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3-28 16:17:03璽珠
請支持周俊勳等台灣棋士不簽署台灣棋院之脅迫同意書!
從我聽說到這個消息一開始,我就很想寫一篇文表達對棋士的支持了,誰料越演越烈,竟變成這種不堪局面,讓人痛心!
台灣比起大陸、日、韓來說,圍棋培養已經輸人家一大截了,更難聽點來說,光是台灣圍棋人才願意留在台灣就已經不錯了,還這樣把棋士當小孩一樣玩。
我完全同意周俊勳先生的判斷力與選擇。
首先,品行端正,怎樣才算是個端正法?
再來,品德同意書,這個是簽了之後,就能保證棋士的端正嗎?
我們不懷疑它所具有的、代表的意義,但是,要質疑它的存在和功用。
相反的,沒簽就被禁賽,這本身就違反了整體制度的公正性了。
老實說,我真不敢相信,一直推動圍棋不餘遺力的翁明顯先生等人及所屬之中環集團,居然會做出這樣不明智的事。
我們堅信,棋士當然是要維持他的高潔,因為這是咱們中國數千年來的傳統,棋、心,合一。
但是,簽同意書這個方法是錯誤的,與其去要求棋士,更應該去要求制度本身吧!
應該邀請棋士訂定規則、再要求棋士遵守,而不是莫名其妙弄一個東西出來就要棋士去簽!棋士是操棋的人,他們會隨隨便便就讓自己成了棋子嗎?
你們可以訂定規則說,如果棋士違反了什麼什麼,例如私下利用圍棋賭博啦、或隨便用私人名義,替販賣棋具的人吹噓不實,詐騙他人金錢等,就必須要付出某些代價,例如禁賽啊、罰錢啊等等,但是你要訂定完整的東西出來,而且要由棋士與聯盟本身「一起」做出決定!而不是單方面的就操弄了棋士的賽程!
我之所以會這麼氣憤,不僅僅因為關心圍棋,也因為其中的「霸道」。
這讓我想起國中時的一件事。
暑期輔導的時候,校方準備帶我們出遊,首先讓我們選地點,再讓我們各自決定要不要去,花費是500元。
票選出來的出遊地點,不是我想去的,接著,校方發出了票選單,上面有「去」跟「不去」兩個選項,自然而然我就選擇了「不去」。
結果,校方大概因為怕暑假時,沒有團體活動的學生不好控制,所以召集了班級間不去的人,在上課中把我們叫出來,跟訓導主任直接談。
主任問我們為什麼不去,也有人說,因為票選結果不是我們想去的地方,所以他不想去。
這是理所當然的沒錯吧!
但主任又是遊說、又是拿出魄力,那位同學於是心不甘、情不願地點頭了。
我不喜歡這樣,於是身為國中生的我,拿出了幼稚但無法輕易反駁的藉口:沒錢。
可是很少說謊的我,當然很心虛,也被主任看出來了,他當下就一直逼問,是真的沒錢嗎?真的沒錢?
我又憤怒、又感到羞辱,死鴨子嘴硬一直強調:對,我家裡就是窮,連500元都拿不出來!
說到最後,我簡直悲從中來、氣到哽咽,含淚說:就是沒錢。
大概因為看我倔強至極,又已經哭出來了,主任沒再逼下去,就說:好吧。
也許有人感到不可思議,妳沒必要為這種小事就鬧成這樣吧?!
但是,那就是我的堅持與尊嚴!即使說謊,我也要遵從自己的意志和決定,我不要輕易地屈服於他人,尤其還是拿權力來壓我的!
同時,我有很長一段時間,對於為了這種事,迫使我不得不說謊的主任及校方,感到非常痛恨!
話題扯遠了,不過,同樣的是,你既然給了我選擇的機會:「去」或「不去」。
我為什麼一定要遂你的心意,選擇「去」?
那你給我選擇權幹麼?!給我民主幹麼?!單子上為什麼要有「不去」的選項?
尤其那選擇權還伴隨著陰影和棍棒?我又不是白老鼠!
只因為我選擇的不是你們要的道路,我就得被電擊並毒打一頓?
你直接命令我,我可能還比較不會使手段。
你既然給我民主,就應該尊重我的決定,而不是試圖改變我,甚至因此做出罰則!
請注意,後果跟罰則所代表的意義不一樣。
後果是由自己選擇的,而且事前不知情,沒有定數,可能好也可能壞。
罰則,則是事先告知,並由他人給予,而且絕對是「壞」。
選擇權這東西,只應該存在後果,而不是罰則!
