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
我仍舊不知道何時才能完全忘記妳。
看著為妳動筆的那張畫,每個認識妳的人都說~ 就像是親眼看到妳一樣。 每次聽到他們這麼說我都覺得超驕傲的,因為...原來我也曾這麼認真地為妳做了件事。
最近在臉書上,有個國中同學提起,說我們已經畢業十年囉~~我才猛然想起...已經過十年了;
在每一年的最後一天持續倒數,我也這麼來到分開的十年後。
像純愛故事似地,我總是一直寫著自己..看著天空、吹著風、接著想起妳,其實...雖然字這樣下,但實際上我的心感覺要比寫的字句言語更空虛許多; 思念,說是思念,實際上並不如想的那麼浪漫,慢慢的、就這麼消磨,我想見妳的心緒也不再那麼殷切。
所以,我覺得我正在淡忘。
很多人都說要忘記過去並向前走,但我覺得,向前走並不只是忘記妳或是再找個人重新戀愛、又或者是重新開始一段生活那麼簡單,其實我對妳早已釋懷,只是..我沒法將妳忘得乾淨。
前兩段才說我正在逐漸淡忘,看來有點矛盾對吧?
...在我心裡,有一個我還勉強看得見妳的地方,簡單的比喻..那地方像一個空地,上面有著一道舊漆班剝的紅磚牆; 那上面畫著妳的臉、妳的笑臉; 不可思議地我還能聽見妳說話的聲音、妳的笑聲、彷彿妳還在動,彷彿妳還在我身邊。
"象徵回憶的一道牆" ,這樣講就比較容易明白了吧。
偶爾,灰白的天空會滴下一片片的雨,澆在我臉上,澆在磚牆上,一次又一次,一段又一段。 然後它就這麼慢慢褪去牆上一張張的妳。
而我卻不顧全身淋濕,拼了命地拿著筆想再把"妳"補回去。
雨停了又下,我補了又補,所以,牆上的"妳"漸漸變得參差不齊,變得模模糊糊不清晰。 我曾猶豫著是否繼續做這徒勞而無功,要轉身離開嗎?
現在雨也下著,我摸著磚牆,顏料跟水滴混得我滿手通紅。 而妳只剩下殘缺的臉,我徒留一身黏冷的落寞。
...
從妳離開後,我就不曾再見到陽光露臉了; 毫無新意的形容吧? 但這卻最能確切表達我現在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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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貓仔也是個痴情種呢
真的,要遺忘那個自己曾經愛過的人
是件非常不容易的事
唉……又想起那個我真正的初戀情人了
不管是那一個
總之初戀真的很難以忘記
情人節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