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2-10 20:58:10♥『魅』〃吳芸

你為什麼喜歡一個人?

有人問:『你為什麼喜歡一個人?』

我只能夠說出為什麼不喜歡一個人,卻說不出為什麼喜歡一個人。

喜歡一個人,是一種感覺。


不喜歡一個人,卻是事實。

事實容易解釋

感覺卻難以言喻。

愛情是忽然有一個人,我們覺得一見如故,



很想靠近他,我們的內分泌忽然起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很想擁抱他/她



以後,無論快樂或哀愁,我們也想不起當初為什麼愛他/她。

只有當我們不愛一個人時,才會找出不愛他/她的原因

因為我們開始挑剔。 任何一個人,只要你去挑剔,一定找得出缺點

越去挑剔,缺點越多,我們便可以說出為什麼不喜歡他/她。

我們想買一件衣服時

即使發現他有小小瑕疵

埋怨幾句,也肯將就,因為只有這一件

而且我們太喜歡他/她了,瑕不掩瑜嘛!

假使我們根本不想買那件衣服



它的小小瑕疵便是致命傷。我們更會努力地找出其他缺點

譬如質料不夠挺,顏色太鮮豔

向售貨員證實,我們不是隨便來逛逛的,我有認真考慮過的呀!

分手可以有很多原因

結合卻只有一個原因

原因就是:不需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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