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2-14 00:04:20QUIT

無所謂吧!

我不介意了
無論妳是否認為我是故意隱藏的
我只是不出聲而已
我知道我說什麼也不會改變我們之間的關係的

今天看完張小嫻的新書
才知道,原來知己的意思是
永遠不能在一起的
如果超過了知己的範圍
就像是油加到水了,那還純水嗎?

我以為對一個人掏出心,掏出肺就好了
但,我認識自己太淺了
我原來想要的太多了

於是在越不想失去的情形之下
才失去了妳

的確,我錯了!
而我也知道,我只像個孩子般想引起妳的注意
這反而適得其反的

對,妳懂愛
這並不是因為妳說妳愛過同性別的人
是因為妳懂得去體貼別人

而我卻是一個自私又幼稚的人
不但,一直在嫉妒妳
還一直希望,我們之間可以無話不談的

這几年下來,我始終在原地打轉著
無論是在感情上,或是在工作上
我都無法突破心中的那個障礙

從買醉到自殘
我知道這是一種很消極的生活方式
其實,我只是在安慰自己
想要讓自己的罪惡感降低一些

是的!
妳說得對,
我不懂愛,我連自己都不愛~~~

妳不會回來了!
無論妳有沒有看到這篇文章
都無所謂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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