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21 15:20:52愛在轉角

我的男人是劈腿男...(上)ღ

有人說:婚姻這個制度不符合多變的人性,

就像小女生在某個階段會迷戀某個偶像,

但是過了這段時期之後,

往往會覺得自己當初怎麼那麼幼稚。

再則,人的喜好也會轉變:

一下子喜歡型男,一下子愛上壞男人,

然後過一陣子又喜歡乖乖牌。

 

以前很羨慕十八歲談戀愛就結婚的朋友,

那麼早就可以遇到生命中的真命天子(女),

比起很多人跌跌撞撞實在幸運得多。

但是未經比較怎知道這一位是最好的?

而且出了社會之後,

可能遇到更多社會上的菁英,

有不一樣的想法激盪出不同的火花。

 

所以,很多男人選擇遊戲人間,

不斷的在多個伴侶之間盤旋,不論他是否單身。

 

兩人的責任義務要共同承受

在我看來,婚前的男人如果只是玩玩,

基於道義上的責任自然不應該。

不過在沒有結婚之前,

死會都可以活標,大家都可以來競爭。

 

結婚之後就大不相同。

兩人等於簽了長久合作的契約書,出軌形同毀約,

完全不把它當成一回事。

就跟商場上一樣,

廠商往來重視的是一諾千金,文件只是形式而已。

 

一旦結婚應該要有從此兩人是生命共同體的覺悟,

凡事要以家庭為出發點。

 

有位女性朋友說:單身的時候,衣服鞋子都是買兩三千元的;

生完小孩之後,衣服變成兩百元一件。

因為開始得賺奶粉錢,

斤斤計較的規畫孩子的未來,籌備他們的教育費用。

 

****本文出處:大醫院小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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