要知道,雖然台灣棋士對於台灣棋界組織別無選擇,就只有那一百零一個,可是,既然選擇了,就表示著對於此組織的一定信任與尊重,然而,這個組織卻做出了背叛棋士的事情。
台灣比起大陸、日、韓來說,圍棋培養已經輸人家一大截了,更難聽點來說,光是台灣圍棋人才願意留在台灣就已經不錯了,還這樣把棋士當小孩一樣玩。
我完全同意周俊勳先生的判斷力與選擇。
首先,品行端正,怎樣才算是個端正法?
再來,品德同意書,這個是簽了之後,就能保證棋士的端正嗎?
我們不懷疑它所具有的、代表的意義,但是,要質疑它的存在和功用。
相反的,沒簽就被禁賽,這本身就違反了整體制度的公正性了。
老實說,我真不敢相信,一直推動圍棋不餘遺力的翁明顯先生等人及所屬之中環集團,居然會做出這樣不明智的事。
我們堅信,棋士當然是要維持他的高潔,因為這是咱們中國數千年來的傳統,棋、心,合一。
但是,簽同意書這個方法是錯誤的,與其去要求棋士,更應該去要求制度本身吧!
應該邀請棋士訂定規則、再要求棋士遵守,而不是莫名其妙弄一個東西出來就要棋士去簽!棋士是操棋的人,他們會隨隨便便就讓自己成了棋子嗎?
你們可以訂定規則說,如果棋士違反了什麼什麼,例如私下利用圍棋賭博啦、或隨便用私人名義,替販賣棋具的人吹噓不實,詐騙他人金錢等,就必須要付出某些代價,例如禁賽啊、罰錢啊等等,但是你要訂定完整的東西出來,而且要由棋士與聯盟本身「一起」做出決定!而不是單方面的就操弄了棋士的賽程!
我之所以會這麼氣憤,不僅僅因為關心圍棋,也因為其中的「霸道」。
這讓我想起國中時的一件事。
暑期輔導的時候,校方準備帶我們出遊,首先讓我們選地點,再讓我們各自決定要不要去,花費是500元。
票選出來的出遊地點,不是我想去的,接著,校方發出了票選單,上面有「去」跟「不去」兩個選項,自然而然我就選擇了「不去」。
結果,校方大概因為怕暑假時,沒有團體活動的學生不好控制,所以召集了班級間不去的人,在上課中把我們叫出來,跟訓導主任直接談。
主任問我們為什麼不去,也有人說,因為票選結果不是我們想去的地方,所以他不想去。
這是理所當然的沒錯吧!
但主任又是遊說、又是拿出魄力,那位同學於是心不甘、情不願地點頭了。
我不喜歡這樣,於是身為國中生的我,拿出了幼稚但無法輕易反駁的藉口:沒錢。
可是很少說謊的我,當然很心虛,也被主任看出來了,他當下就一直逼問,是真的沒錢嗎?真的沒錢?
我又憤怒、又感到羞辱,死鴨子嘴硬一直強調:對,我家裡就是窮,連500元都拿不出來!
說到最後,我簡直悲從中來、氣到哽咽,含淚說:就是沒錢。
大概因為看我倔強至極,又已經哭出來了,主任沒再逼下去,就說:好吧。
也許有人感到不可思議,妳沒必要為這種小事就鬧成這樣吧?!
但是,那就是我的堅持與尊嚴!即使說謊,我也要遵從自己的意志和決定,我不要輕易地屈服於他人,尤其還是拿權力來壓我的!
同時,我有很長一段時間,對於為了這種事,迫使我不得不說謊的主任及校方,感到非常痛恨!
話題扯遠了,不過,同樣的是,你既然給了我選擇的機會:「去」或「不去」。
我為什麼一定要遂你的心意,選擇「去」?
那你給我選擇權幹麼?!給我民主幹麼?!單子上為什麼要有「不去」的選項?
尤其那選擇權還伴隨著陰影和棍棒?我又不是白老鼠!
只因為我選擇的不是你們要的道路,我就得被電擊並毒打一頓?
你直接命令我,我可能還比較不會使手段。
你既然給我民主,就應該尊重我的決定,而不是試圖改變我,甚至因此做出罰則!
請注意,後果跟罰則所代表的意義不一樣。
後果是由自己選擇的,而且事前不知情,沒有定數,可能好也可能壞。
罰則,則是事先告知,並由他人給予,而且絕對是「壞」。
選擇權這東西,只應該存在後果,而不是罰則!
要知道,雖然台灣棋士對於台灣棋界組織別無選擇,就只有那一百零一個,可是,既然選擇了,就表示著對於此組織的一定信任與尊重,然而,這個組織卻做出了背叛棋士的事情。
在我們的社會,確實充斥著許多"假民主"的現象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