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06 02:12:24威輔美編居
議論篇147~319槍擊案扁呂主張應重新偵辦~馬政府究竟在等什麼?~立即公佈九大相簿~找謊言!
扁呂反連勝文案另立調查小組 主張重啟319調查
http://www.nownews.com/2010/12/05/91-2670736.htm
319槍擊案疑點重重?呂秀蓮:應重新偵辦
http://news.chinatimes.com/politics/50205216/132010120500522.html
馬政府究竟在等什麼?
立即公佈九大相簿!
美劇Lie to me 謊言終結者,劇情協助辦案的方式,就是先找出誰在隱瞞事實,誰在說謊,再逐一釐清可能涉案者,最終破案的兇手甚至不是當初被設定的嫌疑犯。
319槍擊案什麼都沒拍到!
誰開槍?何地開槍?用什麼槍?向誰開槍?如何造成傷口?等等疑問,這些都是被自認為是證據的證據,但終究還是推論!所有調查報告內容,都往推論的方向做出結論。
換個方式假設說~
槍手就是陳再福,自己用土製手槍土製子彈往擋風玻璃射,原預定裝藥量不足,只會造成擋風玻璃有彈孔反彈到前座,卻反彈誤傷前呂副總統。
再換個方式假設說~
槍手是安排在隨車旁不知明的一員,用土製手槍土製子彈往擋風玻璃射,原預定裝藥量不足,只會造成擋風玻璃有彈孔,不會傷到任何人,卻誤傷前呂副總統。
再加個假設說~
原預定的射擊對象是陳再福,槍手是安排在隨車旁不知明的一員,用土製手槍土製子彈往擋風玻璃射,可能使陳再福受傷,但不致於奪其命,就算誤殺,當陳再福犧牲小我完成大我,卻誤傷前呂副總統。
增加個假設說~
到奇美醫院是隱藏的預定行程,所以用非國安局安排的座車與駕駛。
註:
依刑事警察局「0319總統、副總統槍擊案專案報告」,第三章初步偵查情形,第101頁,預定路徑為文賢路接海佃路二段。
第103頁,受槍擊後,由文賢路1122巷至奇美醫院。
有差別嗎?
當假設不同
調查報告不同
現在不需再求證的,就是〝歷史關鍵的九天〞與〝66期奇美醫訊_319急診就醫經過〞及〝刑事警察局「0319總統、副總統槍擊案專案報告」_第三章初步偵查情形_第110頁〞,三者已出現矛盾與衝突,誰在說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