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1-28 20:07:00犽里子

只是性向不同...有錯嗎?

今天歷史課時,講到了價值觀的扭曲
接著,老師就說到了同性戀及雙性戀的事
其實,我很生氣,雖然這只是老師的觀點,並不能代表什麼,但是,我就是生氣
老師他批評同性戀及雙性戀者
我是不知道台灣的社會對這兩類團體的接受度是多少,但是,我無法忍受排擠他們的人
這並不是我個人是不是同性戀及雙性者的關係,而是---人權
我想,這應該並不是人權的問題吧!因為,至少他們還擁有基本的權利
可是,世人的目光,總是在譴責他們
就生物的觀點來想,的確,同性戀者違反了大自然的定律,因為同性無法繁衍後代(就"自然"來說,無法以因性交而產生)
但是,就以個人來說,這並沒有所謂的對錯
有人視他們為心理上的毛病,但,我認為,這只是個人的性向不同罷了!
就好比來說,印度教徒不能吃牛肉,如果有人吃牛肉,那個人便被視為"不對"的人(請容我這樣註解...,因為我想不到更好的形容詞...)
同理可證,在一個都是異性戀的社會裏,同性戀及雙性戀者便是一個被世人以"異樣"眼光看待的一群
可是,他們有錯嗎?
"自由以不妨礙他人的自由為原則",他們,並沒有妨礙到其他人的自由吧!
那為何,還要在背後批判他們?

我並無任何惡意,只是覺得不平罷了!
我希望,這篇文章不會帶給任何人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