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09 20:09:21★)^潘,,*小不點 )*
上一篇:照片 2 ...
ㄚ will
2007-11-12 21:42:50
好阿 !
那真是太棒了 >"< 2007-11-13 18:24:04
這也沒我 !!
哈哈 誰叫我要當 糾察
怪我自己 !!
下次再一起出去
哈哈
版主回應
哈哈 ...好阿 !
那真是太棒了 >"< 2007-11-13 18:24:04
一連連
2007-11-12 00:40:09
下次一定會更好 >"<
誰叫我的技術這麼好呢 !!!
『紋』→『玟』 打錯了啦 ! 2007-11-13 18:21:24
喔~
我的臉好大 ˊˋ
臭思紋
:)
版主回應
哈哈 ...下次一定會更好 >"<
誰叫我的技術這麼好呢 !!!
『紋』→『玟』 打錯了啦 ! 2007-11-13 18:21:24
臭八~ˋˊ
妳都沒去看我網誌>"< 幹嘛不給我回應呀
之前跟我要照片我放上去了
結果你都不關心我ˋˊ
對喇對喇 妳有了新歡就忘了舊愛喇
算了算了 離婚喇
SORRY啦 !
我已經去回應了 >"<
不要生氣嘛 ˊˋ
幹麻這樣呢 !!!
離婚 ...
妳要付錢唷 !
一百萬 ^ ^
我哪有忘了舊愛 ˊˋ
亂說 ...
我還是很愛你們的啦 !!!
我沒說謊唷 ^ ^
因為你們都是我最愛的老婆了啦 ♥ 2007-11-15 18:3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