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3-02 08:16:22陳飛
►師生戀 導師起訴 。
台中市某國中張姓導師與該班女同學發生師生戀,購買衣物、提供金錢供女同學花用,甚至還購機車給該女學生使用,在被害人同意下,師生發生兩次性關係,台中地檢署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張姓導師,並請法官加重其刑。
被告張姓老師(33歲)在台中市一所國中教國文、地理,是被害人女學生(16歲)的輔導老師,今天上午他獲悉遭起訴後,說已與女學生家屬和解,而學校同事說張姓老師在校教學認真、服務熱心。
起訴書指出,張姓老師於91年9月間,擔任被害女同學的導師,因見這名女學生年幼懵懂無知,經常帶女學生逛街、購買衣物,向女學生示好,甚至每天接送女學生上下學,還詢問女學生願不願意當他的「小老婆」。
至去年7月至9月間,張姓老師並曾分別交付他郵局提款卡給這名女學生,提供6000元供被害人花用,並購買機車交由被害人使用。
張姓老師於去年8月間,在台中市波特曼汽車旅館、總宜汽車旅館,經被害女學生同意後,與被害人發生兩次性關係。
三月一號 台中報導,
這年頭
甚麼人都有。
早上看新聞
看到這篇。
社會真的病了
這些小女生缺男友也不是這樣缺法的。
看到就氣憤。
被告張姓老師(33歲)在台中市一所國中教國文、地理,是被害人女學生(16歲)的輔導老師,今天上午他獲悉遭起訴後,說已與女學生家屬和解,而學校同事說張姓老師在校教學認真、服務熱心。
起訴書指出,張姓老師於91年9月間,擔任被害女同學的導師,因見這名女學生年幼懵懂無知,經常帶女學生逛街、購買衣物,向女學生示好,甚至每天接送女學生上下學,還詢問女學生願不願意當他的「小老婆」。
至去年7月至9月間,張姓老師並曾分別交付他郵局提款卡給這名女學生,提供6000元供被害人花用,並購買機車交由被害人使用。
張姓老師於去年8月間,在台中市波特曼汽車旅館、總宜汽車旅館,經被害女學生同意後,與被害人發生兩次性關係。
三月一號 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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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麼人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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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真的病了
這些小女生缺男友也不是這樣缺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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