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4-09 07:20:50小石頭

stone @經濟社會的可怕一隅......


先聲明:這張歷史紀錄照片與文章內容毫無關係,我只是因為太感念於327歷史紀錄而想盡辦法把這張照片找機會 show 出來....



今天(2004/4/9 禮拜五)凌晨三點半我坐在陽台時,看見一個人在樓下這條路的合法停車位旁邊地上寫字,然後開來一輛專拖違規停車的那種拖吊車(即非黃色拖救車的那種拖吊車),把停在路邊一輛暗夜中看來是福特某種小型車的一輛車子,不知怎的(拖吊車臂還未伸出)就車頭挪移了四十度左右斜向路中心方位(真的沒有人上那輛車啊!所以到底怎麼移的?怪!),然後拖吊車倒到適當位置,伸出拖臂,把車前輪架上;原本在地上寫字的人此時拿著相機連拍四五張存證,拖吊車開走,寫字的人快步走到他停在五十公尺外的自用銀色小客車,也掉頭開走了。靜夜又恢復黝寂。

我充滿不可置信的感覺,跑進房間跟還在打半夜筆仗的我先生說:現在是半夜三點半,我剛剛見證了一場半夜的拖不違規停車的拖吊行動...。他老兄勸我不要現在就下去看地上到底寫的是什麼字,「你早上再去看好不好?」

剛剛我又跑到陽台休息,看到一個早起運動的年輕人經過地上那些(原來是黃色粉筆寫的)字時,腳步已經走過了還十分好奇地偏回頭去看,這下我那可以殺死貓的好奇心又被記起來了,本來想在樓上喊喊那位年輕人,問他地上寫的是什麼;但因不好意思喊太大聲,他也沒聽見。於是我再也忍不住好奇(好奇真是件無聊的事,但是又有趣)就穿鞋下樓自己去看。

一看之下,真是可怕啊!(可怕是件新鮮的事,又好奇又好笑又不敢繼續多想下去,因為很可怕)地上寫的是:<xx車號 貨款違約 台新取回 (02)xxxxxxxx>

我的媽啊!一家銀行可以因為(想必是車主貸款買車--因為寫的是<貨款>--卻沒按時付貸款)債務人欠的小錢(那個看來不新的小車,車價不會太高的),就找到他那輛車的停放處,還能在半夜三點四下無人的時候偷偷把車給架走?他們有沒有先通知債務人,先威逼他付錢,先警告過他可能會無預警就把他的車架走呢?

這是不是太恐怖了?誰給債權人這種權利,可以<偷偷摸摸>不必知會,就直接拿走債務人的東西?

真是太可怕了,我毛骨悚然(同情心是一種奇怪的東西,一面同情一面慨歎一面提醒自己要小心,一面還有點幸災樂禍似的覺得幸好自己並未曾遇過這等與債務相關的糾紛)。現代的金融機構,可以<合法>地如此以私刑來懲戒違約欠錢的客戶嗎?

真是太可怕了~~他們的行為方式,與偷竊有什麼兩樣?以竊制竊(欠錢不還可以算是一種偷竊),以暴制暴,這個社會(或現代這個資本世界)難怪會越來越沉淪,簡直沒有不沉淪的可能。

唉!


stone
04/4/9 Fri 6:27am


圖:取用自中國時報網站(93/3/28 Sun),327五十萬人的集合抗議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