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幸可恥吧?! 第二回~
因為上一回帶著那位大姊上社會課救助的事情...
唉!呼~ 一直相隔將近兩個星期
當中我一直在找機會鼓勵她再去(雖然我真的是很白目啦!)
只是不敢說的太明白....
當初我縱然是好意
卻也希望藉由雅房外租減輕經濟負擔
只怪景氣太差~~~ 實在找不到工作的人太多了!
基於人道的立場... 天氣寒冷~
又怎狠得下心要一個身無分文的人搬出去
加上平時的相處 也已把她當朋友看待...
只得供應她生活所需~
一般家庭的生活...
夫妻兩人要養一個孩子就已經非常吃力了~
我自身的情況真的很無奈...
這一天~
我和平常一樣正準備去上班
接到一通電話... 原來那位大姊上午要去找工作時出車禍~
說真的! 我也覺得她的運氣實在太差!~
據說她是因為騎車時一輛車子不讓她一直朝他方向靠過...
為了閃躲之虞~
最後變成自摔,連健保也沒有的她...
就連強制險都無法求償!
隔天~
我只得....再次說服她去求助...
又是上回的承辦人員, "沒有辦法!還是不能申請因為條件不符合..."
因為她縫了很多針~ 我只好有耐心的再幫她詳細說明...
可惜我都還沒說完就。。。
當時真的很想罵人-
都已經帶傷來給你看了 不然你還想怎樣....
或許是連衰神都氣跑了~
終於... 他們的主管看見了便走來詢問...
情形一五一十說完~
那位主管答應受理 - (我就說嘛!規定是死的人是活的~甚麼情況都會有的呀~)
我說...
這位太太... 您是太老了~還是腦筋不靈活啦!
到底是先救人呢?還是符合所謂的規定重要呢?
不知道社會救助的本意在哪呢?
請問您在社會課工作是靠關係進來的嗎?
還是您的血是冷的?我們的社會究竟怎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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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辦法,法律是死的
不符規定就是不符規定
如果承辦人員在不符規定下還幫你
那他可能會涉嫌瀆職或圖利他人
輕者受懲辦、重者送法辦
只是客氣一點得油條會說..
我們會處理..但實際上只是敷衍安撫
根本問題還是要修法
法律沒修改前,您再去n次還是一樣的
至於態度不良,就可以申訴
現在政府單位已經很重視員工的服務態度
縱然您不合規定、也應該用適當良好的態度告知
總之、台灣的法律有太多不完善了
也不能完全責怪公務人員
有很多的公務人員日子太好過了!
就是會歧視那一些去申請補助的人...知否!? 2008-12-25 22:4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