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8-31 01:32:12Lupin

致:貪官污吏一 (轉載)

比楊佳更牛?殺了14人的胡文海死前說了什麼?

 

【阿波羅新聞網2009-08-30訊】 作者:武宜三  

 

武宜三按:

不管你是當官的,還是老百姓;不管你是欺負人的,還是被欺負的;都應該記住一個人,他的名字叫胡文海。

 




 

警察:知道為什麼逮你嗎?

胡文海:知道,殺了點人。

 

警察:殺了一點?你殺了十四個!

胡文海:不止十四個吧?

 

警察:那你說多少?

胡文海:我記著是十七個。

 

警察:死了十四個!

胡文海;我不記的還有活的,我都撥拉過,看誰像沒死的,就再給兩槍。那就是沒殺淨。

 

警察:你知道後果嗎?

胡文海:(對警察滿臉媚笑)知道、知道,我得給人家抵命。

 

警察:後悔不後悔?

胡文海:咋不後悔?有個娃娃不該殺人家,你們一說,才知道人家是串門的。再就是,該殺的沒殺淨。

 

警察:你還想殺誰?

胡文海:就那幾家的男人。

 

警察:你為啥殺人家?

胡文海:他們當村支書和村主任時,三年揮霍貪污了至少五百萬。三個煤礦讓他們賣了兩個。我到鎮上告狀沒人管。他們就恨的我不行,就想整死我。996 19號,我到地裏澆水,兄弟(其中一個滿門被殺)藉口和我吵架,往我頭上劈了三鐵鍬,我縫了幾十針。要不是頭硬,早讓他們劈死了。xxx(村支書)派人找我,要出錢私了,我不幹。

 

從那時起,我就起了殺心,本來準備今年三十晚上下手,那時都看春節晚會,能殺乾淨。619號,我把xxx(支書)和村會計叫來,讓他們寫貪污了多少,他們不幹,這時外面有警笛聲(路過的警車),xx(會計)就氣粗了,指著自己的腦門說:「文海,有本事朝這裏打。」我就給他腦門上一槍,把他打死了。他還以為我不敢。沒有辦法,只能提前動手。

 

後來,當記者再問他後悔不後悔時,他理直氣壯的回答:「不後悔,一點不後悔!就是遺憾,沒有把該殺的都殺了。」遺憾、沒有死淨的話,胡文海在不同場合多次提到。據分析,他是擔心給他父母妻兒留下後患。

 

記者問他為什麼連孩子一起殺時,他蠻有道理的講:「不把他們也殺了,他們長大要欺負我家娃娃……」

  

法院審判胡文海時,他站的筆直,捧著自辯書大聲朗讀,就像農村勞模發言。共同受審的還有一個幫他殺人的朋友,胡答辯時說,他朋友沒有殺人,跟著他是一直勸他不要殺。這時,控方指出,一個受害者(裝死躲過)指證他朋友拿斧子砍過他。

胡答辯,我一槍打的他趴在地上,他就再沒回頭看過,是我撿起斧子砍他的。

控方又指出,他朋友拿鉗子夾受害者。胡文海當即辯道:是我拿槍逼他幹的,他不夾受害者,我就****打他。明目張膽的大包大攬。

 

判胡文海死刑後,退庭時,胡逮著一個審過他的幹警就握手,邊握邊說:「先走一步,先走一步。」那麼些警察,躲也躲不及他,實是滑稽。

 

2001年的12 25日,也是西方人的聖誕節。那天,山西晉中法院依法公開審理了特大槍殺14人案的3名被告人。最後,有2人判處死刑、1人判處無期徒刑。

第一被告人胡文海依法定程序在最後陳述中說到:「我生在新社會,長在紅旗下……,我希望自己成為一個正直善良的人,為此,我不斷的去努力實現自己的理想,自己從小的性格就是仗義執言,敢做敢為。村裏的那些無權無勢的善良的村民和我和睦相處,有時,我就成了他們利益的代言人。

 

(一)完(二)待續……。

 

原文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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