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苦,到底給了我們什麼?
總是在不解裡,學習不忘失一份相信。
這或許是佛陀給與眾生最深的慈悲,即使在了悟之前,都還有一份撐持於人世的力量。
佛陀在《金剛經》最後的開示是: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虛無派的人常以此誤解,甚至是詆毀,「那麼一切根本不存在,我們就可以為所欲為了!」
然而,這樣的解讀畢竟片面且失真,因為這「有為法」不僅是物質世間裡,人們眼見為實的榮華富貴與造作,還包括了我們歷經的一切與情緒感知。
得意忘形、痛苦失神,這是我們日常最常附身的情緒。
但是,這跟我們的存在似乎形影不離的情緒,卻終究是「有為法」的虛無。
或許有人會說,可明明我就是感到很痛苦呀!失去了愛人、生活感到不順遂的沮喪、對未來覺得茫然無依,甚至是開始厭惡自己的脆弱,這哪是欺騙人或虛假的呢?我的感覺怎麼會騙自己呢?
我說情緒是「有為法」的虛無,不意謂著我們會蓄意以假為真,或有意識地欺騙自己,而是我們都在無明裡,被自己的情緒給耍得團團轉。
情緒,總會過去,並不是說我們得去努力壓抑或是刻意遺忘,而是,在允許自己情緒之後,去探索情緒的背後,還有什麼玄秘的存在意義,一直都在那裏等著我們去發現與憶念起。
痛苦,總會撫平,也不是說強顏歡笑或讓自己麻木不仁,相反的,當我們安忍於痛苦,卻又不耽溺與自欺,我們總會發現一份隱藏的祝福,原來是要我們懂得更深邃的愛,是存在的甜美印記。
佛陀說,有為法總像大雨滴般般,這是我們眼睛看到的一切,祂沒有否定眼見的真實性,但卻是悲心的提醒,雨泡總會幻滅,如同我們的情緒與痛苦,總有過去的時候。
爾後,只要我們願意抬頭,也許看見的是雨破天清的一道彩虹,或者山嵐繚繞,甚至是諸多的內在風景。
這才是情緒與痛苦之後的真實。
空中,妙有。
我們諸多情緒的有為法過去之後,化顯的就是更真實的存在意義,那才是時有的所在。
然而,那是什麼呢?
佛陀說,不可說不可說。
佛陀不去描繪每一個可能在情緒過後看見的不同內在風景,而是將慈悲放在陪伴我經歷那些情緒與痛苦。就像慈愛的父母,亦步亦趨地守護著我們踏出的第一步。
我總是相信著佛陀的慈悲,守護著我在情緒裡的艱辛,鼓勵我穿越世間表相,然後獲得痛苦背後的存在意義。
人生道路上,我還是學走路的孩子,但我是不害怕的,就像嬰孩一般,有一份最單純與直心的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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