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4-14 11:34:16♥ 大丑醬

無所謂 ♥=)

嗯嗯

不相信就算了=)

浪費口水只為了叫你相信我,
嗯 或許捌--很白痴!







我在明湖沒有男朋友 ---(最後一次聲明)

只是分手而已 不要把我想的這麼不堪!


嗯嗯,
請你不要傷害自己的身體,
請保重*

下一篇:不能理解。

Miss.樂 2008-04-24 19:50:54

沾醬(我是小樂,許x閔的妹妹)
:)雖然不太認識 但是要加油噢

SUPER米小班 2008-04-16 13:18:42

雖然你說話好重(達)
但我知道你還是為她好的:)。

罪愛~憨醬!! 2008-04-14 22:29:52

喝喝~

反正你不會喜歡我了!!!我也放棄啦!!!


有沒有都不乾我的事!!!



我已經想通了!!不在傷心!!謝謝你讓我上了一堂戀愛學分!!


我會報復你!!!
老師說報復你最好的事...就是把自己過的很好!!!!



讓你覺得可惜!!


哈哈~

我會過的很好!!你也是喔!!


我們彼此祝福自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