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11-08 18:24:42貝樂

【謊言拆除大隊】

90.11.08(四) 17:46 【謊言拆除大隊】

剛剛又拆穿了一則謊言…

上週, 公司專職福委發出了一個關於申請600塊餐費的規定: 免用統一發票收據之金額上限為5,000元.

也就是說一個20人的部門聚餐就必須請商家開出三張收據, 將12,000元分散於三張收據.

我: 「為什麼只有申請福利金的收據有這種限制, 其他支出申請卻沒有?」
福委: 「我也不知道啊, 會計的A說的.」
我: 「怪了, 怎麼從沒聽說有這種規定的.」
福委: 「你們去吃了嗎? 如果還沒, 就叫商家分開寫就是了嘛!」
我: 「明明是吃一頓飯, 你叫商家開那麼多張收據, 人家會不高興的.」
福委: 「免用發票的商店就是有這些規定啊.」

去洗溫泉的路上問當會計的妹妹, 她說沒聽過這種規定, 她回去會再問問更資深的會計.

今天, 打給公司會計…

我: 「B嘛, 有個會計的問題想請教妳喔, 免用統一發票收據有規定金額要在5,000以下嗎?」
會計B: 「沒有啊.」
我: 「那有針對福利金的規定嗎? 福委說會計A說此規定.」
會計B請我先掛斷電話, 跟會計A確認過後, 回電: 「A也說沒有這種規定, 若真要講金額上限, 是20萬.」
我: 「那能不能請A跟福委說明一下, 福委堅持這是A說的規定.」
會計B: 「好啊.」

原本想用e-mail方式, 最後還是用電話, 打給福委.

福委: 「我就知道你會打來. 你就報上來就是了嘛, 幹麻還要這樣…」
我: 「蛤? 報什麼?」
福委: 「收據啊.」
我: 「不是啊, 我要先跟你確認, 如果沒有其他問題, 我要幫你發通知, 公告我們單位的助理無此規定啊. 到底怎麼回事?」
福委: 「唉呀, 這個年度都快完了, 幹麻還要公告啊? 當初也是為了避免浮報, 才定這個規定啊.」
我: 「浮報? 怎麼浮報法?」
福委: 「就是有人根本沒去吃, 他老闆卻拿他的名字去報啊, 或者重複申請的都有.」
我: 「真的喔?! 我們部門沒有吧?」
福委: 「你們沒有啦, 你們最正直了, 最相信你們了.」
我: 「還好有妳幫我們把關, 不然公司的錢被A了都沒人知道.」
福委: 「沒有啦. 唉, 把這個關都得罪人的.」

可是, 設定金額上限5,000 可以解決甚至只是減少浮報的問題嗎? 如果他要浮報,只要多要幾張空白收據就可以了.值得捏造這樣一個不合理的規定, 讓大家去看商家的臉色, 造成商家跟同仁的困擾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