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30 22:06:00發哥

不昧因果,不落因果,一字之差,落五百年狐狸身之果報

㊣「不昧因果」,「不落因果」,只因一字之差,依[天律]、[因果律],要受五百年狐身之報!

印光法師說:「只要唸阿彌陀佛,就能往生西方極樂世界。」

到如今,印光法師仍在氣天,等待機緣盼望有朝一日能回理天。

(參閱民國卅一年印光法師結緣訓)

 

經云:「假使百千劫,所作業不亡,

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

 

《天律聖典卷三第廿二章

叛道章 訕謗聖賢》摘錄:

玉尊(玉皇大帝)曰:「訕與謗之不足,而筆削及之;筆削之不足,而毀滅抄歿及之,是不過逞其才與智,而肆其奸與詭也。

狂妄之至,弗知自反,

匪特聖賢之罪人,亦即萬世之罪人;

匪特天地之罪人,亦即言行功德之罪人。

法斬、律誅,萬劫無赦。」……

塗竄經籍,訕謗聖賢之罪。

削其壽祿,註焚滅籍,以砲磔火焚報,

死入風雷、火翳諸大獄。

轉世五體不備,六根不全,七世報對,

入無間獄五百劫,永失人身。

……若屬籍書偽造者,其書一日在,一日罪;

百年在,百年罪,偽書磨滅,方得脫離諸大獄。

聖賢萬世昭儀則,訕謗焉能使之滅?

聖賢愈謗愈清明,訕謗之者徒自賊。」

 

《梵網經菩薩戒本》

摘錄【第四妄語戒】:

若佛子,自妄語,教人妄語,方便妄語。

妄語因、妄語緣、妄語法、妄語業。

乃至不見言見,見言不見,身心妄語。

而菩薩常生正語正見,亦生一切眾生正語正見。

而反更起一切眾生邪語、邪見、邪業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註:波羅夷(巴利語:pārājika,梵語:pārājika),也稱爲波羅夷罪是佛教出家眾具足戒(別解脫戒)的第一重罪的稱呼。比丘有四條,稱為四波羅夷;比丘尼有八條,稱為八波羅夷。

犯波羅夷罪者,如同斷頭,不能復活,必須處以破門,逐出僧團,喪失僧尼資格。

《梵網經》提出菩薩戒十波羅夷,又稱為十重罪、顯教十波羅夷,有別於僧侶具足戒波羅夷。另還有密教十波羅夷。

菩薩戒十波羅夷分別是:

1.殺生戒。不得殺害人、畜牲等一切有情。

2.盜取戒。不得不與取。

3.淫戒。不得行淫。

4.妄語戒。不得大小妄語。

5.酤酒戒。不得販酒。

6.說四眾過戒。不得說、舉在家、出家四眾的七逆十重罪過。

7.自讚毀他戒。不得稱讚自己功德、譏毀他人過惡。

8.慳惜加毀戒。不得慳吝不布施,並譏毀侮辱。

9.瞋心不受悔戒。不得以嗔心辱罵、毆打他人,且不接受其誠心懺悔。

10.毀謗三寶戒。不得毀謗三寶,尤不得毀謗大乘。

 

◎《論語顏淵》:

子貢問政。

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

子貢曰:「必不得已而去,於斯三者何先?」

曰:「去兵。」

子貢曰:「必不得已而去,於斯二者何先?」

曰:「去食。

自古皆有死,民無信不立。」

 

[謹言慎行]為《回天導航——

〈佛規諭錄〉——十五條佛規》

第十五條,足見其重要性。

 

「人言」合為「信」,忠誠信實也。

「信」為道源功德母,能養諸善根。

「信」乃五常德,統四端而兼萬善者也。

《指月錄》:

師(百丈懷海禪師)每上堂,

有一老人隨眾聽法,一日眾退,

唯老人不去。

師問:「汝是何人?」

老人曰:「某非人也,於過去迦葉佛時曾住此山,因學人問︰

『大修行人還落因果也無?』

某對云︰『不落因果。』

遂五百生墮野狐身,今請和尚

代一轉語,貴脫野狐身。」

師曰:「汝問。」

老人曰:「大修行人還落因果也無?」

師曰:「不昧因果。」

老人於言下大悟,作禮曰:「某已脫野狐身,住在山後,敢乞依亡僧津送。」

師令維那白椎告眾,食後送亡僧,大眾聚議:「一眾皆安,涅槃堂又無病人,何故如此?」

食後,師領眾至山後巖下,

以杖挑出一死野狐,乃依法火葬。

 

師至晚上堂,舉前因緣,黃檗便問:「古人錯祇對一轉語,墮五百生野狐身,轉轉不錯,合作個什麼?」

師曰:「近前來,向汝道。」

近前打師一掌,師笑曰:

「將謂鬍鬚赤,更有赤鬍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