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8-09 09:16:16Macoto Chen
行政法教室:劉揆與劉董哥倆好?
遊說法上路了,其與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等,均屬於陽光法案的重要環節,有趣的是,東元董座劉兆凱可否向其兄長行政院長劉兆玄遊說?而劉揆與劉董之間的利益迴避問題又如何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與法務部函釋無限上綱?以下謹以有趣的、揶揄的筆觸,即「行政法教室:劉揆與劉董哥倆好?」為題,說明如後......
時值公務員仍需吹冷氣才能好好辦公的炎炎夏日,就在父親節當日(2008/8/8),遊說法終於上路了,照理說劉董(東元董座劉兆凱)也該向「長兄如父」的劉揆(行政院長劉兆玄)好好遊說了,因為行政院內所用的東元冷氣故障的話,都不可再找東元代理商修繕了,更不可以再向東元採購新式的空調設備。
蓋劉董作為劉揆的胞弟,如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之規定,不僅不得與行政院及其所屬各機關(含健保局在內)從事買賣、租賃、承攬等交易行為,導致IC健保卡差點斷炊,損及二千三百萬人的公共利益;麻煩的是,劉揆任內,劉董亦不得參與任何直轄市、縣市、鄉鎮市等地方公共工程的包攬。
理由是,依法務部多次行政函釋無限上綱的結果,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也算是劉揆可以直接監督或間接監督的政府機關,所以中央地方各機關學校與公營事業機構都不可再添購東元冷氣機了,如果空調設備故障也都不可以再找東元代理商修繕了;換句話說,只有總統府及其所屬機關(如國安會、中研院等),或是王聖人主政的監察院等其他四院,還可以繼續愛用東元國貨,因為它們才是不受劉揆監督的政府機關。
反過來說,即使是故宮博物院擬藉由恆溫設備保存古物,或是裝設新式空調提供觀光客更舒適的旅遊環境,其任何零組件也都不得是東元產品。不僅如此,只要劉揆在位之日,所有的公立學校無論是大學、中學抑或小學,很抱歉,都不得再向東元採購空調設備了,也都不得再請東元代理商修繕了,否則就是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之行為,導致劉揆或劉董將被處以交易行為三倍金額的罰鍰。
有趣的是,劉揆、劉董之間的「陽光」(包括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與遊說法等陽光法案)如此普照、如此炎熾的話,那麼大家更想知道的是,劉揆辦公室的空調設備是不是還繼續使用東元冷氣?如果是的話,那麼劉揆最好不要再吹冷氣了,也唯有如此,才能苦民所苦。如果不是的話,也請小心它的部分零組件可能還是由東元代工的呢。當然,如果劉揆辦公室所吹的空調設備不是本土品牌而是美、日、韓等外國品牌的話,我們就可以確定劉揆不愛用國貨的行為,就是不愛台灣的表現。
有意思的是,現行法制有關利益迴避所設的主動迴避、命令迴避、申請迴避等迴避制度的確都適用於劉揆、劉董之間,而劉揆、劉董彼此之間也都不能有任何法定程序外的接觸(諸如禁止關說、關切或賄賂等);正因為如此,大家都頗為好奇的是,假日都會陪同母親餐敘的劉揆、劉董兄弟,可否再餐敘之際順道進行遊說呢?而遊說之事項,就是希望修改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特定條文或修正特定行政函釋以為解套,如果可以的話,則劉董務請記得在陪母親與劉揆餐敘(並為遊說)之前,依法須先向行政院政風處辦妥各項登記,因為按遊說法規定,劉揆是可以成為劉董遊說的對象,然遊說是要事先登記制的,否則也會被處以罰鍰。
當然,上述受理登記單位如行政院政風處建議劉揆似應採納法務部、內政部等相關函釋的見解,認為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或遊說法等項規定,劉董都不可以向劉揆遊說的話,那麼劉揆最好就不要再繼續和劉董陪同母親共桌吃飯了,除非劉揆與劉董彼此之間「純吃飯、不聊天」,或是「雖可純聊天、但禁止三句不離本行」,只能聊風花雪月、言不及義之事;同時,用餐地點最好也不要有東元冷氣!
