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3-05 19:54:58〃笨盪,布丁 ,,

半年了

看這篇文章前,請先『想像』現在是2/25


曾經有人告訴我,喜歡一個人不需要理由!
那現在的我不經想問,那拋棄一個人也不需要理由嗎?!

沒有理由的分手已經半年了,
這半年我曾經思考過我們分手的原因,
後來,我為他找到了一個很好的理由,
那就是”我們不適合”,不是我”瞎”,是真的不適合!
畢竟,我們之間的路,並不同!!


算了這都是多說的, 哈!!


For you
不管怎樣,都祝你幸福!!
但...我,會比你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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