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6-24 19:57:19嚕喜ˇ

(( 致歉 *╭◈

這篇文章是要給 延平北路(?)上的 ”晶華眼鏡名店” 的

真的很抱歉
我請你們做好了眼鏡
卻沒去拿

是我媽說話不算話
明明說可以買
帶我去看了
連價錢都講好了
隔天我說要去拿
她竟說 ”你如果去拿了 以後就會有很多好處得不到”

這算什麼?!
都已經叫人做了
事後才說這屁話
難道不會給他們困擾嗎?
相信大部分的人都會覺得這樣不妥
((應該說是除了我爸媽的人

他們還說
”我們是買家 我們有權力說要買
也有權力說不買
而這家眼鏡店的老闆
既然要這筆做生意
就要承擔它的風險
並不是買家來遷就賣家”
((這樣說其實好像有點道理
但是
若今天是我們開了眼鏡店
遇到這樣的客戶
我們會做何感想??
我爸竟然還說不會怎樣 ((我在心裡想說..”屁勒= =+”

況且我是買整付
度數也是我的
又不能轉賣
整個就是在耍他們
認識老闆的是我不是你們
被側目的也是我
你們當然不痛不癢!
什麼心態?!

其實我昨天有經過你們那邊
老闆就坐在外面 ((您應該有看到我..
我真的不敢過去


在此對您致上200萬分的歉意!
真的非常對不起!!
((小飛不要生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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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ˇ 2008-06-24 20:20:10




不懂 > |||| <

版主回應
明天就看得懂了~

哈哈
2008-06-24 20: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