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27 17:43:45james

小夥哭訴遭女人"迷奸" 律師:男性沒法被強奸

小夥哭訴遭女人"迷奸" 律師:男性沒法被強奸

  “他和6個妙齡女子唱歌喝酒被下藥,隔天醒來全身赤裸躺在賓館裏,下面很痛。他猜,這事與壹起喝酒的壹個女孩有關,因爲她壹直在追他。他希望,女方‘得手’後,沒了新鮮感,不會再追他了……”

昨天,永康日報“Q來Q去”欄目刊登的壹則讀者互動,被網友轉發到了新浪微博上,立即引來大家圍觀,成爲昨天微博的熱點。

  居然有這種事?記者也感覺有點“雷”。

自己在上海被女人“迷奸”了

  這件雷人的事,最早發表在3月25日永康日報第六版的“Q來Q去”欄目上。小夥子的網名叫“夜明珠”,他講述了自己在上海的壹段經曆,言語間不乏苦悶。

  小夥子自稱是永康人,在上海經營壹家公司,有天晚上,他跟6個朋友去吃飯。

  這6個朋友都是女的,年紀在23~27歲之間,他差不多都認識,有幾個已經見過幾次面了。其中有個女的,壹直在追他。

  在小夥子看來,這個女孩子人長得倒是漂亮,不過並不是他喜歡的類型。

  那天晚上,他們吃完飯後,壹起去包廂唱歌,喝了酒後,小夥子就沒了意識。

  第二天醒來後,他發現自己赤身裸體地躺在了賓館裏,感覺下面有點痛。

  男孩子懷疑,前壹晚喝的酒被那幾個女朋友下了藥,自己被“強奸”了。

  “我想與她有關,但怎麽也想不到她會使出這樣的陰招。看來,她們是有備而來的,那個女人太壞了。”小夥子在QQ上對永康日報的記者說。

報道此事的記者:當事人不想再提起這件事

  看到新聞後,記者嘗試與“Q來Q去”版面的編輯孔香翠取得了聯系。

  壹說起這個事,孔香翠就說開了。“當初我們在排版的時候,對這個稿子也有爭議的,但是‘Q來Q去’這個欄目是我們跟讀者交流的壹個平台,我們的初衷是如實地反映讀者與我們分享的事。”

  孔香翠介紹,當天主持這個欄目的記者姓金。

  昨天晚上,記者聯系上了金記者。

  “上周五的晚上,‘夜明珠’加了我公布在報紙上的QQ,跟我說了前壹天發生的那件事。”對于這件“雷人”的事,已經有近30年從業經驗的金記者,顯得很淡定,“這個欄目我已經主持五六年了,碰到過很多雷人的事,有真有假。但‘夜明珠’講話的口吻很誠實,不像是騙人的,我相信他。”

  這兩天,“夜明珠”仍舊跟金記者保持聯系。“他還是通過QQ跟我聊天,情緒仍很低落。”

  記者提出想跟“夜明珠”聯系,但被拒絕了。

  “他不願意再跟別人說了,不想在傷口上再撒鹽。”金記者表示,“夜明珠”之所以告訴了他這件事,只是想提醒大家,交友要謹慎,不要像他壹樣吃虧。

律師:男性不存在被強奸壹說

  浙江浙中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善存:首先,目前中國大陸在法律實施過程中,強奸罪的構成有特定的要件,其中,強奸罪的主體必須是男性,而客體必須是女性。因此,從中國刑法來說,女性是不可能強奸男性的,男性是沒法被強奸的。

  不過,在法律界,這壹直是壹個有爭議的話題。也有人認爲,男性也可能被強奸。

  民警:這種事從警十多年從未聽說過

  金華市公安局江南分局三江派出所副所長余華:我有十多年的辦案經驗,接過的奇案無數,但從未聽說過這種事。以前辦案,確實遇到過因爲吸毒或者服用藥品後,男女發生關系,但這種情況下,男的都是有意識的,不像“夜明珠”那樣,什麽都記不起來了。

  因此,我對他所說的遭遇,持懷疑態度。如果不是假的,就是他隱瞞了什麽。壹個男人什麽意識都沒有了,怎麽跟別人發生關系呢?

  如果真有此事,希望“夜明珠”能夠報警,只有通過調查才能還原事情的真相。

醫生:這事是假的,因爲沒有意識“下面”不會勃起

  金華市中醫院王醫生:那條微博我也看到了,當時就覺得特別好笑,因爲憑我近20年的從醫經驗,這事兒肯定是假的。

  陰莖要勃起的前提條件是要有性沖動、性興奮,這是陰莖勃起的“動力”。當男人在心情不好、憂心忡忡、體力疲乏等情景下,都很難産生“性沖動、性興奮”這個動力,陰莖就難以很好地充血勃起。另外,陰莖勃起主要是通過正常的生理與健全的心理協調完成的。前者包括健全的神經反射通路、正常的內分泌功能、充分的動脈血輸入和有力陰斷靜脈血液流出、正常的陰莖解剖結構等幾個環節。除此之外,還必須有健全的性心理傾向,否則,即使上述幾個環節均正常,陰莖也不能勃起。

  而且,壹般情況下,男的只要壹受驚嚇,也不會勃起。

  按那個小夥子說的,他喝了酒後就沒有意識了,那“下面”怎麽還可能會有反應呢?完全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