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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原歷史真相|‧|霧社事件七十三週年回顧|
前言 「1930年台灣台中卅霧社的居民(高砂族)爆發統治者對其課役(勞役)與歧視的不滿,殺死日本人一百數十名。後因軍隊出動而被鎮壓下來。」 這是1995年日本高中教科書所記載的霧社事件。(19種教科書中只有1、2種記載,其餘皆隻字不提)。 |
反觀我們的中學教科書,雖刊載較為詳細,但也失之平板。霧社事件是日據時代原住民最轟轟烈烈的抗暴事件。台灣媒體(報章、小說,電視、電影、戲劇)更少觸及。所以一般民眾對霧社事件印象不外是泰雅族的抗日行為,莫那‧魯道抗日英雄等等。當時日本台灣總督府為逃避輿論責任,極力歸咎於「蕃人數百年來傳統性的殺伐殘忍本性與獵首的惡習」。
戲劇在目前不失為引導一般民眾欣賞與了解台灣歷史事件、族群演變的好媒介。20集的電視連續劇提供不同於2小時的電影長度,它有著娓娓道來的創作空間;公共電視更給予不同於商業有線、無線電視台的創作環境。 2000年台北舉行了「霧社事件70週年國際研討會」。其中文建會提出對此事件能有歷史的真相發掘,族群的基本尊重,居住土地的保留,與文化傷痕的撫平,四個觀點。我們期待製作拍攝此有關霧社事件的歷史電視劇能對台灣人的集體記憶做一定程度的真相發掘與傷痛撫平。 原住民與台灣歷史 台灣首度出現在世界歷史舞台是在1625年荷蘭人侵入台灣本島時,西方學者始終不解為何這個物產豐富的島嶼能躲過17世紀之前列強的侵略?日據時代台灣原住民研究學者宮本延人認為是島民有獵祭人頭習俗,是入侵者卻步的主因。 自古台灣土著即被劃分成雜居於平原的熟蕃(平埔族)與深居山中的生蕃(高山族)兩大類。其實那時平埔族與高山族是沒什麼兩樣的。荷蘭佔領台灣38年期間,軍民大概2800人左右。漢人3萬人左右,居住平地的平埔族有57,000人。至於高山的生蕃人數則毫無頭緒。 荷蘭、西班牙、明鄭、甚至包括清朝統治台灣時,並未真正深入內地高山。荷蘭人用的是基督教教化平埔族政策,明鄭23年則採軍隊屯田政策,開拓荒地,至清朝大量開放移民入台,與平埔爭耕地,一方面巧取豪奪,侵占土地,一方面通婚同化。平埔族的處境由清道光年間的一句諺語「人畏生蕃猛如虎,人欺熟蕃賤如土」可得知一二。 平埔族漸漸漢化消失或退居高山邊緣時,統治者不免要和勇猛好戰的生蕃接觸。於是建「隘寮」以「隘勇」守備,防止生蕃越界出草。隘勇一般由平埔族或漢人羅漢腳擔任,通常是「生蕃」出草獵首的對象。因清朝統治權不及深山之內,精通蕃事、蕃語的「通事」成為官方與生蕃之間的溝通與交易管道。 1895年日本人佔領台灣後,這種相安無事的局面開始改變了。至1903年當所有台灣土匪(抗日義民)叛亂,全遭殲滅後。日本人為統治權與高山資源,開始把掃蕩目標指向深山的生蕃。與清朝不同的是,日本人一面用軍力推進隘勇戰,一面進入部落,強迫蕃人改變習俗、信仰、接受「日化」。一向堅決死守祖先領土與祖靈教化的生蕃便蜂起反抗。這是有們製作霧社事件影集,要刻劃的主題。 日本總督府統計自1895年-1923年「蕃害」(為生蕃所殺,包括被獵首或戰死)共6901人(其中日本警察863人)。人數遠遠超過日軍攻佔與平定台灣時死亡人數。1929年台灣總人口中,本島人(台灣人)400萬、內地人(日本人)22萬、生蕃14萬人(泰雅族3萬3仟多人)。 首先台灣總督府採取的手段是先認定「生蕃,依據社會學上看是人類,但從國際法上看,是像動物一般的東西。」「國家對此類積極叛逆的生蕃具有討伐權,他的生殺予奪,完全在我國處分權內。」 於是出動大批軍隊警察,「討伐理蕃」,剿撫並行。1896年-1934年為止,全台灣生蕃戰鬥死亡達7,080人。1920年代末期,正當日本當局認為全島「理蕃事業」大致圓滿完成時,爆發了1930年霧社事件,尤其發生在日本人引以為豪的「模範蕃社」霧社時,更令當局震驚而錯愕不已。 霧社事件是本劇主要劇情,接著我們要對發動此事件的生蕃──應該說是泰雅族原住民從族群、文化、習俗上,做簡略的介紹。 霧社泰雅族 一般我們將原住民(平埔族除外)歸類為泰雅族、賽夏族、布農族、曹族、魯凱族、排灣族、卑南族、阿美族、雅美族。 泰雅族分佈在台灣北、中、東部山區,被日本人稱為「北蕃」,與阿美族、排灣族、布農族的「南蕃」做區別。