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5-20 14:27:00愷婷*katie*

為愛單身

拒絕同居族 


我們這樣想——世界上最荒謬的想法就是“我不想結婚,但可以同居”。同居絕不是件輕鬆的、可以隨便去做的事情。

我們這樣做——在決定結婚之前,可以與很多人戀愛、偶爾一起過夜,但不與任何人同居。 我們的代表——相處三個月的男友要求同居時,BETH以工作很累,需要安靜休息為由拒絕了。她知道這個理由並不充分,因為最充分的理由說出來可能讓男人傷心。「同居意味著我們必須開始磨合。那麼,這種要命的、累人的磨合,我只跟我願意或認為可以結婚的男子做,而不隨便跟每一個有感覺或者僅只是可能有發展的男人拼命磨合。磨

如何回應男人的同居要求:


M:兩人一起生活比較省錢,更何況能省掉一邊的房租。
W:沒關係,親愛的。分開住能培養自我獨立的精神,相信你不希望我成為你的經濟負擔吧。

M:同居後,性愛生活會更加和諧。
W:難道我們會24小時一直做愛?別逗了。保存體力,細水長流吧。

M:冬天就要到了,我的被窩好冷。
W:我送你一床電熱毯好嗎?

M:孤孤單單回家的感覺真不好。
W:當你孤單的時候才會想我,如果我們填滿了彼此的生活就誰也不想誰啦。





以上內容來自ELLE雜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