣告。張二後來被弘曆判處絞刑。
從以上這些例子可以看出,當妖術的恐懼與清剿的氛圍蔓延開來時,官員們為了貫徹皇帝的意志,只能用刑求去得到渾淆不清的偽證,沒有頭緒的瑣碎細節,和許多死的不明不白的疑犯。而民眾在恐懼之下的行為,確實如皇帝所預期的狀況:大眾是極為輕信的,一旦有了政治危機或是天下大亂的跡象,人們就會驚恐的作出暴力的回應。最重要是出現利用叫魂事件的人,以逞私利。
我們不用去看叫魂案是否真有其事,無論是真的有陰謀叛變依托著妖術來禍亂人心,還是真的有人能叫魂,而是”皇帝”、”官僚”、”民眾”,如何對[叫魂]事件建構屬於他們個人信念[世界觀]的事實[意義]。而又如何為了滿足其想追求的事實,所付出的作為。
從叫魂案看清代官僚體制
在弘曆心中最大的隱患是:謀反、漢化和江南文化對官員的腐蝕。總體來看,漢化與江南文化對官員的威脅,是長期有效影響的。除此之外,官僚體制本身的運作方式,也讓弘曆每天都要與很懂得以無聲的方法保護自己、維護自身利益的官僚體制打交道,鬥智鬥力。
行省官僚:指省以上的行政長官
一七六八的中國的行省官僚,是一個由六十三個人組成的很小的精英圈子。
責任包括:第一,總覽一省(巡撫)或兩三省(總督)的全部行政事務;第二,專司一省的特別政務(如布政使和按察使);第三,無守土之責的特任官員,如漕運總督和河道總督。這無疑世界上最為排外的圈子,這個圈子的人是得到皇帝的特別寵信,並且能與之直接對話。他們除了有考績保存在吏部,更重要的是與皇帝間維繫著效忠盡責的個人紐帶,有一種以忠誠和依靠為特徵的特殊關係。
中國的法律制度核心的一個陰暗環節:一個官員在自己轄區內同時是警察、檢察官和法官。
這個制度中,司法權只是屬於行政權的一個方面,而行省官僚圈內的官員們,在司法上並不具備足夠堅定的自我意識,以抗衡其職位相隨的政治壓力,取悅皇帝是貫徹司法的中心環節。
通訊系統:政府對資訊流動的掌控:常規管道[常規奏摺]和機要管道[朱批奏摺]。
常規奏摺:常規事務的資訊,有嚴格規定的格式,違反格式可以成為被彈劾的理由。體現了官僚制的形式,是官與官之間的對話。
朱批奏摺:處理敏感而急迫的資訊,是皇帝與各省長官間直接的個人通訊熱線,格式簡單,奉告者透過向主人遞送機要情報來表達忠誠和感恩,皇帝則應之以父執般的嚴厲(偶有溫暖),反映了個人間的禮數,是人與人之間的交流。
官僚體制的自我監督方式
A、 對瀆職和犯罪就事論事的彈劾
B、 對所有官僚三年一次的定期考績(從這考績也是對劣等官員彈劾的依據)
三年考績
京察:對上三品以外所有京官的考察
大計:對除總督、巡撫、布政使、按察使以外的所有地方官考察
在京察和大計這兩項制度中,最為吃重的程序是上級官員每年對其屬下的定級考試。這種考成構成了三年考績的原始材料。
三年考績的格式
呆板的[四柱冊]:[操守]、[政事]、[才具]、[年力]共四個項目。每個項目下又分為三等。
下 中 上 項目
濁 平 清 操守
怠 平 勤 政事
短 平 優 才具
各省的三年大計格式基本相同,而每個官員會得到一個總結他們表現的四字或八字評語。這些評語通常是從一些[標準詞彙]中選用出來的。例如:
财 才情敏練,精詳慎重
财 清慎勤謹,治政有方
财 精敏強幹,辦事幹練
财 沉穩持重,辦事敏練
财 實心任事,辦事幹練
從官僚制度的運作方式得知,拘謹呆板的程序是官僚生態的自然產物,也反映出運用這些程序的人們的心態,首先,人需要迴避風險。考評的標準愈是嚴格狹窄,官員在推荐別人的時候所承擔的風險愈大,所以話應該要愈少愈好。其次,考評或許適宜用於官僚們自己認為是[好的]官員,在一個受規則束縛的環境裡,最好的官員就是不惹事的官員,也就是能規避麻煩,將消極應付視為美德的人。因此,在日常的考評中,謹慎、小心、勤勉成為最為突出的品德。
而各省的巡撫既是現任的行政首長又是考察官,因此,他們在行動上會因職務有身不由己之處,例如,樹立某種個人形象的強烈慾望,官場話即是[寬大],這是好長官的基本品質,代表著對部屬個人需要的關切。如果長官將部屬當作官僚機器中的一個錯置齒輪來斥責,而非一個血肉之軀的話,他的形象就會受到損害,甚至上司的尊嚴和下屬的前程都會受到損害。
