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4-03 08:43:21

96學年度全校國語文競賽

【附件二】仁德醫護管理專科學校九十六學年度下學期 國語文競賽細則暨報名表
一、宗 旨:為提升學生人文素養、落實國語文之推廣與學習,特舉辦國語文各項比賽活動。
二、主辦單位:通識教育中心—國文教學組
三、比賽對象:全校學生      
四、比賽日期: 九十七年 四月十六 日(三)早上10:00-12:00
五、比賽項目、場地、時間及規則:
項目 國語演說組 國語朗讀組 方言演說組 方言朗讀組 作文組 寫字組
場地 藝概視聽教室一樓A.(萊爾富對面) 藝概視聽教室一樓B((萊爾富對面) 藝概視聽教室二樓C.(萊爾富對面) 藝概視聽教室二樓D.(萊爾富對面) 雲賜大樓地下室視聽教室3、4 綜合大樓六樓醫檢科教室1.2.3.
規則 1.報到時間:各組參賽同學請於早上10:00前至各比賽場地準時報到,逾時報到者視為棄權,不得申請公假。
2.「寫字」及「作文組」:除稿紙、宣紙由國文科提供外,其他所需文具請自行準備。
3.比賽題目:除「國語演說」、「作文」、「書法」於參賽日現場宣布外, 其餘項目將於前三日由通識中心行政系統公佈。
4. 「演說組」比賽規則:
 A.參賽者於比賽前十分鐘先抽取題目準備,待唱名後再上台比賽。
 B.演說時間以三分鐘為限,逾時將倒扣分數,屆時將以響鈴告知。 ※凡參賽  者皆准予公假。
※依實際參賽名單,由主辦單位統籌辦理。
六、遴選辦法:每組由國文教師推派,若無國文課者請導師協助推派一名代表參賽。(額滿為止)
七、報名地點及截止日:各組參賽名單請各班學藝股長於三月三十一日前送交「通識中心」,再由丁豫龍老師彙整製表。
八、獎勵辦法:
1.每組將選出前三名及佳作兩名,將頒發圖書禮券、獎狀、嘉獎。詳如下表:
五專前三年級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佳作兩名
獎勵 圖書禮券乙份、獎狀乙幀、嘉獎兩次
獎狀乙幀、嘉獎乙次 獎狀乙幀、嘉獎乙次 獎狀各乙幀
嘉獎乙次
五專四、五年級、二專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佳作兩名
獎勵 圖書禮券乙份、獎狀乙幀、嘉獎兩次 獎狀乙幀、嘉獎乙次 獎狀乙幀、嘉獎乙次 獎狀各乙幀
嘉獎乙次
2. 五專前三年級組得獎者,經校內國文科專業教師培訓後,將代表本校參加「苗栗縣國語文競賽」。
3. 「國語演講組」第一名者,經培訓後,將代表於「九十六學年畢業典禮」致在校生歡送辭及畢業生答謝詞。
九、成績揭曉:評審完畢,擇日公佈(得獎名單與優勝作品將展示於綜合大樓一樓前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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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德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九十六學年度下學期 國語文競賽 報名表
項 目 班 級 座 號 姓 名
國語演說
國語朗讀
方言演說 閩南語
客家語
方言朗讀 閩南語
客家語
作 文
寫 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