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廣告不實 豪宅未附名畫 住戶提告敗訴
基泰建設被住戶提告預售基泰信義建案廣告不實,獲判勝訴定讞。資料照片
控廣告不實 豪宅未附名畫 住戶提告敗訴
大廳無李梅樹作品 認定「無損權益」建商不用賠
【賴心瑩╱台北報導】台北市知名豪宅「信義之星No.2基泰信義」,6年前預售時大打廣告表明「一進大廳就可看到鎮宅之寶——國寶級藝術大師李梅樹的畫作」,但住戶劉道新搬進去後,卻遲遲看不到名畫《花》,憤而提告要求建商基泰建設履約,但最高法院認定建商已改用其他藝術品代替,且沒有名畫並不會損害住戶權益等理由,昨判住戶敗訴定讞。
位於北市松仁路的知名豪宅「信義之星No.2」,有許多政商名流、藝人居住,包括張惠妹等,該豪宅每戶總值至少2億元起跳。引發糾紛的畫作出自國寶級畫家李梅樹。
男子劉道新是在2005年6月間,以每坪65萬元代價,購入該社區4樓的預售屋,當初廣告中載明:「一進大廳即可看到象徵基泰信義的鎮宅之寶——國寶級藝術大師李梅樹的真跡畫作《花》」,還附畫作圖像。2011年 02月19日 蘋果日報
房價未受影響
但劉道新搬入後,遲遲看不到李梅樹畫作,他多次催討,建設改放置其他藝術品代替。劉道新自認被騙,先發函給建商,要求給付畫作給全體社區居民,但建商不理會,他於是以建商違反《消費者保護法》且違背買賣契約為由,訴請建商履行契約給付畫作,且須給付30萬元懲罰性賠償金。
歷審法院均認為,劉買下信義之星時,該社區售價每坪約65萬元,但4年後該社區每坪售價已飆高到98萬元,顯見並未因大廳未擺放該畫作,導致房價受損。
此外,雙方買賣契約規定,建商保有1樓大廳等處的修改權,因此認定建商改以其他藝術品代替畫作,仍屬合理範圍,昨判住戶敗訴定讞。記者昨聯絡不上提告住戶劉道新,不知其回應。
改放其他作品
基泰建設董事長陳世銘表示:「當初廣告雖標榜有該幅畫作,但因同仁疏失而無法取得,事後已購買超過原畫作數百萬元的藝術品擺放,官司雖勝訴,仍會與住戶溝通希望取得諒解。」
常見購屋糾紛及預防之道
建商倒閉
.選擇使用「全案信託專款專用」的建設公司
樣品屋與成屋差異過大
.參觀樣品屋應仔細詢問與實際成屋會有哪些差異,仔細看建造圖說、合約書
位於乙種工業用地
.詢問銷售人員並查看建照
廣告不實
.保留廣告文宣,必要時列入合約條文
施工品質差
.優先選擇信譽良好的建設公司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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