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8-20 22:41:23我的靈魂不在家

五長聽說必有一短

我一直覺得PUB裡的生態很奇妙,可以有男人看女人、女人看男人、男人看男人、女人看女人。當然也有不男不女的在看男男女女,總之大家全看成了一團。

不同類型的人卻能合諧的生存在一起,PUB簡直像一個小小的聯合國,百花齊放。



週末的時候,D打電話來約我去跳舞。

「可是我剛租了錄影帶..」我敷衍著。
「不管啦妳一定要來!今天火鍋男會出現耶!妳不陪我去的話我會怯場啦!」
「可是出去還要化妝換衣服耶..今天又那麼冷..」
「妳這個懶鬼!」D罵,「好啦我去接妳,給妳二十分鐘準備!」不待我開口她又說:「不準再找藉口了!妳不會那麼壞心眼要害我不幸福吧?!就這樣!二十分鐘後妳家樓下見!」

掛上電話後我心不甘情不願的拿出RMK化妝,然後慢吞吞的把新買的耳環手鍊戴上,再慢吞吞的穿起亮片低胸背心、慢吞吞的套上緊貼臀部的小短裙跟長靴,最後慢吞吞的噴了最愛的香水,才慢吞吞的走到門邊等D的車開來。

欸女人就是女人,懶歸懶冷歸冷麻煩歸麻煩,出門見人還是忍不住要打扮。

「我都不懂妳為什麼那麼喜歡他,」坐在車上我忍不住抱怨,「火鍋男根本就是一個大花痴,只要是女的他都來者不拒。」

「這妳就錯了,」D一手握著方向盤、一手居然擦起了睫毛膏,「我聽說他只跟日本人來往。」

「可是妳又不是日本人,」我還是碎碎唸著,「何況妳幹嘛要去沾這種人啊?又花心又可能不乾淨,想搞ONS話也不一定非要跟他吧?」

「可是他帥啊!」D大笑,「又帥又高又有錢,跟他ONS的話感覺起來就比較高級,看著的時候也不會讓人噁心到想吐想自殺,而且我跟他說不定還會一拍即合,可以從ONS發展到OMS咧。」(註:ONS= 一夜情,OMS= 一月情)

「妳沒聽過五長必有一短嗎?」我非常不安好心的戳破她美夢,「說不定火鍋男在床上軟趴趴。」

D還是大笑,「不用擔心,所謂知己知彼才能百戰百勝嘛,我當然連這個都打聽好了!」她斜睨了差點打翻飲料的我一眼,「他在床上雖然不是超人,但絕對沒讓人不滿意過,像我這樣一個小小要求不高的女人,我相信他絕對夠我要求啦!」



星期五晚的PUB裡果然很多人,我跟D擠來擠去、好不容易才擠到小胖他們那桌,D當然劈頭就抓住小胖問:「人呢人呢?找到人在哪裡沒?」

「靠夭妳饑渴到這種程度啊?」小胖調侃著,然後眼見D的拳頭就要親上自己的臉,他連忙把手往旁邊一指,我們順著方向看去,火鍋男果然跟朋友就站在牆邊。

D這才放下小胖,趕緊掏出鏡子對自己做最後的檢查,「曦,妳覺得情況怎樣?」她一邊補妝、一邊不忘叫我觀察戰況。

我又仔細打量了火鍋男一群人一眼,看見他跟個男生聊的正起勁,旁邊雖然站著兩個穿到可以看見內衣的漂亮女生,可是她們也只是在旁邊站著(那就沒威脅性)。火鍋男的手裡抓著杯BAILEY(話說我一直覺得會喝BAILEY的男人多數很娘娘腔),說話時的神態看起來很興奮(差不多要醉了),笑起來時也果真很迷人(還是娘娘腔)。「沒什麼妨礙物啦,妳可以滾過去了..」當我說出這樣的話的時候,忽然覺得眼前的畫面有點怪異,一時卻又說不上是什麼感覺。

「只許成功不許失敗!」D說,然後衣服一拉就往火鍋男一行人走去。

當我終於發現哪裡不太對勁、想要叫住D的時候,才驚覺她已經站在火鍋男的面前展開她的獵男行動。我搖搖頭,心想D還真會挑對象,這次挑到的絕對是好鐵板。

過了十分鐘之後,D非常得意的把火鍋男的手機號碼拿了回來,還對著我跟小胖猛炫耀:「小胖晚上你準備送曦回家,火鍋男說等下會來找我一起去吃宵夜。」

「我覺得,妳還是不要跟他一起去吃宵夜比較好。」我說。
「喔呵呵呵~妳在吃醋齁,」D大笑,「也是啦,火鍋男的條件真的太好了,我不介意妳吃這一點小醋。」

我忍著想一掌巴在她頭上的想法,繼續好心的提示著:「妳過去的時候不覺得有奇怪的地方嗎?」

「奇怪?哪裡奇怪了?」D問。
「妳不覺得火鍋男身邊居然沒女人很奇怪嗎?」
「有啊,不就站著兩個在那裡?」

「我的意思是他居然沒自己的女伴啦!」我終於受不了D的遲鈍,「妳沒看他從剛剛到現在都只跟同一個男生講話,妳不覺得那很詭異?」

「噯,那只是今天沒好對象給他泡啊!」D白我一眼,「那不叫詭異叫委屈!」
「那他為什麼說話要說到貼到人家身上去?」我指著火鍋男說。

D轉過頭去仔細的望了一下,彷彿也有點遲疑的開口著:「這裡那麼吵..」

「拜託!我跟妳還坐的離喇叭比較近耶!我們也沒有抱在一起才聽得到對方說話啊?」我斜眼著,「而且兩個”正常”女人抱在一起也沒兩個”正常”男人抱在一起奇怪吧?!」

D後來想了一個晚上,直到火鍋男真的過來邀她一起去宵夜的時候,她還是對我使了使眼色說要去,我只好對她投以萬事加油希望她能全身而退的回應。

隔天早上不到六點我的手機果然轟隆隆的響起。

「五長果然必有一短!那個王八火鍋男真的該死的是變態!他昨天居然還暗示要三個人一起來!馬的他去死啦!跟女的也就算了、老娘才沒有淪落到要跟一個男人共享男人!」



原文載於【THE TICKET】電子報第十七期 - pub sto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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