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2-26 11:58:17品瑜

不作意的共犯



  幾年前,一位女性長輩神祕兮兮地拿出了一張剪報給我,「我看了好久,才確定上報的是你啦!哇!你還抱女兒去參加這種遊行喔!」

  我定睛一看,果然是我,不算小的版面,我跟手上抱的小女兒竟被特寫拍攝。

  當場,我哈哈大笑起來,覺得在同志平權彩虹遊行裡,能被報紙這樣特寫關注,還讓友人驚訝的辨識並剪報下來,我只能心懷感激呀!

  是的,那就是我拉著大女兒的手,並抱著才兩、三歲的小女兒,一起與他們的乾爹上街遊行,希望爭取更多的性別平權與同志人權。

  身為兩個女兒的母親,我不認為自己可以用不作意的方式,成為異性戀沙文主義的共犯,所以我更願意積極發聲,主張更合乎文明的同志平權。

  我會主動借來童書「and tango makes three」,與孩子分享另一種愛的可能,告訴他們親職也可以是男男配來執行。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lovekyoto/3/1267426143/20060411231944/#3925181

  面對孩子提問男男或女女可否結婚的問題,我也會與他們分享一種向愛本質裡探去的根本思索,而不只是盲目地將主流價值的枷鎖,套在自己的身上。

  我們可以一起參加平權遊行,也能夠當面挑戰他人不假思索的同志歧視觀點,只因我們願意在同志議題裡一起成長。

  對此,我先生樂觀其成,因為他知道我的生命經歷,也以此有了深思過後的作意與表態。

  不管女兒們的性別傾向選擇為何,我只是期望他們能夠鈴聽自己的內在聲音,而不只是集體無意識地屈從於異性戀沙文主義者的暴力。

  這是我身為母親的作意,也是不想成為歧視共犯結構的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