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0-27 10:55:12小米

答應過的事

曾經說過「做不到的事情,就不要輕易承諾。」
我要修正為「答應的事情,要努力做到。」

去年有段時間很常放別人鴿子,尤其時找我出去的情況,
就算是上一個鐘頭才來電確認,出門前,如果覺得煩,
不想再說什麼,躺在床上一動也不動。

這和我平常掛在嘴邊的「答應了要做到」的信念不同,
每次放別人鴿子,雖然隱隱愧疚,但反叛的情緒作祟:
「如果別人都會爽約,我何必死守承諾?」
所以我用最蠢的方式,讓自己變成自己不喜歡的人,
以為可以懲罰那些讓我失望的人,可以填補被傷害的感覺。

不期待,不要求,就不會失望嗎?
求而不得固然使人失望,但沒有希望更是難熬,
我寧可賭十次裡面失望九次,但一次達到大大的願望,
讓我用微笑去化解一時的哀傷,用期盼回補每天的等待。

需要聽到承諾,恰恰反應出對承諾難以做到的認知。
我們不是萬能的神,可以彈指成真,可以掌握一切,
答應過的事,我只在乎有沒有努力做到而已。

我是否努力做到答應過的事,取決於這個人在我心裡的重要性。
所以我感謝遵守承諾的人,尊重我們之間的友誼,
更感謝給我希望的人,珍惜我們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