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7-01 01:31:17俞伶

【愛情十二式】第四式:彼得原理

<職場十二招>第四招:彼得原理
也就是「向上爬原理」;當一個人工作表現出色,未必能夠勝任更高一級的職務。

【職場】彼得原理是美國學者勞倫斯‧彼得在對組織中人員晉升的相關現象研究後得出的一個結論;在各種組織中,由於習慣於對在某個等級上稱職的人員進行晉升提拔,因而僱員總是趨向於晉升到其不稱職的地位。

彼得原理有時也被稱為「向上爬」原理。這種現象在現實生活中無處不在:一名稱職的教授被提升為大學校長後無法勝任;一個優秀的運動員被提升為主管體育的官員,而無所作為。

【愛情】如果婚姻真是愛情的墳墓,那麼彼得原理就是最佳的明證。一個絕佳的戀人未必可以在婚姻關係中表現出色。人云亦云常道,婚姻關係之於男人也許是戀情的終點,之於女子卻是昇華的戀情。

真是如此?也許,前人經驗的累積,總是不無幾分道理,然而,是否因為習慣使然,戀愛似乎就是為了婚姻而存在。

難道不能讓戀愛單純只是戀愛?即便終其一生都處於相戀狀態,又有甚麼不妥?婚姻生活真的會比戀人世界更教人開懷自在?

【職場】對一個組織而言,一旦組織中的相當部分人員被推到了其不稱職的級別,就會造成組織的人浮於事,效率低下,導致平庸者出人頭地,發展停滯。

因此,這就要求改變單純的「根據貢獻決定晉升」的企業員工晉升機制,不能因某個人在某一個崗位級別上幹得很出色,就推斷此人一定能夠勝任更高一級的職務。

要建立科學、合理的人員選聘機制,客觀評價每一位職工的能力和水平,將職工安排到其可以勝任的崗位。

【愛情】對一段婚姻而言,如有一方是因為礙於雙方長輩或是約定俗成的觀念——相戀一段時間之後,就當計畫婚禮──或是戀人的期許和無言的催逼,那麼非常容易導致第三者的介入,為的無非是重獲那已然逝去的戀人角色。

戀情之所以迷人,就在於無拘與恐懼。無拘乃因得以保有自身的完整性;愛戀的酵化該源自於戀人與生俱來的特質,而非為討戀人歡欣而刻意曲扭自己的逢迎附和。相處的生活難免紛擾也極盡瑣碎,但也僅僅限於兩個人而非兩家人,一字之差卻是呎尺天涯的差異。

該如何確認戀人是否適合走入婚姻?也許難以有客觀評定的標準,也不容易為此製作試題以供測試,但相較於對婚姻的未知,何不單純就已知的戀情評析?


【職場】不要把崗位晉升當成對職工的主要獎勵方式,應建立更有效的獎勵機制,更多地以加薪、休假等方式作為獎勵手段。

有時將一名職工晉升到一個其無法很好發揮才能的崗位,不僅不是對職工的獎勵,反而使職工無法很好發揮才能,也給企業帶來損失。

【愛情】不要把婚姻視為戀愛的必然轉化,而是花更多的心力瞭解自身和戀人,是否有足夠的能力面對應付轉變成婚姻關係之後可能衍生的種種變化。

撇開世俗道德的壓力、漠視親友們無謂的耳語,捫心自問,究竟要甚麼?在戀情之中、對於未來的生活,你究竟有何冀望?或者曾經架構過怎樣的藍圖?

當你能夠釐清自己內心真正的想望,那麼無論是婚姻關係還是戀人狀態都將無法教你慌張錯亂。

【職場】對個人而言,雖然我們每個人都期待著不停地升職,但不要將往上爬作為自己的惟一動力。與其在一個無法完全勝任的崗位勉力支撐、無所適從,還不如找一個自己能游刃有餘的崗位好好發揮自己的專長。

【愛情】我們太習慣將婚姻視為必然,汲汲營營在戀情之中謀求婚約的確立因而忽略戀情之所以存在是因為相愛。是愛讓生命得以完整、圓滿,我們在愛與被愛之中盈滿力量,因而能夠有所恃,得以面對生活的險阻艱難,當需要喝采、高聲歡唱之際,也將有人可以相擁同歡、同聲喜極而泣。

然而無論戀人關係還是婚姻狀態,都該立基於愛,如果無法在其中讓愛滋長,那麼甚至該選擇全部捨棄。戀愛是私我的極致展現,如果無法在其中獲得滿足,那麼孤身上路不也是美事一樁。

千萬不要因為約定成俗的一切而脅迫自己,無論是一樁愛戀還是一段婚姻甚至是仍然不全然教世人接受的同性之愛。


<愛情十二式>第四式:彼得原理
婚姻不是戀愛的進階,更非戀情成熟的極致展現,只是另一階段的生命型態,不同於「生死」的必然,是否需要婚姻關係,端賴個人需求而定。


圖片出處:

http://www.area-56.de/chapter56/archive/2005_11_01_chapter56_archive.html

http://home.sprynet.com/~eichhogl/paintingtwo.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