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4-07 03:54:38面具.背後

Strain

人生不就兩件事情,該做跟想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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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聊了不少。

我好像也應該把它當成一種義務。

而不是想來就來想走就走。






爽= =+







也是啦,認為沒意義的事情不去做也不會因此生出快樂來。

那好吧,就再沒意義中找意義吧,不然能怎麼辦?(苦)










我始終不是一個聰明的人。



所以我沒辦法用別人認為是快樂的方式套在自己的生活上。




說到底了,我是不是也該看清些什麼東西?

如此自欺欺人,其實也不是什麼好事情。

只是把自己搞的越來越糟而已。

如此反覆反覆,反反覆覆。

得不償失? 我想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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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天,常常在卡車司機-屎面 的狀態上面看到歌詞。

有一首,是我印象很深刻的啦~

好聽(結果想當然爾~我就去抓~把它挖出來聽)

歌名叫做 - 愛一直閃亮。

老歌,很久了,但是就是好聽,喔吼吼吼吼吼吼(這是恐龍是吧?)




【只因這城市情歌太悲傷 才讓一碗熱湯 紅了眼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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腦部細胞已經越死越多了。

我怕我哪一天突然不能思考不知道該怎麼辦。

唉。


















               我 愛 大 家(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