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11-13 13:53:06風塵驕子

自由是可以這樣亂用的嗎

民主與自由一直都被台灣視作一種『驕傲』,至少是對大陸的一種驕傲,雖然這種驕傲只是一種『空心大佬官』的驕傲。

民主與自由在台灣幾乎已經成為一個怪胎,就像一個營養不良的『早產兒』一樣,整個容貌與內涵幾乎與眾不同,或許有一些人自詡自誇為『台灣奇蹟』,但是這名『早產兒』始終是營養不良的怪胎。

許多政府官員以『個人身分』說出極為不得體的論點,然後以『個人表意自由』(李應元語)為不當言論作出解釋,同時要求他人不要曲解。這種所謂的『個人表意自由』正是一個營養不良的『早產兒』。

身為政府官員,所言所行不是代表你個人,而是代表你的國家與你所擔任的職位.試問,財政部長可以以『個人表意自由』為由,發表從明天起全國免稅三年?國防部長可以以『個人表意自由』為由,宣布明天與中共正式開戰?總統可以以『個人表意自由』宣布明天台灣從總統制變成帝制?身為政府官員,不管你所擔任的職位是大官是小吏,是要職是虛位,所言所行都必須尊重自己所處的地位。假如一個總統府的秘書長可以說出『國旗不等同於國家』;一個行政院長可以說出『立法機關的決議對行政機關不具有必然的約束』;一個國防部長可以說出『哪個地方不死人』;一個中央研究院的院長可以說出『競選支票不見得要全然兌現』;一個黨秘書長可以說出『法院是國民黨開的』這一類的言論.那麼還有什麼是不能說的?

人必先自重而後人重之,假如你不尊重你自己的職務,那麼要人民尊重你,要立法委員尊重你,豈不是『癡人說夢』。

自由是不可以這樣亂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