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1-21 21:57:21Macoto Chen

記住自己:來自中國新聞網的報導

筆者近日參加中國大陸學者蒞臨台灣而舉辦的「兩岸法學學術研討會」(主辦單位是銘傳大學公共事務學系與台灣的中國大陸研究學會),時間是二○○七年一月二十日(星期六),地點為銘傳大學桃園校區社會科學大樓BB304(實習議會教室),其中筆者應邀負責當天下午場次有關『兩岸憲法與行政法』學術研討座談會的部分引言(3000~3500字),主題是:台灣地方制度法之設計與修正。最特別的是,大陸地區的中國新聞網則於今日有如下的報導,可作為記住自己的依據......


兩岸法學學術研討會在銘傳大學桃園校區舉行

中國新聞網 (2007-01-20 22:02)

http://news.sina.com.tw/china/chinanews/cn/2007-01-20/220212309775.shtml

  中新社台北一月二十日電(記者黃少華路梅)“兩岸法學學術研討會”今天在台灣銘傳大學位於桃園縣龜山鄉的校區舉行。兩岸專家學者分別就“傳媒與信息法”、“法律史與民刑商法學”等,發表論文並展開交流。

  與會兩岸學者,分別來自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所長馮軍、邵波、該所刑法研究室副主任鄧子濱、商法研究室主任鄒海林,中國社科院文化法治研究中心秘書長鄒星,中國社科院台港澳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高旭晨、秘書長陳欣新,以及銘傳大學傳播學院院長楊志弘、該學院新聞學系主任蔣安國,《中國時報》總主筆暨銘傳傳播學院兼任教授倪炎元,銘傳大學法律學系主任劉秉鈞,公共事務學系主任黃煥榮、教授楊開煌、助理教授陳朝建,該校研發處處長樊中原等。

  在為期一天的研討中,有學者分別回顧了兩岸媒體的發展歷程和有關規制的變化。亦有學者指出,法律現代化的問題還是不應離開自己的傳統。法系的融合必須與中國的內在文化特質相契合,否則難以實現其效能。

  楊志弘表示,海峽兩岸有共同的文化基礎,共同的學術語言,共同關注的課題。但由於歷史的原因,兩岸傳媒業又有“三不同”,包括制度上的不同,發展經驗的不同,以及發展條件的不同,台灣追求“小而美”,大陸則追求“大而強”。儘管如此,兩岸同業如能同中存異,異中求同,共同謀求既競爭又合作的關係,將為兩岸人民、社會謀求更大的福祉。

  他認為,兩岸共同追求願景,則彼此中間的差異就不重要了。

  馮軍對本社記者表示,中國社科院法學所近年來每年都與台灣同行有交流,相信這對增進兩岸彼此了解和社會的發展,有很大的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