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21 18:28:49ALIC專業攝影工坊
這球丟出去 如何善了 ?
總統:若推和平協議需交付公投
2011/10/20 09:42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2011年10月20日電)總統馬英九今天說,簽和平協議有 3個前提,包括國家需要、民意支持、國會監督;府昨晚發布的新聞也表示,若未來要推動,一定會交付人民公投;公投沒過,不會推動。
馬總統上午在總統府召開記者會說,「國家需要、民意支持、國會監督」,假使這3項前提有1項不備,也不會簽,這代表政府堅定、審慎的態度。
他說,黃金十年規劃中,沒有說10年內一定要簽,他強調的是,這是10年內不能迴避、必須面對這個問題,促請大家來思考,並沒有設任何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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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問題 很複雜
中國 如何簽得下去?
他要承認你是 官方政府實體
你要放棄大陸主權
根本是憲法的層次
所以 自找麻煩
難到中國 不要人大同意嗎?
這又像條約
簽下去 不能反悔 你是個 大國
這球丟出去 如何善了 ?
你也要承認大陸主權
這就放棄了大陸國土
你碰到憲法問題 這多難啊 ?
簡直就要修憲了
最後 就跟小英講的 中華民國 =台灣
她還沒當總統 你卻幫她都做了
<<< 已經碰觸到政治談判 實體問題了
先經後政 ?
經濟還沒談完 政治就登場了 未免太快了吧?
我猜主要是 銀行登陸 投資保障協議 都是 條約
官方的錢 一交流 就得先 談
和平協議 你不能 打我
發動戰爭 ?
共產黨 也怕 他的建設銀行 一來投資
民進黨一執政 全把它給沒收了
投保協議 談到 保障人身安全
談到法院 及仲裁機構
第三國
那都是主權問題
他必須承認 你的主權
這又變二個中國 狀態
所以 簽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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