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8-13 14:46:25風塵驕子

行政院不行政

秦始皇對中國最大的貢獻其實不在於築長城、建馳道,而在於建立了中國兩千多年的政治制度。

先秦時代的中國,走的是『貴族治國』的路子。也就是說,所有的官員出身皆是封建貴族兼任,這種情況乃是原始社會部落共治所形成的政治制度。任何國家文明的發展初期,絕對沒有所謂『天下為公』的思想,國家的基本組成並不是人民,而是部落。單一國家的形成乃是部落與部落間相互鬥爭下的產物,或交戰、或同盟,進而建立國家的雛形。正因為國家的基本組成在於部落,所以國家權力也就由諸部落的首領所分享。國家的領導者只能有一位,所以這些部落領袖們只能共同推舉出一個部落領袖作為國家領導者,這便是『共主』。從這裡我們可以發現,所謂的『禪讓政治』其實不過就是部落間的推舉制度,與蒙古的『庫利爾台大會』相同。

既然國家的領導者只能有一位,那麼其他的部落領袖該怎麼辦呢?國家事務繁雜,絕非領導者自己一人能夠完全處理,這時候就由其他部落領袖分享這些權力,所以當我們檢視先秦時代的官員出身,可說清一色的都是封建貴族,而這些貴族也就是部落領袖所演化。

所謂的『宰』,指的是祭祀時負責分割祭肉的官員。古時候只有『祀與戎』為大事,因此負責主持祭祀的官員也是主掌國政的官員,這與埃及、巴比倫等古文明中的祭司類似。在西周時,位在宰執的是上卿。本來只有周天子才能設置,到了春秋時期,列國並立,周王及其上卿僅留有空名。到了戰國時期,七國都設有宰執,有的更一度稱上卿( 趙國藺相如便曾擔任此職)。不久宰執稱為相邦( 漢人敘史時因避高祖諱寫成相國) ,或稱丞相,只有楚國稱作令尹,這是南北文化的差異。職名雖然各異,但都是總攬國政的宰執。

始皇帝統一六國後,以丞相掌理政務。『丞』是幫忙諸侯管理私人事務的官吏,也就是現在的管家,或是機要秘書﹔『相』本來是負責諸侯對外事宜的官吏,也就是現在的『公關室主任』,兩者合而為一後,成為掌理國家內外事務的官員,名列三公之首。這樣的演變,最主要是因為始皇帝原為諸侯,在統一天下後,為了獨攬權力,將權力收歸私有,不再與其他貴族分享,因此將權力交由私屬官員,以便於掌控。這是中央宰執權力的第一次演變。

隨著時代之發展,宰相「國臣」的身份比「家臣」的角色更見重要。降至西漢,中央政制大體承秦代,最高官員仍是三公。「九卿」職權大體與秦相同,只是名稱上略有改變,即是太常、光祿勳、衛尉、太僕、大鴻臚、宗正、大司農、少府,九卿之秩皆為二千石,各有丞及椽史,其職權為上承君相,分掌政務,諸凡政策之擬定與執行,皆為其職責,故地位極為尊崇,屬官組織亦龐大。因此蜀漢諸葛亮在《出師表》中說,『宮中府中俱為一體』,所謂的宮中代表君權,府中則是指丞相府,也代表相權。加上丞相出身多為平民,代表民間社會的力量,於是歷代的皇帝對於相權的削弱總是不遺餘力。

第一個企圖將大權集中在自己手裡的皇帝便是漢武帝。漢武帝具有雄心壯志,怎能容許相權對他的制肘,於是與中書令、尚書令等品秩較低,屬於皇帝私人秘書的官員組織『內廷』,與以丞相為首的『外廷』抗衡,尚書按字義說就是秉筆主稿,相當於今日的秘書。其長官尚書令俸祿僅一千石( 郡太守是二千石) ,副職僕射、屬官尚書只有六百石,官位低,以便皇帝控制。同時改置大司馬大將軍領兵征戰,無征戰時便成為事實上的執政,丞相開始有名無實。東漢初,光武帝以太尉、司徒( 丞相之改名) 、司空為三公,三公只是『坐而論道』,事權開始集中在皇帝手裡,由皇帝指揮尚書臺處理,這叫做『事歸臺閣』。這是中央宰執權力的第二次演變。

隋唐時期,整理了前代的宰執制度,再度針對相權進行削弱。此時『丞相』已經成為代名詞,以三省的長官( 中書令、侍中、尚書令) ,共議國政,任宰相職分。中書省決策、門下省審議、尚書省執行。三省長宮儘管都算宰執,實際上只有中書令、侍中享有相權,尚書令( 後因唐太宗曾任此職,改以副職尚書僕射為長官) 的地位顯然要低一些。相權從『獨議』變成『眾議』,丞相不再由一人專任。正因為丞相人數增加,在政事的裁議方面容易出現漏洞,於是設立『政事堂』作為三省議政之處。同時,只要皇帝給官員某種加稱,如參議朝政、參預朝政、參議得失、參知政事、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等,也都是丞相,得以出入政事堂參予朝政大事。如果原官不到三品的,則稱為同中書門下三品或同中書門下二品。倘若不加上同中書門下三品、同平章事等名稱,即使是尚書僕射,仍無法參予政事的討論。這是中央宰執權力的第三次演變。

