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29 09:34:07愛在轉角
婚姻有結婚證書,那談戀愛需要簽合約嗎?ღ
現代人做事凡事講求白紙黑字,一定要清楚地約法三章,就拿結婚來說,一旦說了「我願意」拿到結婚證書,就代表從此遵從一夫一妻制,與對方共同經營一段永久的情侶關係。很多人對婚姻憧憬卻不敢結婚,就一直保持「愛情長跑」狀態,實質上早已和結了婚的情侶別無兩樣,只不過結婚要公證遵守婚姻條款,那麼未婚的交往中情侶是否也要約法三章簽愛情合約呢?
舉個明顯例子,身為社群網站龍頭的臉書創辦人馬克祖克柏(Mark Zuckberg),生活的重心幾乎都奉獻給臉書了,想必要當他的另一半可不容易,想要隨時黏TT也不行,所以他的華裔女友普利希拉(Prisicilla Chan)就與他共同擬了一份「約會契約」.......ღ【繼續閱讀】ღ
文章來源:轉角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