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8-28 17:14:18京都子

不是負擔



親情,不該是負擔,只是當社會支援系統不健全,把所有的責任加諸在某幾個人身上時,那就可能是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婆婆一位年近七十歲的妹妹蘿絲,從十多歲病發就住在社會福利機構規劃的精神療養院,不僅有媲美五星級飯店的個人房間,還有看護人員照顧,負責健康管理、日常起居、陪同採購,另外還有專人指導縫製布娃娃,讓她可以在附近的玩具公司上班。

  最近,婆婆的妹妹重病,幾度進入加護病房,現在則搬到重病療養院,社福機構通知他們要有所準備,並把她的私人財產完全交由他們處理。

  我很好奇,長年待在精神療養院的她,能有多少個人資產可以平均分配給五位兄弟姐妹呢?

  我的直覺,多半是台灣經驗而來,刻版印象中身、心障礙者多半是家裡沉重的負擔,若非富豪之家,多半的家庭都早已危如累卵,入不敷出,即便父母健在時,還得在工作與養護之間蠟燭兩頭燒,當父母亡故,就只有變成人球,在兄弟姐妹之間互相推託。

  不是不愛,而是這樣的愛太沉重了!

  滿口仁義道德只懂得批評他人沒有孝道與友愛的人,只會用抽象的道德概念與眾口鑠金的輿論,企圖形成一種暴力,來強壓他人用生命完成自己的道德夢想。如果真正讓他二十四小時貼身照顧身心患者,並且還得兼顧家計,我想,衛道人士的嘴巴恐怕是累得說不出話來。

  有些愛,真的是太沉重了,所以非得由社會福利來承擔,也唯有如此才能讓人在符合人性的狀況下,成全自己的生命情感,否則到最後只會淪為一種不正義。

  婆婆說,他的妹妹自小就由國家擔任照顧的責任,而他們只是像平常人家的兄弟姐妹一般,偶而打電話、寫卡片,或者到療養院探視,再不然就大家相聚吃頓大餐。

  蘿絲阿姨除了在一般民房裡有自己的房間,然後需要看護與輔導人員之外,其他就像一般的德國公民,需要納稅與支付健康保險,但也同樣享有退休金與老人年金。

  婆婆說,蘿絲阿姨的存款基本上由社服機構幫她開立帳戶,因為考量她長期患有糖尿病,又經常偷買大量甜食,而限制她只能小額花用,但基本上她有能力支配她的財產,所以侄孫輩的婚禮與生子,都少不了她的賀禮與禮金。

  這次,因為蘿絲阿姨情況不太樂觀,社福機構已經將她個人資產轉移到監護人(婆婆的小弟),請他代為處理,因為蘿絲阿姨未婚,也沒有子嗣,所以他們兄弟姐妹每個人可以得到大約七千歐元(約台幣三十萬元)。其實,他們先前已經陸續獲得許多分配的金額,這次只是比較大筆而已。

  我聽了很驚訝,不僅是蘿絲阿姨還有個人財產可以分配,重要的是,她可以享有一個做人的尊嚴,上班、賺錢與有限地支配個人所得,並且不必成為她的負擔,終其一生,她始終處於社會律動當中,並不會被社會與家族所遺棄。

  我不知該如何跟婆婆說明我的訝異,一位社會福利國家的公民,是永遠無法體會資本主義社會裡的不正義。

  我在心中默想著,台灣全體人民包括我在內,究竟虧欠了身心障礙與弱勢者多少?甚至對於這些人的家庭其他成員,我們的負欠到底我多深?

  臺灣當局以及自豪所謂的人權立國,但這些都只是政治語言的操弄,對照德國對於身心障礙者的照顧,看他們可以實現人之所以為人的獨立與自主,而在台灣呢?我們究竟如何以漠視剝奪他們的生存權利,又如何以歧視壓縮他們的自主空間呢?還有對於這些身心障礙朋友的家庭,我們摧毀的更是他們夢想與自由的權利,不是嗎?

  人權,人人都有權利擁有深而為人的驕傲。

  當台灣不在施行照料弱勢者的社會福利,我們就不能寡廉鮮恥地說台灣是人權國家,而政客們更不得以此來操弄選票,因為當一個國境之內,還有如此不公平對待時,高喊人權口號,不過是血腥鬥爭的武器而已。

  祈願台灣人民,以及所有眾生,都能在社會實現正義中,隨喜展現愛人的能力。
紫媽 2007-09-04 15:53:45

文末之後..我也同意我虧欠島上身心障礙本人及家屬一筆..
對他們心生另一起佩服..

版主回應
願我們與未來的子孫
都能承擔起社會正義的責任
2007-09-04 19:0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