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6-09 08:08:10京都子
【上海】法棍與神棍—遊行時記得帶兩根法棍
在上海那段時間,總愛在公共場所、餐廳、超級市場四處張望「標籤」,原因無他,日常家用的百姓用語與與名詞,確實能傳達生活律動的節奏。
在旅館用早餐時,女兒要我幫她切兩片法國麵包,刻意地讀了一下標籤「法棍」,喔!我差點笑翻了,但顧慮拿著鋸齒長刀切麵包的自己,還是饒了我那早已傷痕累累的指頭吧。
「棍」一辭在台灣總有不好的聯想,小時候父母、老師掄起「棍子」一陣狂風四的毒打,至今記憶猶新,那心臟還難忍地抽蓄、放電了一下。至於「神棍」更是張狂得不得了,從菜籃族的鄰家大嬸,到位居高層的政府官員,似乎無能能躲避神棍的惡勢力,小則婚姻失和乃至離婚,大則官位不保。
「棍」被用來形容香榭里舍大道上,金髮碧眼美女、帥哥們人手懷抱一根的法國麵包,這景象會不會太反諷?
我怕自己下次去黑森林度假,順道去法國晃晃時,看到法國麵包自己會無厘頭地笑得滿地找牙,這太不優雅了!
不過,倒是為階下來無數的嗆阿扁下台的街頭抗議人士,找到一個不錯的洩憤、療飢的好方法,人手一根「法棍」,群情激動時可以作為揭竿起義的想像,遇到罵爽了、該散會回家時,還可以路上大嚼果腹。
「法棍」不就是扁王朝共犯們最好的代名詞嗎?
所謂「神棍」,就是綁架神明到自己的口袋,然後拿起自己的貪婪、私慾之棍,狠狠地掄那些無知的善男信女一頓!
何謂「法棍」,即為將法律揉成一團爛紙擦屁股,繼而囂張地於魚肉百姓、為非作歹,根本是剉骨、剝皮、抽筋、喝血、吃肉、吸髓地把黎民百姓徹底凌遲。
看到趙建銘弟弟趙建勳的「法棍」嘴臉了吧!前天大言不慚地面對媒體說:「只要證明趙家是沒有法律責任的,所有人就不該繼續無限上綱地公審!」
什麼是法律責任?
台灣的法律能溯及扁王朝的共犯結構嗎?我沒有答案,但是他們的辯護律師,以及被高層摸頭的司法人員,我想更心知肚明。
趙建勳敢這樣嗆聲,根本就是目無法紀了!
如何,上街頭前先買幾根「法棍」的同卵雙胞胎的法國麵包吧!
誠心建議:一根剛出爐,軟綿可嚼勁,最適合充飢裹腹之用。
另一根放置三天到乾硬狀,作為臨時起義的準備,如果最後對於政治
現實過於絕望,還可以用來打昏自己。黃粱一夢,兩年大概就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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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想對妳說”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