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4-09 13:15:26延
養小孩 193. 對付手怕髒的毛病
這個周末開始禁用家種拖把
要求孩子“蹲地”(用抹布蹲在地上擦地板)
不知道爲什麽,孩子對抹布都有抗拒心
看了洪蘭這篇文章,延決定好好給他們治療一下
這是從孟的部落格偷來的喲
http://www.babyhome.com.tw/calendar/0,o1de,mid1108693,cid122884541.htm
從生活小事學會成功條件 文/洪蘭
在報上看到有個國二生,父親每天給他們4 個孩子200元吃飯, 3天前父親出門做工,沒有回家,他餓了兩天後,不得已去超市倉庫偷東西吃,不幸被逮,超商老闆頗有同情心,不願追究,但是警員堅持「依法行事」,將孩子以「竊盜未遂」罪移送法辦,上了報紙。我看了很難過,因為飢寒起盜心,為了一點情有可憫的小事,讓這孩子一輩子貼上小偷的標籤,它所造成的傷害遠大於社會正義;另一方面,我也很好奇他們為何不會自己煮?父親一天給 200元,一週就是1,400 元,米、麵條、雞蛋都不算貴,蛋炒飯,醬油拌麵也可以混過一餐,何至於去市場偷食?為什麼一個已經唸到國二的學生沒有自己照顧自己的生活能力?孩子有應變能力,懂得用手邊資源整合出自己想要的東西,就是成功的條件。
先教生活技能和做人道理
1960年代有個好電影「吾愛吾師」(To Sir With Love),影帝薛尼鮑迪演一個黑人老師去到倫敦貧民窟的高中教書,學生上課都不聽講,因為三餐都不繼,哪管得到什麼三角幾何、物理化學?有的還把剛出生的弟妹抱來學校,不這樣做,她就得留在家中照顧弟妹。
老師挫折之餘,想到與其不好好上課,不如教他們生活中可以用到的知識,他們馬上出社會就是大人了,一點生活知識都還不懂,怎麼去外面謀生?於是他請隔壁 班女老師來教衣著、打扮、面試時的談吐,他自己教孩子如何用最少的錢養活自己。在教生活技能時,同時教他們做人道理,反正讀書是隨時想讀都可以讀,做人道理卻是有人教才會的。
這部電影的結局非常感人,使我在看過40 年之後都沒有忘掉。如果我們在學校裡教一些基本的生活技能,或許這個孩子不必逼著去偷竊。
生活智慧比課本知識管用
外食不但貴而且不衛生,越是經濟不好的學生,越是要教他如何節儉的過日子。我去美國留學時,沒有錢,一個月伙食費只有50 元美金,我學會了買時令的蔬菜,買最大包的米和麵條,而且如果有植物知識,大自然中有許多可以吃的東西。有一次我在跟一個山地老阿嬤吃飯時,電視報說某人因無錢買菜去自殺,阿嬤就很驚訝地說,「菜怎麼要去買?不是去外面採就好了嗎?」我曾吃過野茼蒿,味道比種的還香。
一個國二生應該知道大包比小包便宜,大賣場比零售商便宜,時令的水果比溫室的水果便宜。台灣的育種老前輩,西瓜大 王陳文郁先生小時候沒有錢吃冰棒,因為冰棒是買一打送一枝,他就跟阿嬤借5毛錢買了一打,把冰棒轉賣給同學後,錢還給阿嬤,自己也解了嘴饞。這種所謂的「街頭智慧」( street smart)有時比課本知識還管用,緊急時,救人一命的其實是這種智慧。看到這個孩子被貼上了小偷標籤,心中萬般不捨,但是也讓我們看到目前教育是和生活脫節的,政府要趕快亡羊補牢了!
實用知識從模仿爸媽而來
話說回來,在責怪學校教育不實用之餘,最大責任還是父母身上。這個孩子父母雙全,只是媽媽在醫院陪伴生病的外公。有父有母,怎麼一點家事都沒有教孩子做?小學三年級就可以教洗米煮飯了。
這裡帶出一個更嚴重的問題,台灣經濟起飛後,很多父母開始覺得沒有請個菲傭是沒有面子的事,既然有了傭人,孩子就不必做,因此就出現了小三學生,上完音樂課不會自己穿鞋子,坐在地板上哭的現象了。
另外,模仿是最原始的學習,母親不做家事,孩子沒有模仿的對象,自然也不會了。那麼,為什麼不去模仿菲傭呢?因為模仿是只向上模仿我們所看得起的人,所謂「上行下效」,孩子會模仿父母(不論父母職業)、老師、崇拜的偶像或政治人物,但是不會去模仿路邊的乞丐或他看不起的人,即使偶爾模仿,也是嘲笑之意。
從小別疏忽學習生活小事
許多小學老師感嘆,過去父母所負的教養責任,現在落到老師的肩頭了,很多孩子到了高中都還不知道待人接物的禮儀,有個高三學生寫電子郵件來問我什麼是認知心理學,信尾沒有簽名,變成匿名信,真是非常的不禮貌。
生活事是小事,但是小事可以壞大事,教育孩子成材是父母責無旁貸之事。從小教他運用家中現有的資源,不仰賴超商或他人過日子是重要的事。一個自給自足的孩子,長大後會有創造力、應變能力,他會從手邊資源中去整合出他想要的東西來,這不就是成功的條件嗎?