丞相的權力雖然一再地被削弱,但是因為時勢的不同,而產生反動力量。宋代因為重文輕武,以同平章事為丞相,參知政事為副相,常常各置數人。首相與樞密使分掌文武兩柄,後者被尊稱為使相。宋代相名曾幾度變易,南宋曾以左右丞相為相。兩宋雖無獨任一相的制度,但宋代相權較前代為重,權相一再出現,秦檜就是其一。秦檜的全銜是:太師尚書左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可見他兼掌文武,權傾朝野,此時宋代文武分柄的意義已然全失;後來賈似道當政,亦是如此。宋亡元興,因蒙古人出身為遊牧民族,所以其政治型態與先秦相類似,屬於『貴族治國』,以中書省為政務中樞,丞相、平章政事等官亦是宰執官。中書令常由太子兼領,而非過去由平民擔任。其用意是使太子得以歷練政事,為日後當政鋪路,加強君權。這是相權在被君權長期削弱下所出現的短暫反動。

雖然宋元時期,相權出現了反動力量,但是相權畢竟是鬥不過君權,所以到了明代,太祖高皇帝朱元璋後來藉口以丞相胡惟庸謀反案而廢相,並詔命子孫不得復設。皇帝直接總攬六部( 吏、戶、禮、兵、刑、工) 及府(五軍都督府) 院(都察院) 等中央部門機構。可是國家大事千頭萬緒,單單就皇帝( 特別是庸主)一人,實在難以親自處理一切所有政務,於是後來就在宮廷設內閣,命大學士入閣辦事,任皇帝的秘書兼備顧問。起初,以防擅權,大學士只是正五品官,隨後從部臣中選員入閣,變為尚書( 正二品)、侍郎( 正三品)兼任某殿或某閣大學士。此時,按品級說是以大兼小,按事權說則是以小兼大。明初設有五閣,即華蓋、文華、武英、文淵、東閣大學士,後又添設謹身殿大學士。人數既多,為了便於區別,因而有首輔、協辦之分。協辦大學士往往聽命於首輔。及後宦官專權,太監頭目又凌駕於首輔之上,也有兩者合作勾結把持朝政的,其中最有名的就是神宗時代的權相張居正與司禮太監馮保。明代廢除丞相制而丞相不絕,防止權臣而權臣屢見,明太祖為了防止權力被篡奪而否定相權,結果卻得到了反效果。

清代也有殿閣大學士,品級升至正一品,卻只是空名,算是名譽宰相。順治、康熙時有議政王制度,屬於親貴參預朝政性質;雍正時以軍機處取代議政王,軍機大臣經手奏章、起草諭旨,並備顧問應對,被看作「權而要」,以致有「不入軍機不是真相」之說。但軍機大臣只一切秉命於皇帝,清代可說是君主獨裁最鼎盛的時期。這是中央宰執權力的第四次演變。

清末,列強入侵中國,開中國二千來未有之局面。『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成立,負責清帝國外交事宜,有別於軍機處專管國內事務。由於洋務事多繁雜,因此總理衙門的權力逐漸擴張,不僅辦理外交、通商事務,舉凡與洋務有關之事,如鐵路、電報、學校、關稅等,無不在其管轄之內,故有『洋務內閣』之稱,總理事務大臣的身分類似美國的國務卿。不久,立憲運動興起,清政府成立君主立憲內閣,以奕劻為內閣總理。民國建立,革命黨以美國憲法為藍本,以《臨時約法》作為立國根本大法,主張行政、司法、立法三權分立,行政權以根據《臨時政府組織大綱》成立臨時政府,由大總統總領官員,走的是總統制的路子。為了迫使清帝退位,孫文在不得已的情況下,將大總統之名位讓與袁世凱。同時為防止袁氏專政而修改《約法》,將總統制改為內閣制,於是袁世凱任命唐紹儀為中華民國第一位內閣總理。北伐軍興,對日抗戰,軍事委員會成為中國的主要掌權者,行政院反而成為從屬地位。這是中國宰執權力的第五次演變。

如今台灣走的是五權分立的憲法制度,行政院為最高行政機關,行政院院長等同於過去的丞相、內閣總理。然而,行政院院長的任命卻缺乏民意基礎,由總統任命,無須立法院的同意。從某種角度來看,這種的演進符合中國三千年來君權與相權對抗的過程。然而,行政院身為宰執,卻成為總統的幕僚長,有責無權,完全依附於總統府的卵翼之下。這樣的行政院如何行使行政權力?

論史者常說,『有明無善政』。此乃源自於明末清初黃宗羲對《明會要》的批語:「有明無善政,自高皇帝罷丞相始也」。此論自不無道理,丞相或宰相從古以來雖權力有大有小,但卻無朝無之,唯明初始為太祖所廢。案宰相原泛稱掌政的大官,如《韓非子.顯學》云「故明主之吏,宰相必起於州部,猛將必發於卒伍」。後來則用來指天子之元輔,即歷代輔佐皇帝、統領群僚總攬政務的最高行政官。如今的台灣,走的卻是明太祖的路子,只不過朱元璋是『廢除丞相制而丞相不絕』,而台灣卻是『保留丞相制而丞相不再』。

前文所提及的中華民國第一個內閣總理唐紹儀,曾為了直隸總督的任命一事,違抗大總統袁世凱,不但不加以副署,最後更以罷官求去來維護自己的政策。唐紹儀罷職一事,顯示出宰執的風骨需勇於負責。現在台灣的行政院卻有如一個被綁著線的傀儡娃娃,任由總統府擺佈,只懂得奉命行事,與帝制時代可封駁詔書的丞相,可說是望塵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