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7 墾丁夏之旅
2009-07-10~07-12 墾丁夏之旅 天氣晴時偶陣雨
今年度最大的家族旅遊,就是今天啦。
搭乘早上9:04的高鐡從竹北出發,86分鐘後就到了左營了,左營也是台鐵、高鐵及捷運三鐵共構,一到車站門口就看到紫色的小馬巴士在外頭等我們,上車之後就直接往東港佳珍海產店享用黑鮪魚大餐。中午過後往南走,也開始變天,下起雨來了,我們坐了好久的車,才到車城鄉四重溪,本來安排泡溫泉,但大夥都懶得換泳裝,所以只在茴香溫泉渡假村吃了一些不冰的冰淇淋(PS.只有哥哥點的芒果冰沙是冰的還算好吃)後,就往墾丁夏都出發了。
戀戀茴香溫泉渡假村大廳一景
小朋友們在夏都沙灘玩耍
從離開東港後一直都陸陸續續在下雨,還好雨沒下到墾丁,我們在Check in後就直奔沙灘,也搞不清楚是漲潮退潮,海浪時大時小,在強勁的海風吹拂下,大朋友小朋友雖沒換上泳裝也都玩得很高興,站在沙灘上,讓海浪不斷打上來,感覺很棒,本來一直保護著衣服別弄濕,但不巧,突然一朵非常大且厚的烏雲飄來,下了一陣大雨,大夥全都濕了,全都快速往飯店跑去,在洗完澡後,就到夏都新蓋的波西塔諾館用晚餐,超級豐富,尤其是菜單上沒有的炒海瓜子,超棒的,媽媽我啊吃很多喔,而且其他的菜色也都非常好吃,實在是好啊!
下過雨的夏都夜景
晚上小朋友們都窩在阿公的房間,由大阿姨指導做水晶飾品,等到晚餐稍微消化後,一群人又到這次住的普羅館2樓的臨海咖啡屋喝些飲料聊個天,直到累了才回房間睡覺。
隔天(7/11)爸爸起了大早就拿相機到沙灘拍照,早晨的風景很好,拍回來的照片都粉美喔!早餐我們坐在海邊的餐廳,邊欣賞海景,邊吃著美味的早餐,幸福的啦!
夏都早晨的沙灘
吃過早餐後,小朋友們都穿著整齊的“制服”我們便驅車往好久好久沒去的墾丁國家公園(媽媽上次來是20年前),雖然要走一段路,還好天空時陰時晴,沿路都有樹蔭,所以沒怎麼被太陽曬到,但是大夥還是流很多汗,有運動到喔!蘋果本來超想偷懶不走的,但到了觀海樓後也開心了,我們在觀海樓的頂樓休息一會兒,也在高處欣賞台灣最南端的景色後,才慢慢的往山下走。
墾丁國家公園步道
快到停車場時,就突然一陣大雨,還好大家都準備上車,真的是傾盆大雨,我們在雨中的墾丁大街找了一家小吃店用午餐,吃完飯太陽又變得超級燦爛了,繼續往南台灣鵝鑾鼻公園前進,這時太陽曬得我們只敢躲在小樹欉下,好不容易一大片雲飄來,大家拼命的往鵝鑾鼻燈塔處跑,就怕雲突然不見,又要曬太陽了,但當我們要上車時又下起大雨了,接著去佳樂水先拍了一張團體照,再搭著當地搖搖晃晃的載客車,沿途看著司機介紹各種奇特長相的石頭,到了終點站後,在岩石上看海,在太陽下被強勁的風吹著,也別有一種感覺,這次運氣沒那麼好了,上小馬巴士時,大家幾乎都有淋到雨,媽媽的整條褲子都濕了,還在雨中看恆春出火以及海角七號中阿嘉的家、恆春古城等,傍晚時終於回到夏都 。
到佳樂水那片烏雲還是一直追著我們
到飯店後,帶著小朋友們一起到游泳池戲水做SPA ,台北阿姨還有帶水球喔!洗完澡,就享受,則在普羅館享用BBQ自助餐,好吃極了,吃飽了大家還捨不得離開餐廳,一不小心又多吃了一些。
本來放小阿姨吃排骨的照片,結果被小阿姨抗議,只好換這張小美女的照片啦
第二天晚上我們決定要喝啤酒享受,阿姨們帶著小朋友到B1做手錬DIY,爸爸媽媽則到墾丁大街的7-11買啤酒慶祝,回到飯店後,便把全部的家人集合在我們的房間,大人們就喝起啤酒了,但忘了買小朋友的飲料,只好對不起啦,下次大人喝啤酒時再補囉!
第三天(7/12)6:10媽媽一起床就看到窗外的彩虹(PS.昨天下午在恆春出火還有傍晚夏都的游泳池畔玩時也都有看到彩虹)就趕忙離開房間到戶外用DV把彩虹拍攝下來,我們四人還起較早些,到飯店的沙灘邊照了幾張照片,才去和大家會合一起用早餐。用完早餐後,就到了我們要照全體大合照的時間,我們換了一些場景,照了幾張照片,風都很大,吹得大家的頭髮都亂了,但是還是拍得很高興。
從二樓房間往外看
再來就把握在夏都的時間,小朋友換好泳裝,大夥都往沙灘前進,不畏酷熱的艶陽,小朋友在沙灘上堆沙堡,媽媽阿姨們則紛紛戴上帽子,阿公和爸爸則趴在沙灘上,任憑海浪拍打,感覺很刺激喔,大家都玩得很高興,11:00時才依依不捨離開了夏都。午餐我們在四學士牛肉麵用饍,再到這三天最後一個行程-墾丁海生館,門票很貴,但裏頭有點無聊,旅客又超多,害得我們這幾個媽媽阿姨們都要盯著五個小朋友,都沒法好好逛,後來小朋友們都買了戰利品海洋生物寶貝,只有已經長大的班班買了屬於大朋友的禮 ,才離開了墾丁,路上還有小小的塞車,最後我們搭乘PM06:00的高鐵,而且在高鐵上吃了台鐵的便當,在PM07:26回到我們可愛的竹北。
下次多找一些大阿姨美美的照片登上來3Q3Q3Q3Q
嗯!喜歡墾丁這個地方
你的照片也拍的美啊!
墾丁超好玩的
我們家祖孫三代那三天都玩得粉快樂喔
看山看海嚐美食
好極了 2010-04-17 13:4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