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8-07 01:58:05Lucien

誰的錯

最近翻到戴晨志所寫的一篇文章,說到一位女作家的故事。

這位女作家在五、六歲時,聽她祖母說了一段經歷-

祖母在十七歲的時候,有一天和朋友出去玩,回程時獨自在高大的玉米田裡迷了路,這時,遇到她的表哥,正想說有人可以倚靠,然而表哥靠過來後卻一把摟住她,開始上下其手。這位表哥是村裡面的神父,頗得村民景仰和信任,想不到是個人面獸心的傢伙。她倉皇逃走,告訴其他人這位表面上正直的表哥是多麼無恥下流。消息在村裡傳開,表哥神父在眾人的輿論下,離開了村子不知去向。

在女作家約二十歲時,她祖母又重提了這一段往事-

她又強調,她的表哥才不是什麼好人,去唸神學院不是因為有道德理想,而是因為長的醜,不當神父沒有女人會理他…

到了女作家五十多歲,她的祖母已經九十多歲,而且臥病在床。她第三次提到這件事-

其實在我十七歲時,非常崇拜我的表哥,他為人正直熱心,又受到村民景仰,我一直當他是偶像。那一天,我在玉米田遇到表哥,情不自禁地去挑逗他、誘惑他,可是他卻直接拒絕了我。我一時氣不過,又覺得沒面子,所以就先和其他人說表哥企圖非禮我…

作者戴晨志引用這個故事,來說明認錯的勇氣。

不過,我最直接的感覺,並不認為這稱得上是認錯。就像是之前白曉燕案,陳姓犯人最後也是信上帝,口口聲聲地對被害人家屬和社會說對不起,並且一副我勇於接受處分(死刑)的態度,在我眼中,這也不叫做認錯或悔改。

如果,所做過的任何事,只要說一句對不起就能一筆勾消,或是在臨死前真心(?)懺悔一番就能撫平因而受難的其他人,那也未免太單純了。而且,事情的前因後果很少是一個人可以決定改變的方向。以那個老祖母而言,只因為一個17歲女生的片面之詞就能撼動所有村民對另一個人的態度,那到底是誰有問題?

然而,我看的焦點不是那個老祖母,而是她的表哥。人生說長不長,說短不短,被人誤會、冤枉,甚至被命運捉弄,常會出現「有理說不清」的窘境。我其實很認同她表哥的做法,遇到如此倒楣事,解釋、證明都難以扭轉他人的無知時,願意把自己過去用心所累積的成果,伴隨著這些陷害和誣蔑捨去。無論他是選擇了另一個地方重新人生,或是悲觀地結束人生,我都認為比起和那些是非拔河來的有意義。

曾經,我和一位好友因熟識而愛戀,然後不相容而分手。事隔多年後,她的觀念有些改變,某些機會下也對我釋放善意,但我卻不認為應該重新給彼此一個機會。在家人朋友前,我談起她仍是「好」和「祝福」的話語。朋友好奇問我,我的回答常避重就輕,總是簡單地說:與其花時間和工夫和她重新建立感情,不如把時間和工夫花在另一個女生身上。其實,這個解釋只有50%。

另外的50%是,時機點已錯過,我失去的已要不回,我在乎的也得不到了。當初我喜歡她,感情之外,還有腦海裡盤算的「未來」和「計畫」,若是重新開始這些都已不再有意義;現在若是我和她要重新開始,所考慮的不只是感情,還有一些未來的路要規劃。你願意我讓步;你道歉我接受,事情就沒問題了?人的心思和社會的實際面並不是那麼單純,心態只是個開端,然而這個開端到期待的結果,還有一段很長的距離,以及環境種種的條件控制。錯過的那個時機點,要再追回是不可能了。唯一能做的事,是努力另一件新的,去取代之前那個錯過的、遺憾的。新舊之間,可能是同樣的人、事、物但不同的時間點,也可能是同人而不同事、物、時間,也或許是完全不同的人事時地物…再加上個人的心思改變,那可真是變化萬千,難以預測。

仔細想想,這個觀念我在很多年前想到、提到。第一個聽我聊起的人就是…她,有點兒令人唏噓。

當年是宜蘭的冬山河整治,並發展成親水公園和童玩節讓大家玩水,一開始的風評相當不錯。後來看到一篇什麼專家學者的報紙投稿,說這樣的整治是百分百失敗,還頻頻和國外環保概念比較。他的觀念是,整治河川應該要恢復這條河原有的生態和平衡,不應該變成一個「人造水池」,這樣對生態平衡毫無意義。

我當時跟她聊,就說這樣的評論有問題。重點是,誰有辦法將一個地方的生態平衡重新回復到數年前或數十年前?好比說,三十年前沒有地層下陷問題,所以要求政府或大眾將沿海地區恢復到三十年前的狀態,可行嗎?難道把養殖漁業遷移然後又灌水到地下水層就能回復?我當時就表明我的觀念,時機點的平衡和趨勢一旦被外力改變,要再100%變回來是不可能的,那是否該盡力去回復個30%、50%也好?這就見仁見智了。但是,原本的平衡加入外力後造成了改變,改變之後會出現新的平衡,應該要做的是,如果新的平衡還不錯,就學著接受和適應;如果不如預期,或是出現了沒預料到的後遺症,那就重新努力做些改變以找出另一個平衡。

後來我就說,不只是政府的政策,對於人生和感情我也都是這樣認為。我努力朝一個想法做,但是結果可能「意外」,無論是自己的過失或無知,或是現實的殘忍,抑或是不可抗拒的天災、人禍和誤會所造成的,我不會去想說要怎麼「回到從前」,而是我該怎麼「調整改變」,繼續我的人生路。

當我認為是對的,我個人能做的一向堅持。我相信她也很認識我這一點…只是,想不到我這樣的觀念就用在她身上了。不過,沒關係啦!套用我的觀念,找一個男生,用心經營感情,比跟我重新開始,結果和未來不見得會比較差呀。

意外、誤會時有;天災、人禍難免。無論是受到波及的人,或是造成震動的人,都別哀怨或自責太久,提起精神努力去找路繼續吧。人就是兩隻手,一天24小時,放得下過去,才有機會找到未來。

P.s. 不知道妳在LA生活如何?我對妳並沒有咒恨和埋怨,不想熟稔和太多聯絡只是為了方便彼此未來找伴…誰會希望另一半還跟前男(女)友關係很靠近呢?我們錯過了那個時機點,就不容易再找到適合的距離和關係,妳要好好照顧自己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