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6-19 11:51:57Macoto Chen

憲法政治:台灣邁向民主鞏固的命脈

憲法政治:台灣邁向民主鞏固的命脈

  或許,很多人會認為台灣現在的「少數政府」、「分裂政府」結構是許多政策不可治理性或政府無法有效治理的根源,惟事實上恐非如此!

  蓋唸過憲法、政治學的人都應知道,一個國家的行政權與立法權若分由不同黨派所主控者,或稱為「少數政府」或可稱為「分裂政府」,如一九二零至二零零二年的美國即屬之。在這段期間內,美國就無法有效治理了嗎?重大政策(如財經法案的推動)就因此停擺了嗎?答案顯然是否定的!這段期間的美國反而有效團結、有效治理的。說穿了,少數政府或分裂政府的治理結構並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離心式競爭的政黨政治!亦即,如果有向心式的政黨競爭存在,儘管遇到分裂式的政府結構,許多政策的歧異問題還是可迎刃而解的。

  同樣的道理,台灣的「少數政府」或「分裂政府」結構之所以無法有效治理,關鍵並不在於行政、立法為不同黨派(聯盟)所控制,而是在於朝野政黨之間的吵吵鬧鬧、毫無政黨互信可言。

  一般而言,最理想的治理型態是行政、立法既為同黨派控制,且朝野政黨復為向心式競爭結構,如英國、德國、加拿大等即屬之,這通常只有在內閣制的國家中才看得到;次佳的治理結構則是,儘管行政、立法為不同黨派主控,惟朝野之間還是維持向心式的競爭態度,如美國,也就是說,總統制國家要運作得好,必須存有一定「良性」的政黨政治之基礎;至於,最不理想的治理結構則為行政、立法既由不同黨派主控,且朝野政黨又屬離心式競爭者,如阿根廷、祕魯、菲律賓等國幾乎都是如此,這可以說是總統制的難題之一。

  另如以法國的雙首長制為例,行政(內閣)、立法在憲政慣例上還是維持相同理念的黨派主政,最多只有總統、內閣不同黨派的「共治(或左右共治)」結構而已;然而,共治在法國亦不可怕,因為該國朝野政黨政治仍屬向心式競爭的政黨政治結構。

  惟台灣的狀況是,雖拒絕了「共治」結構,而由總統逕行任命閣揆,卻同時還勇敢面對行政、立法間的分裂式政府結構;在這關鍵的歷史時刻中,若泛綠、泛藍仍視彼此為讎寇,則我們的「拉美化」、「菲律賓化」,並不難想像。反之,泛綠、泛藍可以取得互信,即使存有「共治」、「少數政府」或「分裂政府」結構,台灣還有希望可以邁向「民主鞏固」。

  總之,台灣政治命脈的關鍵不在於「共治」或「分裂政府」,而在於「政黨政治的競爭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