要求孩子“蹲地”(用抹布蹲在地上擦地板)
不知道爲什麽,孩子對抹布都有抗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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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生活小事學會成功條件 文/洪蘭
在報上看到有個國二生,父親每天給他們4 個孩子200元吃飯, 3天前父親出門做工,沒有回家,他餓了兩天後,不得已去超市倉庫偷東西吃,不幸被逮,超商老闆頗有同情心,不願追究,但是警員堅持「依法行事」,將孩子以「竊盜未遂」罪移送法辦,上了報紙。我看了很難過,因為飢寒起盜心,為了一點情有可憫的小事,讓這孩子一輩子貼上小偷的標籤,它所造成的傷害遠大於社會正義;另一方面,我也很好奇他們為何不會自己煮?父親一天給 200元,一週就是1,400 元,米、麵條、雞蛋都不算貴,蛋炒飯,醬油拌麵也可以混過一餐,何至於去市場偷食?為什麼一個已經唸到國二的學生沒有自己照顧自己的生活能力?孩子有應變能力,懂得用手邊資源整合出自己想要的東西,就是成功的條件。
先教生活技能和做人道理
1960年代有個好電影「吾愛吾師」(To Sir With Love),影帝薛尼鮑迪演一個黑人老師去到倫敦貧民窟的高中教書,學生上課都不聽講,因為三餐都不繼,哪管得到什麼三角幾何、物理化學?有的還把剛出生的弟妹抱來學校,不這樣做,她就得留在家中照顧弟妹。
老師挫折之餘,想到與其不好好上課,不如教他們生活中可以用到的知識,他們馬上出社會就是大人了,一點生活知識都還不懂,怎麼去外面謀生?於是他請隔壁 班女老師來教衣著、打扮、面試時的談吐,他自己教孩子如何用最少的錢養活自己。在教生活技能時,同時教他們做人道理,反正讀書是隨時想讀都可以讀,做人道理卻是有人教才會的。
這部電影的結局非常感人,使我在看過40 年之後都沒有忘掉。如果我們在學校裡教一些基本的生活技能,或許這個孩子不必逼著去偷竊。
生活智慧比課本知識管用
外食不但貴而且不衛生,越是經濟不好的學生,越是要教他如何節儉的過日子。我去美國留學時,沒有錢,一個月伙食費只有50 元美金,我學會了買時令的蔬菜,買最大包的米和麵條,而且如果有植物知識,大自然中有許多可以吃的東西。有一次我在跟一個山地老阿嬤吃飯時,電視報說某人因無錢買菜去自殺,阿嬤就很驚訝地說,「菜怎麼要去買?不是去外面採就好了嗎?」我曾吃過野茼蒿,味道比種的還香。
一個國二生應該知道大包比小包便宜,大賣場比零售商便宜,時令的水果比溫室的水果便宜。台灣的育種老前輩,西瓜大 王陳文郁先生小時候沒有錢吃冰棒,因為冰棒是買一打送一枝,他就跟阿嬤借5毛錢買了一打,把冰棒轉賣給同學後,錢還給阿嬤,自己也解了嘴饞。這種所謂的「街頭智慧」( street smart)有時比課本知識還管用,緊急時,救人一命的其實是這種智慧。看到這個孩子被貼上了小偷標籤,心中萬般不捨,但是也讓我們看到目前教育是和生活脫節的,政府要趕快亡羊補牢了!
實用知識從模仿爸媽而來
話說回來,在責怪學校教育不實用之餘,最大責任還是父母身上。這個孩子父母雙全,只是媽媽在醫院陪伴生病的外公。有父有母,怎麼一點家事都沒有教孩子做?小學三年級就可以教洗米煮飯了。
這裡帶出一個更嚴重的問題,台灣經濟起飛後,很多父母開始覺得沒有請個菲傭是沒有面子的事,既然有了傭人,孩子就不必做,因此就出現了小三學生,上完音樂課不會自己穿鞋子,坐在地板上哭的現象了。
另外,模仿是最原始的學習,母親不做家事,孩子沒有模仿的對象,自然也不會了。那麼,為什麼不去模仿菲傭呢?因為模仿是只向上模仿我們所看得起的人,所謂「上行下效」,孩子會模仿父母(不論父母職業)、老師、崇拜的偶像或政治人物,但是不會去模仿路邊的乞丐或他看不起的人,即使偶爾模仿,也是嘲笑之意。
從小別疏忽學習生活小事
許多小學老師感嘆,過去父母所負的教養責任,現在落到老師的肩頭了,很多孩子到了高中都還不知道待人接物的禮儀,有個高三學生寫電子郵件來問我什麼是認知心理學,信尾沒有簽名,變成匿名信,真是非常的不禮貌。
生活事是小事,但是小事可以壞大事,教育孩子成材是父母責無旁貸之事。從小教他運用家中現有的資源,不仰賴超商或他人過日子是重要的事。一個自給自足的孩子,長大後會有創造力、應變能力,他會從手邊資源中去整合出他想要的東西來,這不就是成功的條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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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
2008-04-16 10:28:45
哈哈~文章分享嘛!
我太認同洪蘭老師說得教育方式
孩子養的太精貴不好,
以後他們要面對世界很複雜的!
版主回應
嗯,我就是怕沒幫他們練夠
2008-04-16 11:26:46
應該先給延拍拍手,因為你就是那種說到做到的人。再來要為我自己開心,能在北京認識你,身在異鄉能遇到價值觀,教育觀接近的人并不多,更何況我們的小孩還是年齡相同的。
教育這事,并不是只有在學校,家長一直都疏忽了自己在教育裡的位置是何等的重要,尤其是家庭教育,這是孩子人格培養的重要階段,無論早或晚,其實只要愿意,什麼時候做都還來得及!!
我也很高興認識你
讓我們一起加油吧!
孩子的事情,我也常做到無力
盡力囉。。。 2008-04-18 12:5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