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1-14 14:33:00ludd
不是曉玲
下班回家,平常連寒喧都沒有的鄰居忽然拉住我,用激動地語氣,指著報紙上的廣告說,「嫁不嫁?如果是妳,妳嫁是不嫁?」
「不嫁。」我笑著說。
「為什麼?」
「因為醬子以後跟他出去,大家就知道我是曉玲。很丟臉耶。」我喜歡低調一點。
「啊,我問了這麼多人,妳是第一個不肯下嫁的。」
如果把廣告費都給我,嫁三次我都嫁。我笑著說完,轉身走進電梯。
大凱捧著花向曉玲求婚的廣告,一打出來就吸引很多人的注意,後來,大家知道,只要中了大樂透,你也可以這樣浪漫。
我從來都不太浪漫,卻驚訝於這支能夠讓長期冷感的街坊關係點燃一盞小燭火的廣告。
樂透甫推出時,即明白告知,中頭彩的機率比「被雷打到三次」還低。即便開賣至今已有不少人升格千萬、億萬富翁,但學過機率的人都知道,一、姑且不論品質如何,要找一個男人實已不容易,二、這個男人有發財命,三、這個被雷打到三次都不見得會中頭彩的頭彩的男人,不但中了頭彩,還心甘情願地捧著他的彩金來當結婚禮物,符合以上三點,機率說有多低就有多低,鐵定比我自己中頭彩的機率還要低。
忘了說,這還得是個我想嫁的男人才行。好難啊好難啊。
與其等著有人中獎來娶我,不如開始買樂透彩。
我有一個「合夥人」,三不五時相約買彩券,我們約定,他中頭彩,我分房子,我中頭彩,送他車子,怎麼想怎麼划算。
而且機率鐵定比男人中頭彩後來求婚還高。
與其在這裡嘟嘟囔囔地等著有人中獎來娶我,我想,下班就先去買一張,管他是大樂透小樂透或是四星彩,先買他個一張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