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06-15 16:04:37風塵驕子

論副總統的權力

最近台灣的政壇討論了一個十分有意思的話題,就是總統與副總統的職權問題。為什麼這是一個有意思的話題呢?因為這個話題正好證明了台灣所自豪的民主只不過是一個笑話。為什麼台灣所自豪的民主制度會是一個笑話呢?理由很簡單,總統與副總統的職權問題在全世界的民主國家都不成為問題,因為在當初制定憲法的時候,總統與副總統的責任義務都會劃分的十分清楚,是總統制,還是內閣制;副總統有權力,還是沒權力,都會將一切劃分清楚。假如台灣當真實行民主五十年,為什麼到現在連這個最基本的問題還搞不清楚呢?這不是證明了台灣所謂的民主,只不過是一個笑話嗎?
也許有人會問既然副總統與總統一樣是民選出來的,是接受人民的考驗後產生的,為什麼就應該做一個沒有聲音的副手,反而是沒有透過民選程序的行政院院長卻掌握大權,這不是一件不合理的事情嗎?其實正是一個有意思的問題。首先我們先來看看副總統是否真是民選出來的。在所有的總統大選中,總統候選人與副總統候選人都是不可或缺的角色,但是所有的選票最主要的對象仍然是總統候選人,各陣營所攻擊、批評的對象也是以其他陣營的總統候選人為主。換句話說,總統大選主要所訴求的是總統一職,副總統只是配角。
既然如此,副總統為何要參與選舉呢?事實上,副總統是備位元首,也就是說,當總統無法履行他應盡的責任與義務時,副總統必須要代替總統履行。如果副總統本身沒有民意基礎,那麼他該如何繼任為元首呢?如果當總統無法視事時,可以自己推派繼任人選,那麼這跟世襲罔替的君王制度有何不同;如果總統無法視事時,國家就必須要立刻舉辦選舉,那麼這樣所選出來的總統是多麼的草率。因此,副總統參與民選只不過是為了要讓他在代替總統執行職務時擁有名正言順的地位而已,否則何必將副總統選舉與總統選舉合併進行,若副總統可以擁有權力的話,直接辦一場副總統選舉不就好了嗎?
那麼行政院院長既然不是民選出來的首長,為什麼可以擁有權力呢?事實上,內閣制的設計是要制衡總統的權力。因為總統的得票率與票數必定是比任何一位民選公職的得票率與票數要高出許多,假如總統以此來表示自己的民意基礎較強而為所欲為,將沒有人可以阻止總統的權力濫用。如果總統的一切命令必須要由行政院院長副署方得有效,那麼總統的權力將無法濫用,同時也可以避免專制的再生,確保民主制度的品質。
另外,由於總統的地位崇高,若是整天在國會接受民意代表的質詢,會破壞元首的形象,同時若是總統發布的命令有錯誤時,行政院院長必須背負錯誤的責任,總統的形象依舊得以保持。至於行政院院長沒有民意基礎,要怪就只能怪國民黨與民進黨自己了。兩黨為了一己之私,任意修改國家的根本大法,將原本是內閣制的憲法修改成為一部四不像的雙首長制的憲法,如今自食惡果了,卻要台灣人民一起來背負,這不正是說明了台灣民主的可笑與荒謬嗎?
其實,無論是總統還是副總統,都只是人民的公僕。現在,副總統開口要權力,這只能說明他們所謂的為民服務根本是謊言。可恨!可恥!莫過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