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3-01 17:32:24曹墉=倫爺

〈執著〉

「世上一切的衝突,全因人們對觀念的執著而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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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丹麥發生了涉嫌「褻瀆回教先知」的漫畫風波,釀成國際事件,十二名丹麥漫畫家現在一定惶惶不可終日,寢食均難安。《蘋果日報》於週一刊登了文化評論員殷惠敏的一篇文章,題為〈言論自由與多元社會〉,批評事件中的編輯「逃避不了道德的譴責」,又云:「蠢人幹的蠢事,不是言論自由的誇誇其談所能掩蓋的。」

我沒有看過那些漫畫,不應亂加評論。宗教是非常敏感的議題,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兩者之間的鴻溝大得可將世界毀滅。只是宗教與言論自由的分野,卻不可不釐清,為的是讓不同信仰、懷著多元價值觀的人更能和平相處。

《郵報》編輯是否幹了「蠢事」,屬見仁見智。但文章指出他對言論自由有雙重標準,因為他曾拒絕刊登一份諷刺耶穌死後復活的漫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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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妨想想,若該編輯將諷刺耶穌死後復活的漫畫刊登出來,又會如何﹖基督教世界會否群情洶湧,死傷無數﹖極端點來想,若將世上主要宗教所推崇的人逐一「褻瀆」(或諷刺),穆罕默德、耶穌基督、聖母瑪利亞乃至如來佛祖、元始天尊......不知道哪一派的反對聲音最少﹖

我想應該是佛教吧。畢竟佛家講求破除執著,佛祖的榮辱並不這麼要緊。人死如燈滅,身後的碌碌浮名,佛祖恐怕也管不了,只會一笑置之,由讓世人為死人的點點名譽而大興干戈,替西方極樂世界再增添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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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些年,《魔鬼詩篇》的作者被伊斯蘭教中的有勢力人士下了追殺令,說他侮辱伊斯蘭教。丹麥的漫畫風波發生以後,塔利班也懸紅一百公斤黃金追殺十二名丹麥漫畫家。「尊重他人信仰」是宗教自由的基點,只是當前者與「言論自由」相牴觸的時候,究竟應以何者為重﹖這是長久為人們所故意忽略的議題,因為太敏感。然而坐視不理後,問題不會自動解決,只會愈演愈烈,製造更多的矛盾、激發宗教間的衝突。

在「追殺令」的事件上,值得探討的是「為了捍衛自己的宗教信仰,我們有沒有剝奪別人生存權利的自由」。在法治文明、尊重人權的社會,這顯然是多餘的討論,根本沒有人可以剝奪別人的生存權利。那麼,為何還會有這件事的發生呢﹖答案很簡單,就是伊斯蘭世界是沒有人權、只有神權的國度,褻瀆阿拉等同犯罪,套一句《聖經》的話:「罪的工價乃是死」。

回到丹麥的漫畫風波。許多人將事件中造成眾多死傷者的責任都歸於那些漫畫家和《郵報》編輯頭上,於我看來,極不合邏輯。試想若小明出口激怒了小文,小文出手欲打小明時卻誤傷了小強,小強的傷該是誰人負責﹖小明的錯只在激怒小文,小文卻應為打傷小強而負上責任,這是顯淺的道理。若小文還在說什麼「若不是你激怒我,小強就不會受傷」的廢話,明顯只在推卸責任而已。哇咧,我一激怒你,便什麼過錯都歸在我頭上的話,萬一你因此而去殺人放火,我豈不太冤﹖世上焉有這種邏輯﹖

熟悉伊斯蘭教的人卻可能見怪不怪,因為早已習慣了。但這些「於回教正常,於文明社會不正常」的事,正正反映社會間的嚴重落差,亟須處理。然而怎麼處理呢﹖難道要將伊斯蘭世界連根拔起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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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看王晶的《鹿鼎記II神龍教》,有以下對白,可堪玩味:

韋小寶(周星馳飾):「自從康熙登位以後,四海昇平,(略)......人人食得好住得好,點解係都要推翻佢呢﹖」
陳近南(劉松仁飾):「因為呢個係我畢生既志願﹗」
韋:「呀......係喎。不過......為左你畢生既志願,就要打仗,要人民受苦,會唔會有D......」
陳:「而家唔係爭論既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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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近南的志願是「反清復明」,既要反清,就要打仗。陳近南對這觀念愈執著、對理想愈堅持,則人民愈大機會活在戰火之中,造成生靈塗炭。電影中的陳近南並非意料不到,當周星馳演的韋小寶對陳的理想有所懷疑時,陳以一句「現在不是爭論的時候」來轉移視線,實情是他根本無法正面回答問題。

每人都有自己的理想、信仰與堅持。可是這種維護信仰、堅持理想仍有其極限,就建基在不侵害別人的自由和權利之上。陳近南的理想可能是偉大,但對於平民百姓而言,發動戰爭的人與下令鎮壓的朝廷,都不會是好人。沾滿血腥的理想,還會是崇高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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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地,宗教戰爭不也一樣﹖恐怖襲擊、聖戰、十字軍東征,本質上有何不同﹖種族清洗又如何﹖不也是以冠冕堂皇的藉口來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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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阿拉說一句「殺了某某」,回教徒肯定便會去殺人。基督徒又將如何呢﹖若某天你在祈禱的時候,忽然得到上帝呼召,命令你將諷刺耶穌死後復活的漫畫家殺了,你會照做嗎﹖可能有人會說:「荒謬﹗上帝是慈愛的,怎會這樣做﹖」有什麼奇怪呢﹖《聖經》不是說上帝命亞伯拉罕把兒子獻祭給祂麼﹖若這種事在現代重演,某個中年男子把兒子殺害後說因為上帝要試探他的信心,你會不把他視為瘋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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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說過,當尊重他人信仰與言論自由相牴觸之時,該怎麼辦。這世上沒有絕對的標準,不過世人都是這麼辦:「我的言論自由度愈大愈好,你的宗教自由度愈小愈好。」與此並行的是:「我的宗教自由度愈大愈好,你的言論自由度愈小愈好。」所以,當漫畫風波發生了,其他宗教人士可能會說伊斯蘭世界太小器、太敏感,但他們的心胸,卻未必容得下一幅仿似「最後晚餐」的廣告海報。

然而,若抱持這種雙重標準,恐怕世間不會得一日安寧。事實上,在基、回兩教徒共存的國家中,因宗教不同而進行的殺戮行為,可謂無日無之。不止是回教徒殘殺基督徒,基督徒殺回教徒的例子也絕不比前者少。在這些國度裡,首要被探討的,看來不止是要「尊重他人信仰」,更重要的是「尊重別人的生命」。

丹麥漫畫家固然要尊重他人信仰,宗教人士更應尊重異教徒的性命。難道只因為是異教徒,就沒有生存的權利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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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造成世上最大衝突的,只有文化與宗教。並非說二者因此要廢棄,但世人理應將導致衝突的執著盡量放下。要達致世界和平,當然不可能是一廂情願就能達到的事。然而,若各宗教能包容並蓄,不再如此「不堪一激」的話,相對的和平還是有希望的。

在丹麥的漫畫風波中,從中得到的啟示不止是「別隨便挑釁他人的信仰」,各宗教更應對異教徒表現克制,否則一旦發難起來,冤冤相報何時了﹖

還是不要太執著。

圖片說明:漫畫風波後,伊斯蘭世界群情洶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