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3-25 17:34:37ludd

愛情裡的職業道德

我不該打電話給朋友的情人,即使我真的必須,打完電話的同時,會將抄下電話的小紙條丟棄。我不會跟朋友的情人出去,即使非得必須,聊的話題,絕對是朋友。

我不該打電話給情人的朋友,如果我真的必須,我會說的話題,必然與情人有關。我不該跟情人的朋友出去,如果我真的跟情人的朋友出去,我會說的,通常與我跟情人有關,或者,情人與朋友的事情,不會是,我跟這個朋友的事情。

如果,伴侶的朋友是異性,那該怎麼辦?我總不會把人家當情敵,又,應不應該,保持戒心?

連續劇中不是沒有過這樣的劇情,情人跟著好朋友離去,或者,愛上情人的好朋友,會不會,情人身邊的那個好朋友或乾妹妹,不過是假借「朋友」之名……胡思亂想彷彿是愛戀中女子每日必須的功課之一。

為什麼,我肯定不會輕易跟身邊的男生朋友爆出戀情或性關係,可是卻不相信情人也能有同樣的克制能力?如果是這樣,我是不是應該畫出組織圖,努力與情人的朋友們發展一種特殊情誼,好就近盯緊,或讓他/她們不敢和情人在一起。

是荷爾蒙的關係?是信任的關係?還是什麼鬼東西?

愛情裡面是不是應該有某一種「職業道德」?

姊妹輕輕地說,「我們不要當表姊妹好嗎?」令我想起一段往事。

一開始,我們其實是輕描淡寫的朋友,後來,我輾轉聽說他喜歡我(?),我不夠敏感並沒有察覺,既然他沒提,我沒感覺,當然就不了了之。結果,他開始追我身邊的某一個朋友,又說其實另一個姊妹也不錯。

如果姊妹喜歡,其實沒關係,那並不是我的舊情人,喜歡就拿去,可是,沒有接受感情的姊妹困擾得不得了的時候,我開始有種說不出的怪異感覺。

我們不當表姊妹。我們不想。我們也不會。我們才不要。

但,有沒有可能就是愛得不能自己?不遵守「職業道德」,有沒有關係?我想,這可能只是一種心態問題。

我常違反原則,卻不曾愛上姊妹的情人,或者情人的朋友,應該是因為,他們對我來說,是沒有性別的,只是姊妹的附屬品。

至於我會不會擔心,我想,人難免有些假想敵,但以不信任為基調的產生的關係,不管是同性間或異性間的關係,我都沒啥興趣。畢竟,

想太多,想太多的感情,其實辛苦至極。
想太多,想太多的關係,其實是種隱疾。



如果我愛你,我會給你一點空間,
一點點的空間應該是尊重,
一點點空間空出來的是自由,
一點點空間空出來的自由應該是責任感,
而一點點空間空出來自由衍生的責任感,
是我對愛情的信賴。

如果我愛你,我會給你一大群朋友,
你不在的時候,我會擔心,也會嫉妒你的朋友,
我可不可以偷偷串聯你的朋友,
好拴住你,打探你的行蹤。
好昭告天下,你是我的天空,
我用一大群朋友拴住對你的情感,
是我對愛情不不安全感。


至於愛情裡的職業道德觀?如果碰上了,其實,真的沒答案?沒有所謂應該不應該。不過,如果連身邊的人都得防,應該也不是什麼太穩固的關係。




圖片摘自網路
愛戀文字 2007-07-10 12:26:24

台長您好~我可以引用您文章中的一些文字給我情人看嗎?>>>>

如果我愛你,我會給你一點空間,
一點點的空間應該是尊重,
一點點空間空出來的是自由,
一點點空間空出來的自由應該是責任感,
而一點點空間空出來自由衍生的責任感,
是我對愛情的信賴。

如果我愛你,我會給你一大群朋友,
你不在的時候,我會擔心,也會嫉妒你的朋友....


Good-luckey

ludd 2007-07-02 09:59:35

你好, 我是看到留言, 才知道有發生過這件事情啊. 很感謝你喜歡我的文章, 我想在妳的新聞台留言的是某個剛好也讀過我的文章的陌生網友, 也謝謝他的熱心.

關於轉寄的問題, 我想, 轉寄到最後作者不見了, 變成無名氏寫的文章, 確實是很難註明出處, 不過可以註明是摘自哪裡(比方說摘自網路, 或註明是轉寄), 或者知道出處註明一下, 可替自己稍微避免著作權糾紛, 我比較少轉貼或摘錄文章, 但如果有需要我會這麼處理, 妳可以參考看看喔.

謝謝你喜歡我的文章:)

lovable 2007-06-28 11:30:35

謝謝你的提醒

但是因為那是很久以前的MAIL轉寄文章
所以
根本不知道此文來自那裡

新聞台也有很多人~~甚至每篇文章都是轉貼文章
我也沒看法他們有說明文章來源
更何況我根本不知道文章出自哪裡?

我的報台會用到轉貼文章
可以說少之又少

更何況為了怕引起誤會
我還特別後面加上我的心得

我知道你是好意
可是這麼說....

算了

我想請問你
你就是原文的作者嗎?

如果是
那就跟你說聲...對不起~~謝謝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