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不到 就要毀滅嗎??
圖片來源~~網路轉貼
男女分手 注意事項
◎分手時避免用挑釁言語或行為刺激對方
◎分手後不可藕斷絲連,並避免與對方單獨相處
◎若對方情緒難以平息,可請對方親友幫忙開導
◎發現對方侵入住宅,應立即離開並報警
◎若對方反應激烈有糾纏騷擾、恐嚇情形,應提高警覺並報警
資料來源:花蓮警分局
惡情人復合遭拒 12刀殺女友 伴屍睡4小時
2011/03/20 06:30 蘋果日報
猜疑別戀 劃臉毀容 被害家屬罵:最好判死
【李光濱╱花蓮報導】4天前案發...........
每次看到這樣的新聞
我都不禁搖頭….
也更讓人害怕…
害怕再去面對
一個男人 一段感情 以及一個未知的未來….
我常在想....
為什麼
愛不到 就要毀滅
為什麼
愛不到 就要詛咒
為什麼原本相愛的兩個人
最後竟會變成屠殺的對象
難道
這 就叫做 很愛 很愛嗎?
如果是
那 那未免太膚淺 也太恐怖了吧!!
儘管
我們常說: 愛 絕對不是佔有
然而 又有多少人能夠看透呢?
好聚好散 吧!!
強摘下來的果實 不甜
而免強來的愛情 不久
倘若對方的心 都不在了
那麼強留住人 又有何用
當然
面對分手
的確需要很大的勇氣
的確會讓人痛苦悲傷
但是
這是愛情必經的過程
我們都該學會面對啊
因此
不愛了 就不愛了
沒有為什麼?
也不需要任何理由 ?
分手 就是分手了
唯有揮別錯的 才可以和對的相遇 不是嗎?
時間可以沖淡一切 痛苦也不會永遠相隨……
好好地善待自己 愛自己吧!!
加油 !! 情殤 終究會過去的 ….
僅此 願和 目前仍走不出情傷的朋友們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