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5-10 17:09:55小立立的窩

沒搞頭

剛買一台新的筆記型電腦,雖然與拉風的機種比較起來,它重了點,大了點,但在十天適用期,那個所謂還有機會棄之不顧的期限內,旁人雖然再三慫恿我休了它,但我,決定把它留在身邊!

開機!硬碟發出低沉的怒吼,有如飢渴的吸血鬼新嚐鮮血~~好興奮

對於第一個畫面XP,還算熟悉,但所謂數位功能,像是無線上網...播放程式等...只有陌生。記者幹了六年,我竟如此落伍無知,真是他媽的自殺算了!

靠!六年,幹記者六年了!這個數字比搞定電腦,還更衝擊我。一個法律系畢業生,能在記者這個行業攪和六個年頭,也算奇蹟,在歲月流逝的此時,我決定為過去的六年做個註解。

台灣記者多得跟狗一樣(沒有汙辱狗的意思),電視、報紙、廣播、雜誌......只要一個記者會,一個八卦人物的訪問,湊上前的麥克風、人頭,遠遠看真有如孔雀開屏,再加上所謂揭人隱私的狗仔隊,在台灣想要有秘密,好難!

我自認是一個很強很屌的記者,不需咄咄逼人,但總能探囊取物輕鬆獲取情報資訊,我總覺得,要當個好記者,只賴天份,可是想在媒體公司出頭天,通常不能太優秀,因為這個環境,好人,總會遇到小人壓制你出頭,而會有這種感嘆,也有可能是做了六年,我一直覺得沒搞頭!

看不到未來,也賺沒幾個銀子,記者可以被我當成這樣,我說聲對不起,不過這段時間,因為頂著記者的光環,讓我有機會體驗老百姓接觸不到的事物,像是循著Michael Jackson貴賓模式遊玩美國迪士尼、澳洲騎駱駝、乘郵輪......而透過執筆撰寫新聞內容,更可大剌剌的透過電視,修理高不可攀的偶像級政治人物、藝人歌手、以及光怪陸離的社會現象,當然貼身接近高官權貴採訪,我甚至能恣意隔空叫囂問話(即使當時的我,只是穿著毫不起眼的垮褲滑板鞋),當然我也曾因為紅燈違規右轉,亮出記者證,讓我免除1200元的罰鍰。

粘著劉泰英採訪直到他認得我、莫名的跟黃任中有緣從生~~~到死、默默無名時的瑪格麗特忍冷跳水上芭蕾,我經歷了足以讓我笑著離開的美好事物,可是在成就自我這一塊,依舊沒搞頭,到底什麼時候可以出頭?如果龜兔賽跑的結局不變,我願是那隻龜~~~~~~等著出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