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9-21 15:20:52愛在轉角
我的男人是劈腿男...(上)ღ
有人說:婚姻這個制度不符合多變的人性,
就像小女生在某個階段會迷戀某個偶像,
但是過了這段時期之後,
往往會覺得自己當初怎麼那麼幼稚。
再則,人的喜好也會轉變:
一下子喜歡型男,一下子愛上壞男人,
然後過一陣子又喜歡乖乖牌。
以前很羨慕十八歲談戀愛就結婚的朋友,
那麼早就可以遇到生命中的真命天子(女),
比起很多人跌跌撞撞實在幸運得多。
但是未經比較怎知道這一位是最好的?
而且出了社會之後,
可能遇到更多社會上的菁英,
有不一樣的想法激盪出不同的火花。
所以,很多男人選擇遊戲人間,
不斷的在多個伴侶之間盤旋,不論他是否單身。
兩人的責任義務要共同承受
在我看來,婚前的男人如果只是玩玩,
基於道義上的責任自然不應該。
不過在沒有結婚之前,
死會都可以活標,大家都可以來競爭。
結婚之後就大不相同。
兩人等於簽了長久合作的契約書,出軌形同毀約,
完全不把它當成一回事。
就跟商場上一樣,
廠商往來重視的是一諾千金,文件只是形式而已。
一旦結婚應該要有從此兩人是生命共同體的覺悟,
凡事要以家庭為出發點。
有位女性朋友說:單身的時候,衣服鞋子都是買兩三千元的;
生完小孩之後,衣服變成兩百元一件。
因為開始得賺奶粉錢,
斤斤計較的規畫孩子的未來,籌備他們的教育費用。
****本文出處:大醫院小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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