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0-05 19:25:35路小得

事情總是會被知道的....

2005年9月25日晚上九點三十分...
和我交往快六年的男友決定離開我..
就在我的身體狀況逐漸恢復的時候..
這是他第二次劈腿了..
我自問沒有原諒他的理由..
所以我接受了分手這個決定..

第一次劈腿..
對方是他以前的同學..姓張
現在則是在北縣某高職當老師
而且對方還打電話來嗆聲過
(如此人竟為人師表?師道之不存...)

第二次劈腿..
對方是同公司的業務..姓彭
是一個有錢人家的千金
父親跟公司高層關係不錯
兩人常約一起共進下午茶和晚餐
還到海邊去散步
三更半夜互傳愛的簡訊
幾乎每天見面還是要打一通電話聊聊天

事情總是會被知道的..
若要人不知 除非己莫為..

分手的事情..
我知道媽媽一定不太能接受
所以我想過一陣子事情淡了再說
誰知她還是聽到了我的電話內容
也大概猜出了七八分
於是我們還是為了那個男的吵了一架
我不想解釋也不想挽回這段感情
但是她的想法卻與我大不相同
在她拂袖而去之後
只好打電話給阿姨求助
希望阿姨能說服她
不要跟那個男的低聲下氣
能為我留一點自尊和顏面

事情總是會被知道的..
若要人不知 除非己莫為..

男人啊
當你想做出傷害另一半事情的時候
為別人設身處地想一想吧
花心的結果是你可以承擔的嗎
(看看彭姓藝人吧)

女人啊
當你要介入別人感情貪圖快樂時
可知道你的快樂是建築在別人的痛苦上面的
你所做的將來也必承受
當你以後婚姻不順的時候
想想自己曾經那樣的傷害一個無辜的人


事情總是會被知道的..
若要人不知 除非己莫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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