在這樣的情況下,官場上出現相互庇護以對抗常規性紀律的情況,一個巡撫一旦為某官員舉薦了一個職位,要他承認錯誤是很難的,舉薦通常是一以貫之的作為,沒有一個巡撫願意輕易改變對所舉薦的屬下的意見。叫魂案中官官相護的權力網絡阻擋了彈劾屬下的情況,又加上整飾官僚體制的局限:對於隱匿下情的官員懲罰只會導致為嚴重的隱瞞──沒有人會再肯報告自己之前因為失職而發生的事件。
規章制度對官僚的保護
官僚本身確實受到細瑣的規章條約的制約,包括形式、時效、文牘、財政和司法上的限制,以及上司和下屬間的關係。他們若對這些規章條例有任何的違反,便會受到彈劾、罰俸、調職或撤職的處分。但是這些規章條例相對的給了他們一定的保護:為他們的職責劃定的邊界,使他們可以對抗上司或軍主本身的專制要求。
以地方官來說,任何保護都不比轄區的邊界來得確切。他對自己轄區內發生的一切負有全責,換言之轄區外的任何事情,當然都是別人的問題了。但是叫魂案給了他們一個大巴掌,讓他們失去被保護的權力。
常規的轄區邊界和行省官僚的非常規權力發生了衝擊,主子的公務是不分區域的,當發生的事件危及王朝的安全,作為其主子的個人臣僕,並不能以轄區界限為由來逃避責任。
叫魂案來就是這樣的情況。當江蘇巡撫報奏因為宿州不在江蘇,超出其管轄範圍,所以他並沒有越界緝捕。也因此遭受弘曆的苛責,認為其推諉卸責。
所以在[政治罪]的情況下,官僚們可以發現職務的界定並不比轄區的邊界能未他們提供更多的保護。
官僚對君主的迎合與抵制
官員對君主的迎合
[迎合]表現在人事考評制度上就是:官員們經由修飾自己的評語來迎合揣摩到上司的意圖並加以討好。使得官員們根據皇帝的喜好對自己的考評標準加以修飾,從而對日常的考評制度造成了可笑的扭曲。表面上看來像是順從著皇帝的意思做到風行草偃,對君主的權威的必要敬畏,實際上對弘曆而言卻是一種不識大體的妄為揣度,不顧是非對錯想獲得昇官進爵的低級手法。
在叫魂案上,一個認為有首惡正犯意圖利用叫魂事件挑起種族問題動搖大清國統治的正統性的皇帝-弘曆,自始至終都是這場叫魂事件的原告,由於他對官員們的大肆施壓、加重刺激,對他們辦案的速度和力度層層加碼,對行動遲緩的官員則刻薄訓斥,官員們為了迎合皇帝的要求,有的人無能的製造冤獄以獲取使皇帝滿足的供詞,也有人只能藉由處決奄奄一息的疑犯,來傳達國家決心鎮壓妖術的信息,以正視聽。以我們發現流浪漢與審判他們的官員間有著巨大的文化差異[通元和尚的山東禮佛嫩搜搜]來看,究竟是竟有這樣大的知溝落差?還是對於官員來說,不管如何,這個落差都是必須忽略過去,以達成官員們抓到妖徒的事實?
官員們意圖討好迎合的舉動,在叫魂案過程中,也鬧出許多可惡的笑話。
在朱批奏摺裡我們可以窺見一個被官僚們氣死的皇帝與拍馬屁拍到馬腿上的官員們的景況。例如,江蘇巡撫因為不敢跨省追緝被弘曆認為是瀆職,為了奪回皇帝的信任,他興奮地向弘曆報告揚州的鹽務舞弊案已查出明顯的證據,不久當可結案,意圖轉移皇帝的焦點,卻被弘曆大罵主次不分。河南巡撫居然告訴皇帝全省的搜捕都沒辦法收到效果,乃是因為這些叫魂的罪犯的的確確是會妖術的妖人,能夠隱身逃緝追捕,被弘曆大罵因有此心乃至他的屬下可以緝拿不力並且有欺瞞的藉口。這個河南巡撫還接著告訴暴跳如雷的皇帝,他在省科舉考試的時候(當考官)例用藍筆,但他帶著墨筆以[備繕摺奏],隨時報告妖術案情。(朱批:有何關係!)。
官員們的無能與推諉,成為叫魂事件清剿無效後,讓皇帝能有台階下、維持住尊嚴的卸責對象。因為當皇帝為了叫魂事件已經押上個人的威望,甚至是整個王朝的尊嚴,抓不到妖黨、引起無數冤獄的惡果,就必須讓整個官僚機器承擔,皇帝是不能說[叫魂案的陰謀是不存在的],恰恰相反,叫魂案必須是存在的,只是因為各省的失職,讓惡犯逍遙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