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20 17:45:47lovable

得不到 就要毀滅嗎??

圖片來源~~網路轉貼


男女分手 注意事項 :

 

◎分手時避免用挑釁言語或行為刺激對方 

 

◎分手後不可藕斷絲連,並避免與對方單獨相處 

 

◎若對方情緒難以平息,可請對方親友幫忙開導 

 

◎發現對方侵入住宅,應立即離開並報警 

 

◎若對方反應激烈有糾纏騷擾、恐嚇情形,應提高警覺並報警

 

 

資料來源:花蓮警分局

 

 

 

惡情人復合遭拒 12刀殺女友 伴屍睡4小時

2011/03/20 06:30 蘋果日報

 

猜疑別戀 劃臉毀容 被害家屬罵:最好判死

【李光濱╱花蓮報導】4天前案發...........

 

 

每次看到這樣的新聞

 

我都不禁搖頭….

也更讓人害怕

 

害怕再去面對

一個男人  一段感情   以及一個未知的未來….

 

 

我常在想....

 

為什麼

愛不到  就要毀滅

 

為什麼

愛不到  就要詛咒

 

為什麼原本相愛的兩個人

最後竟會變成屠殺的對象

 

難道

 就叫做   很愛 很愛嗎?

 

 

如果是 

  那未免太膚淺  也太恐怖了吧!!

 

 

儘管

我們常說: 絕對不是佔有

然而  又有多少人能夠看透呢?

 

 

好聚好散  !!

 

強摘下來的果實   不甜

而免強來的愛情   不久

 

倘若對方的心   都不在了

那麼強留住人   又有何用

 

當然

 

面對分手

的確需要很大的勇氣

的確會讓人痛苦悲傷

 

但是

 

這是愛情必經的過程

我們都該學會面對啊

 

 

因此

 

不愛了  就不愛了

 

沒有為什麼?

也不需要任何理由  ?

 

分手   就是分手了

 

 

 

唯有揮別錯的  才可以和對的相遇   不是嗎?

 

時間可以沖淡一切    痛苦也不會永遠相隨……

 

好好地善待自己  愛自己吧!!

 

 

加油 !!  情殤 終究會過去的 ….

 

僅此   願和 目前仍走不出情傷的朋友們 分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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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悄悄話) 2011-03-21 07:46:36
找回快樂的自己 2011-03-21 01:33:50

嗯嗯我很認同這些話,ㄅ是自己ㄉ就ㄅ該強求,但是有覺ㄉ有時候,人ㄉ報復心太強ㄉ話會照成一些無可避免ㄉ後果!