時值公務員仍需吹冷氣才能好好辦公的炎炎夏日,就在父親節當日(2008/8/8),遊說法終於上路了,照理說劉董(東元董座劉兆凱)也該向「長兄如父」的劉揆(行政院長劉兆玄)好好遊說了,因為行政院內所用的東元冷氣故障的話,都不可再找東元代理商修繕了,更不可以再向東元採購新式的空調設備。
蓋劉董作為劉揆的胞弟,如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之規定,不僅不得與行政院及其所屬各機關(含健保局在內)從事買賣、租賃、承攬等交易行為,導致IC健保卡差點斷炊,損及二千三百萬人的公共利益;麻煩的是,劉揆任內,劉董亦不得參與任何直轄市、縣市、鄉鎮市等地方公共工程的包攬。
理由是,依法務部多次行政函釋無限上綱的結果,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也算是劉揆可以直接監督或間接監督的政府機關,所以中央地方各機關學校與公營事業機構都不可再添購東元冷氣機了,如果空調設備故障也都不可以再找東元代理商修繕了;換句話說,只有總統府及其所屬機關(如國安會、中研院等),或是王聖人主政的監察院等其他四院,還可以繼續愛用東元國貨,因為它們才是不受劉揆監督的政府機關。
反過來說,即使是故宮博物院擬藉由恆溫設備保存古物,或是裝設新式空調提供觀光客更舒適的旅遊環境,其任何零組件也都不得是東元產品。不僅如此,只要劉揆在位之日,所有的公立學校無論是大學、中學抑或小學,很抱歉,都不得再向東元採購空調設備了,也都不得再請東元代理商修繕了,否則就是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之行為,導致劉揆或劉董將被處以交易行為三倍金額的罰鍰。
有趣的是,劉揆、劉董之間的「陽光」(包括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與遊說法等陽光法案)如此普照、如此炎熾的話,那麼大家更想知道的是,劉揆辦公室的空調設備是不是還繼續使用東元冷氣?如果是的話,那麼劉揆最好不要再吹冷氣了,也唯有如此,才能苦民所苦。如果不是的話,也請小心它的部分零組件可能還是由東元代工的呢。當然,如果劉揆辦公室所吹的空調設備不是本土品牌而是美、日、韓等外國品牌的話,我們就可以確定劉揆不愛用國貨的行為,就是不愛台灣的表現。
有意思的是,現行法制有關利益迴避所設的主動迴避、命令迴避、申請迴避等迴避制度的確都適用於劉揆、劉董之間,而劉揆、劉董彼此之間也都不能有任何法定程序外的接觸(諸如禁止關說、關切或賄賂等);正因為如此,大家都頗為好奇的是,假日都會陪同母親餐敘的劉揆、劉董兄弟,可否再餐敘之際順道進行遊說呢?而遊說之事項,就是希望修改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特定條文或修正特定行政函釋以為解套,如果可以的話,則劉董務請記得在陪母親與劉揆餐敘(並為遊說)之前,依法須先向行政院政風處辦妥各項登記,因為按遊說法規定,劉揆是可以成為劉董遊說的對象,然遊說是要事先登記制的,否則也會被處以罰鍰。
當然,上述受理登記單位如行政院政風處建議劉揆似應採納法務部、內政部等相關函釋的見解,認為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或遊說法等項規定,劉董都不可以向劉揆遊說的話,那麼劉揆最好就不要再繼續和劉董陪同母親共桌吃飯了,除非劉揆與劉董彼此之間「純吃飯、不聊天」,或是「雖可純聊天、但禁止三句不離本行」,只能聊風花雪月、言不及義之事;同時,用餐地點最好也不要有東元冷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