在當時是人口最多,佔地最廣(幾占全島蕃地1/3)的族群。男女皆紋面,又稱「紋面蕃」。有出草獵首習俗,被日本人認為最蠻勇的族群。日本人對「南蕃」以「撫育為原則」,對桀驁不馴的「北蕃」則採「強剿」的手段。 泰雅族和其他族群一樣無文字記載。他們的歷史是口耳相傳,由長者口傳,對祖靈敬畏且堅信不移。GAYA是族人共狩獵共念,共同抵抗外侮,共同祖靈信仰的名詞,他們一生最後願望是死後化為善靈,至天際的彩虹橋上,橋那頭有早逝的親人與祖先迎接。男女皆需有族群共識的黥面為憑証才可通過。女人在部落成年後要先會織布才能黥面而結婚;男人則須出草獵得至少一個首級才能黥面、結婚,否則無法進入祖靈之地,會變成惡靈,即孤魂野鬼。此說明出草獵首與黥面有其民族習俗淵源,不是一般人用“野蠻”二字可以來做註解。 依語言差異,泰雅族又分為泰雅亞族(TALYAL)與賽德克亞族(SEDEQ)兩個亞族。賽德克亞族又分位於台灣東部的東賽德克群與居住在南投仁愛鄉的西賽德克群。霧社群即屬後者。為免繁雜混淆,劇中我們一概稱霧社群為泰雅族的賽德克人,或泰雅族。 霧社位台灣中部山區中央山脈據點,濁水溪上游發源於此。地處中、北、東部原住民分水嶺,被日本當局視為山地理蕃的行政中樞。 霧社群係賽德克人數十、數百人在霧社台地形成部落單位,有馬赫波社、薪歌社、塔洛灣社、波亞倫社、斯克社、羅多夫社、巴蘭社、塔卡南社、土岡社、西袍社、卡茲庫社、11個蕃社。其中前面六社為參加霧社事件抗日的「反抗蕃社」。 另有彼此通婚又互獵人頭形成世仇的道澤群,土魯閣群,萬大群等事件中被日本人利用以夷制夷,殘殺同族的「味方蕃」(親日蕃社)。錯綜複雜的族群恩怨糾纏是不定時炸彈。 日本當局為控制深山原住民,派遣日本警察代替清朝「通事」,進入蕃社成立駐在所,直接接管部落所有事務,包括教育、勞役。多數人遵照上級指示,娶各部落頭目的女兒或妹妹為妻,藉由岳父權威,推動理蕃任務。他們離職時多拋妻棄子,引起族人怨恨。日本人革除蕃人「惡習」,殊不知那些改革都是觸犯族人祖靈大忌,崩潰部落傳統制度架構與價值觀的劊子手。 在日本人廣設蕃童教育所、公學校、小學校、衛生所、醫務所,1930年霧社表面一片欣欣向榮,日本人沾沾自喜之時,引爆轟轟烈烈的抗日事件,實不足為奇。為呈現劇中情節的歷史考據。我們從1895年至1945年日本於統治台灣年間,將霧社蕃事做一個編年的事件報告,以做戲劇故事大網的主要依據。 故事情節及真相 △1896年(明治21年) △1897年(明治30年)「深堀大尉事件」: △1902年(明治31年)(人止關之役) △1903年(明治36年)姊妹原事件(日本人稱霧社蕃膺懲事件) 日本人近藤勝三郎利用此情況,唆使平埔族婦女與南鄰的布農族干卓萬社,假裝提供鐵器食鹽,引誘霧社群壯丁一百多人,進入兩族交界處濁水溪畔,霧社群被灌醉後,遭干卓萬社屠殺,只有6、7人逃回,從此霧社群勢弱。日本人第一次「以夷制夷」成功 △1906(明治39年)霧社群「歸順」 △1907(明治40年)「第一次五年理藩計劃」 △1909(明治41年) △1910(明治42年) △1911年(明治43年) 果然荷歌社頭目塔達歐,諾干目瞪口呆,心服口服。馬赫坡社頭目莫那‧魯道固然承認日本之強大,但是看到日本內地警察對待人民態度和藹可親,與台灣山地警察惡行惡狀,頤指氣使態度天壤之別。不滿與反叛之心不滅反增。這是日本當局始料不及的。 △1912(大正一年) △1913(大正二年) △1915霧社公學校成立 △1916年(大正5年) △1917年(大正6年)埔里大地震 △1920年(大正9年)沙拉茅事件 此時莫那‧魯道起義謀反計劃又被日警方發覺並化解。莫那‧魯道反而被策動與霧社群與其他部落壯丁共998名。把矛頭轉向同族人沙拉茅社。二個月後提回沙拉茅社25個人頭顱。莫那‧魯道與塔連歐,諾干成焦點人物。 日本人再度使出「以夷制夷」伎倆。不惜開放集體出草獵首讓同族人相互殘殺,使部族勢力衰退,並造成族群同仇恨。 △1924年(大正13年) △1925年(大正14年) △1926年(昭和元年) △1929年(昭和4年)10月27日 △1930年(昭和5年)10月27日 △1931年(昭和6年)4月25日 △1931年(昭和6年)5月6日 △1933年(昭和8年) △1942-1945年(昭和17年-2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