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3-19 09:23:50Shan

2009年3月18日 晴

“友達以上,戀人未滿”是最好形容我和T君的關係了。

認識6年了,這6年裏面還真發生了不少的事情。
我和他的好友戀愛,他和別的女生結婚;我們互相關心卻彼此疏遠。
到2006年完全斷了聯係,不打電話,不發郵件,不再出現在彼此的生活中。

然後到了2008年末,再次相見的我們都有些含蓄卻又那麽自然的回到從前。
但是,真的是那麽自然的回到從前了嗎?
我問自己。

我已和他的好友分手4年,他半年前離婚。
我們都是細膩的雙魚,彼此關心卻彼此保持距離。
可能是因爲我們都知道感情的脆弱和沉重。

好友S小姐和B君說,T君一定一直很喜歡我。我毫不畏懼的說我也喜歡T君啊。

可是,我知道,愛情是自私的,而友情不是。
如果擁有,就一定會有失去的可能;
如果從未擁有,就永遠不會失去。

我已經失去太多的愛人,
不能再失去了。

所以,即使喜歡,也放在心底。
我要回應(本篇僅限會員/好友回應,請先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